潛意識、意識與行為,三者的關係如何?


最近讀了探索生命一書,從總結的人性的10大公理出發看待這個問題:

公理一:意識產生的生物學機理別無差別。

其他表述:此意識和彼意識無本質差別。

公理二:意識是由先天力量和後天力量共同驅動的。

公理三:生命體體征存在時,意識時刻存在。

公理四:社會中人的意識,具有社會性。

公理五:概念性的東西,必須是後天建立的。

公理六:真偽的概念存在,但無法界定。

也可以這樣表述:人是具有矛盾性意識的,即人的意識一定有非理性的一面。

公理七:意識產生於行為之前。

公理八:記憶機製表明遺忘是不可避免的。

公理九:潛意識內容的提取具有不確定性。

公理十:從遺傳和發展角度共同來說,意識總服務於如何更好的存在。

推論:

  • 第一個是:選擇是博弈的結果。
  • 第二個是:理性是後天建立起來的。
  • 第三個是:人的意識傾向於他感興趣的方向,一心二用不可靠。這也是公理十的推論。和推論一相似,因為傾向性就是一種「選擇」。
  • 第四個是:所有的倫理概念,不能用邏輯推導得出。該推論是由公理六推出的。因為倫理概念的真假,都難以界定。那麼怎麼能推導出客觀另一個倫理概念呢?顯然是不能的。

概念性的東西,必須是後天建立的

所有的後天建立的東西,往往是為了適應環境而建立的。所以環境變化,這些後天建立的東西,也要跟著發生變化。古往今來,這樣的例子多的是。尤其是心理學,倫理學,哲學……

比如舉幾個簡單例子。中國唐朝以胖,以豐滿為美,現在大多數以瘦小,骨感為美。因為美這個概念,是後天發展起來的。客觀意義上「美」並不客觀。因為不同的人,有不同的認識。但我們認為「美」是客觀的,是絕對正確的,因為我們是基於一些「基礎」來做推理的,來建立人類的「美學」的。

就比如說,美味,美人,美景,美體……這些辭彙,當我們看到這些辭彙的時候,腦中就會出現一些人物,景觀等,這些是美的,是在心裡上賞心悅目的。因為人類後天所接觸的教育有關於美的潛移默化。這是我們認識觀一致的原因。這是客觀的。

但不是所有的認識,都是這樣的。比如世界各地一些偏僻的少數名族,或者部落。審美完全有和我們背離的地方。比如非洲一些人用牛糞搭房子,你會覺得美嗎?以腳大為美,你會喜歡嗎?以大嘴唇為美,他們叫盤唇,就是把嘴唇撐大像盤子一樣,你會喜歡嗎?還有以大耳朵為美,你喜歡嗎?所以這在心理學上這叫文化差異導致的行為差異。

自由意志這個詞,在心理學概念中非常重要。我們自己也經常說。單單分析這一個詞,就要用到我在本書中提到的諸多心理學公理。你到底是自由的,還是不自由的?你做出的選擇是你做出的嗎?人是自我決定,還是機械的做決定?

分析一個概念,我們得先來分析組成這個概念的詞。每個詞就是代表這個概念含義的因素。有很深的哲學意味。你首先一定要有這樣的意識。然後再逐層分析,不然你的分析的東西,就一定不夠深刻。被認為片面性很多。

「自由意志」是一個組合詞,由「自由」和「意志」組合而成的。而任何詞與此之間的組合,其實就是一種限制。限制即不自由。因為詞與詞之間的組合必然是一種「指向」。比如說「平坦大道」,就指明這是平坦的路,不是崎嶇的路。「美麗女人」,指明了,這不是一個醜女人。「平坦」和「美麗」這樣的修飾詞,其實就是一種限制。當「女人」這個詞單獨出現的時候,你只是腦海中清楚,她是女人,女人的概念浮現在腦海,它指定了一類人,女性的人。而當前面加上「美麗」這個兩個字。其實就無形中,又將女人這類人,劃分為兩種:即美麗的,和醜陋的。我相信你可以理解這點。

