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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會無權征地,你一定要知道!

村委會無權征地,你一定要知道!

在集體土地徵收過程中,很多情況下是由村委會出面進行徵收,也有很多人諮詢小編,說村委會徵收我們的土地,補償不合理怎麼辦?今天小編為大家講解一下,村委會有權徵收土地嗎?

根據《土地管理法》規定,徵收集體土地需要具有國務院或者省級政府作出是征地批准文件。根據《徵用土地公告辦法》規定,征地批准文件作出後,縣級國土資源局需要在10個工作日內對其依法進行公告。所以,有權進行土地徵收審批的是國務院或者省級政府,征地具體實施主體是縣級國土資源局。

征地屬於政府行為,村委會作為自治組織無權進行征地,那為什麼大多數情況下,是由村委會出面徵收我們的土地呢?主要是大多數情況下,政府沒有拿到征地審批手續,但是還著急用地,讓村委會出面進行征地,對不懂法律的村民進行忽悠,有些村民就老老實實的簽字了,有些村民想依法維權都找不到要「告」的主體,村委會屬於村民自治組織,征地屬於政府行為,要進行訴訟需要對行政機關進行訴訟,告村委會是解決不了問題的,還有一部分村民採取上訪去維權,其實真正要徵收你土地的人就是政府,你去上訪根本就不會給你解決問題的,拖你越久對他們越有利。

那遇到村委會徵收土地,補償還不合理,該怎麼辦呢?

征地最重要的程序就是征地公告,沒有徵地公告在法律層面上就是沒有依法履行征地告知義務,作為被征地農民有權拒絕。那拒絕之後該怎麼辦呢?收集證據最關鍵,我們可以通過政府信息公開獲取征地批准文件及征地公告,如不具有屬於違法征地,這在以後的司法程序中都是我們的有利證據。如發生違法強推強佔土地、強拆房屋情形,我們仍需要收集證據,報警、拍照、錄像來收集證據,收集到的證據一定要保存好。我們還需要將背後的政府「揪出來」,從法律層面上阻止征地行為。根據《土地管理法》規定,縣級以上國土資源局對違法佔地有依法進行查處的職責,在遭遇違法強推強佔土地、強拆房屋後,向縣級以上國土資源局申請查處,如其不履行職責,依法訴至人民法院。同時,還需要將違法強推強佔土地、強拆房屋的責任主體,訴至人民法院,要求確認其行為違法,維護我們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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