所以你在理解「自由意志」這個詞的時候,你就要清楚「自由意志」是需要被這樣定義的。而馬克思哲學中,意識的能動性,其實就客觀承認了自由意志的存在。

這本書傾向於心理學描述,所以我們就心理學方面,來分析自由意志。先從兩個方面說。

1、自由意志是一種意識。那麼沒有意識,就不存在自由意志。一塊石頭的自由意志是不可想像的。這個簡單的道理,大家必須承認。有這樣的承認,我們才能繼續推理。

2、從哲學,邏輯學方面講,自由意志沒有邏輯關係。你不能用一種邏輯關係客觀推導出自由意志概念。因為他不符合這樣的邏輯。哲學家維特根斯坦對此有推理。我也反覆說過。任何倫理的,具有社會關係的詞,都不符合邏輯推理。這可以上升為一個公理推論。自由意志也必然是這樣的。

為什麼這樣說呢?我來分析。自由意志說的是人的意識。公理四:社會中人的意識,具有社會性。公理五:概念性的東西,必須是後天建立的。這個兩個公理就說明了一切。說明了自由意志這樣的辭彙,一定是智慧生物意識。人就是這種智慧生物之一。所有概念性的東西,都必須是後天建立的,「自由和意志」也屬於概念性的辭彙。大家還記得前幾章描述的洞穴里的人「覺石」。只有像「覺石」這樣的人,才不會有自由意志。凡是經過教育的正常人,自由意志的概念就有。

很多哲學家,心理學應該會犯這樣一個錯誤。當他們分析這個詞的時候,往往過多的注重了片面。就是單純的重視了「自由意識」這樣的方向。他如果去否定自由意志的話,他就要去找「不自由的意志。」這在生活中似乎不難找。

還有很多人想「我們的意識,行為到底是不是自由的?」我買這個東西,是我的意志嗎?我選這個人作為我老公,是我的意志嗎?是我的意識嗎?我要離開了,是我自己做的決定嗎?心理學對於此些問題,莫衷一是。分為兩派,支持或不支持。就其實就犯了一個錯誤。就跟我們問人的本質是好的還是壞的?然後就分為兩派,一邊說好的,另一邊說壞的。因為現實中也好像存在好人和壞人兩個群體。所以就沒有人來懷疑問題本身問的對不對。

你不可能在馬克思主義中看到「好人」這個概念,他不是以這樣的概念來研究人的。馬克思會說,人的本質不能以好和壞拉區別,好和壞是人的經驗性感受。人的本質是人的社會性。而社會性是什麼,又是一個大概念。它包括了人與人之間的生產關係,勞動關係,能動性等等。所以人的社會性,其實是一種本質的囊括描述。但我認為這也是準確的。因為你沒有能力提出比這個還準確的辭彙。

所以說分析人的「自由意志」不是說看這個人,這群人自由或者不自由。懂了嗎?在一開始你的方向錯了的話,你後面的內容就大打折扣。是大打折扣,不是說沒有價值。因為馬克思哲學就吸取各方哲學的精髓而成的。不能說唯心主義的所有論述,都是不行的。沒有這樣的說法。唯心主義哲學家黑格爾的辯證法對馬克思產生過重大影響。

所以描述到這裡,大家應該就有察覺了。我要說,自由意志本來就是受「指示」的。一個不對任何指示產生「反應」的人,是不會擁有自由意志的!大家記住這句話,一定是這樣的。正如我們叫一塊石頭,說你過來,它不會過來的。而且大多數人認為「瘋子是不會有自由意志。」因為在常人眼中,它的意識是混亂的。

所以最基本的觀點,大家要記住,自由意志是存在的!人是擁有自由意志的。自由意志在某種程度上,等同於人的能動性,或者人的理性。而「人」在這裡,就可以是「我」的概念。人們經常會把自由意志和我來掛鉤,所以問:「我到底有沒有自由意志?」

那麼我在上面說了,我們是有自由意志的。可是我們有自由意志,表現行為是什麼呢?表現行為行為其實不是說你想幹什麼就幹什麼。這不符合人的本質,人的社會性。社會性其實就有限制性包含在裡面。人的本質就包含了一種受指示性,這是社會性的體現。而人的自由意志不會超越人的本質。這是重點!

人的自由意志就表現在你的能動性,你的受指示性。所以我今天想去公園就去了,所以我今天想吃面,我就吃了。所以我今天想不去上班,就沒有去,儘管我知道會被罰一百元。自由意志是存在的。這就是自由意志的表現。

而不斷誇大和深化自由意志理論,就會出現尼采那樣式的「超人理論。」所以尼採的理論本質上是不成功的。他的才華是可見的,他的理論就像他本人一樣,帶有亢奮和神經質。可能有人會抨擊我這樣批評尼采。其實沒有批評,我在陳述事實。所以我從來不推崇尼采。

再次強調,能動性,對於自由意志來說很重要。它承認了一種適應性。正如公理二所說:意識是由先天力量和後天力量共同驅使的。而就實用性而言,多數是適應後天力量的。就是我們的意識是受環境而左右的。這不是我們自由意志不自由的表現。而你的意識,受到環境變化,而做出變化。但做出變化的主體人物依然是你,你自己。有時候你感覺這樣「不自由」,但其實是自由的。如果你沒有這樣的感覺的話,自由意志是不存在的。就像我提到那個黑洞里長大的人「覺石」一樣。

正是因為你接受了後天的教育,你建立的一個大家普遍都有的人生觀,價值觀。各種「價值觀」並不影響自由意志的存在。接下來我們要從反面來分析自由意志。

比如說:「我們不希望被迫做出一個決定,因為每當這個時候,我們就會產生強烈的抵觸情緒,這種狀態在心理諮詢中叫「阻抗」,表現在言語和行為上。也許明知對方是正確的,但也任性地就是不配合,因為你侵犯了人家的自由意志。」各位,上面的描述你認為對嗎?這是摘錄自一篇《自由意志不存在》裡面的小段。我大概認為,你幸虧沒有看那篇文章,如果你看了,你基本會認同文章的說法。從此就認為自由意志不不存在。

一個行為是「被迫」的,會讓人產生抵觸情緒,是對的。但不是對自由意志的否認。「被迫」這個詞也是概念性的,大家一定要記住,所有概念性的東西,都是後天建立的。「被迫」也是接受指示性行為。還記得,上面說的嗎?一個不對任何指示性產生反應的人,是不會有自由意志。自由意志與被迫沒有關係,與選擇有關係。

就好比說溫度和熱其實沒有關係。「熱」這個字,是我們所給出的概念。溫度的本質是組成物體分子的運動的情況,運動越劇烈溫度越高。假如有另一個外星文明,他們可能就沒有發明熱和冷這樣的概念詞,你能說他們對溫度的認知低嗎?不能!也可能他們用「冷」字來形容我們說的「熱」,你能說它們錯了嗎?

自由意志也是這樣的,能說被迫或者喜歡等,來否定它嗎?不能這樣來否定!任何時候,有選擇,其實就意味者有自由。這句話的意思,可以是這樣的,你被迫撒謊,你被迫做壞事,你違背了你本來想進行的「行為」,是你選擇接受被迫!你選擇的,這是你的自由。

你認為破壞了自由意志,是因為你把自由意志和自由混為一談了。自由意志,自由思想其實都是一種意識的反映,這種意識反映是客觀存在的。它客觀存在表現在它的能動性上。即意識的能動性。不要把意識的能動性和想幹什麼就幹什麼等同起來。

有些人會說,那我如何選擇不被迫,我就要付出代價,有時候甚至是死亡。是的,就是這樣的。自由意志是存在的,因為任何時候都有選擇的。而且你清楚有這樣的選擇。就像戊戌六君子,維新變法失敗後,譚嗣同有機會選擇逃跑,卻沒有。他選擇了面對死亡,為變法犧牲。希望以自己的這種行為,來喚醒國人。你能想像如果不存在自由意志,那麼他會怎麼選擇?顯然這是無法想像的,所以自由意志的存在,是對我們有利的,是符合社會生活的。就像物理中的電荷一樣,我們並沒有看見它,但它的存在對於描述整個電磁學,整個物理學是合適而管用的。那麼為什麼我要否定它存在呢。同樣的道理,我們為什麼要否定自由意志,自由思想,自由意識的存在呢。事實是,我們不能否定!

繼續來看,反面實驗。在20世紀80年代,心理學家Benjamin Libet就通過實驗證明:自由意志不存在。比如,一個人在移動自己的胳膊之前,腦內的電流活動就已經知道要做出移動的行為了。Libet說,人在決定要做某件事情的意識產生之前,大腦的電流其實就開始活動了。也就是說——大腦的各種神經已經設計好了一切,就等著我們的意識察覺到了,所以我們的意志其實是被一堆神經衝動所控制,而神經衝動的活動規律又被我們的遺傳物質所控制。說白了,我們只是被遺傳物質宰割的羔羊。

甚至有專家大膽放話:如果我們充分理解了大腦的結構和化學物質,理論上,我們就可以準確率高達100%地預測一個人的行為反應。

各位,你怎麼看這段描述,你認為對嗎?首先是三個點。

第一個點,公理七:意識產生於行為之前。只有意識產生於行為之前,才是正常的。假如說行為產生於意識之前,你想像一下是什麼情節。你跳起來了,落地後,你腦中出現意識說我要跳。那麼你剛才跳是怎麼回事,誰讓你跳的?是上帝?還是神鬼?所以行為產生意識之前,才是不正常的。更談不上自由意志了。就好像你是被別人操控的,而且找不到緣由的操控。

第二個點,公理一:意識產生的生物學機制別無差別。大腦意識就是腦的電和化學活動產生。研究這種生物機制,電活動,化學反應可以預測意識的發生,這是合理的。不能以此否認自由意志。這反而是支持的。我們是客觀存在的,客觀存在的人的意識,有研究的價值。會遵從一些物理或者化學的規律,我們藉以研究這些規律來探索人的意識,很正常。這叫腦科學研究,現在是前沿科學研究。如果我們確實可以充分了解大腦的情況,那麼準確預測一個人的反應,就是合理的。你能預測我的反應,和我的意識是自由的有關係嗎?沒有關係。

第三點,公理二顯示:意識是由先天力量和後天力量共同決定的。單純從一堆腦神經出發說意識,是隔離這種共同的聯繫。是不對的。

我自己其實在幾年前,大概2到3年前,我也認為自由意志是不存在的,在我的一些散文或者小說中有體現。其實這是不好的,犯了和大家一樣的錯誤,那就是認為我們的選擇不自由,是受潛意識控制的。而潛意識又是我們不了解的。

就好比說你買東西,你選擇這個,而不是那個是為什麼?你有時候是憑感覺的。而感覺可能是潛意識的某一條信息刺激了你。別忘了公理九:潛意識內容的提取具有不確定性。

就是說,你選擇這個,可能甚至是10年前,你的一個經歷,影響了你。所以你才選擇了這個商品。比如說你野外出遊,你買了繩子,而不是登山棍。是因為你小時候,有一次掉進洞里了。但你在買繩子的時候,你並沒有想到這件事。

你的經歷是你的回憶,你的回憶構成你的潛意識的。所以本質上說,這是你的選擇,這是你根據站在貨物前,所做的自由的選擇。不能說是十年的你,替你做的選擇。除非你承認10年前的你,還存活在這個世界上。這是謬論,這是不可能的。只有這樣分析,我們才沒有割裂用聯繫的觀點看問題。

還有人會反駁說有些廣告灌輸,讓你選擇這個的。不是你的自由意志。就比如說鑽石黃金。結婚的時候,就愛買這些。是因為廣告說:「鑽石恆久遠,一顆永留傳。」這其實是你自由的選擇,是你的另一半願意,是當下環境就都是這樣的。所以你為了適應環境,你也這樣做了。儘管你其實並不願意,因為你其實囊中羞澀。

所以給大家總結一點,自由意志是存在的,不能否認。選擇是自由意志的體現,但記住選擇是博弈的結果。這是公理十的一個推論。公理十:從遺傳和發展角度共同來說,意識總服務於如何更好的存在。

還有一點,很多會以「瘋子沒有自由意志」,「傻子沒有自由意志」來說明人不具有自由意志。大家應該還記得公理六:人是具有矛盾性意識的,人是具有非理性意識的。傻子,瘋子在行為上的不正常,可以反映意識的不正常。也就是說傻子和瘋子,對於接受性指示反應很小,或者甚至沒有。這時候我們只能說傻子和瘋子的自由意志強度很低。但其實還不能說沒有。

因為很多傻子,瘋子都不是天生的。有時候是可以治癒的,他可以被治癒,就說明了一切。行為的不可控是非理性的一面,但非理性我們知道原因。原因是生理性和環境兩方面考慮。比如疾病有時候導致焦慮。比如說蕁麻疹,我自己也得過。發病的時候奇癢無比,忍不住煩惱,撓發癢的地方。可是越煩躁,就越會加重這種病發。所以陷入一種惡性循環。但你其實是有這個意識的。就說明了這種意識能動性。

最後來來問一個問題:自由意志可以被剝奪嗎?答案是可以的,剝奪一個人的生命,自然就剝奪了這個人的自由意志。但催眠不算,被催眠的人也擁有自由意志。為什麼?你自己分析一下。還有大腦遭受重創,不能產生意識的時候,自由意志也算被剝奪了。但即使這樣,很多遭受重創而成為植物人的人,也能做出選擇回答。這樣的人其實自由意志依然存在。

還有一個特例,一種情況你確實被操控了,那就是科學發展到極致。就像前段時間,科學家發現了屏狀核可以實現這個。這一瞬間你喪失了意識,下一瞬間你又恢復了意識。研究者第一次實現了用電擊大腦單獨區域的方式將意識關閉。當意識確實有一個「開關的時候」,而且這個「開關」不是又我們自己控制的時候,那麼自由意志就被限制了。當開關打開的時候,其實你還是「自由的」因為他們無法編輯你的過去。當科技發展到可以編輯你的回憶的時候,從某種角度講,自由意志依然存在,但不是你的意志,是他人的自由意志。懂了嗎?

但大家不要擔心,我所說的的情況,還是沒有實現,是一種思想假想。也許我們永遠也達不到這個科技水平。

所以我們承認自由意志的客觀,但要前沿性意識的想到隨著科技發展,我們的意識會出現什麼樣的變化。對於我們現在的哲學和心理學產生哪些認識影響。

我只是用哲學和心理學公理來分析了一個自由意志。其他心理學概念,也可以這樣分析。比如愛情,焦慮,亢奮,抑鬱等等。

最後其實有一個遺漏,就是很少有人去定義自由意志,因為這種定義不會太科學。但我們連哲學都定義了。而且不同的人,有不同的定義。既然分析了這麼多關於自由意志的內容,那麼我就給自由意志一個定義吧。

所謂自由意志是:能動性的選擇!

摘自獨立學者,科普作家靈遁者心理學書籍《探索生命》


無意識,是人在正常情況下察覺不到,也不能自覺調節和控制的心理現象,具體體現,例如做夢還有你可以無意識地記住在大街上看到的一些事物

某些動作方式起初可能受到意識的調節,但在多次反覆後,便可能轉化為自動化的「無意識」現象

意識是人的精神生活的重要特徵,人的日常生活、學習和工作,是在意識的支配下進行的。

其中無意識也對人的行為有重要作用


潛意識是你內心最真實的,有時候你甚至不知道自己是這麼想的。意識是表面上你以為是這麼想的,行為是身體快於意識作出的一種選擇


謝邀。

題主所提問題,是涉及心理學、生理學、行為科學、認知科學的基礎性問題,要回答這樣一個問題,是不能簡單進行概念的辨析來回答的,這種語言層面的剖析即使說的很漂亮,但不能證偽,因此依然屬於一種不科學的解讀。

因此,為了更好的回答這個問題,應該基於一套科學的理論架構體系之中,基於體系結構要素的作用關聯來闡釋基本概念的實際定義,這才是一個具備可操性、可證偽的解讀。

先來說說潛意識與意識。關於什麼是意識,科學上沒有統一的定義,之所以如此,是因為科研界還沒有弄清楚什麼是意識,只能大概判別什麼不是意識。不過,這個問題即將成為過去式。

《認知的維度》給出了意識的全新理論性解讀,用「全新」這兩個字可能不太合適,因為理論本身是基於已有的大量實證科學實驗材料基礎上的提煉,只是形式上有較大的創新,解析方式也出現了一些新的東西。

《認知的維度》用龐大的篇幅論證了一個在心理學界發生了幾次反覆的問題: 「到底是行為主導意識,還是意識主導行為?」 該書的結論是——所有的意識,本質上都是伴隨行為調節過程而產生的,行為調節是主因,意識只是行為調節的副產品。意識源於皮層神經元的活動,下圖展示了皮層與行為調節系統之間的關聯。這個結構的意義是:即使沒有皮層,調節系統依然能夠進行一些簡單的調節活動,皮層此時並不是必須,只是因為環境參數的高度異化,本體亟需更為複雜的調節能力來應對各種不確定狀態,由此才逐漸進化出越來越複雜的二級調節組織——皮層!

上世紀初,行為主義一度非常流行,但後來的很多實驗顯示,一些複雜心理表現無法用行為主義的理論來解釋,於是行為主義漸漸消退了。這其實不是行為主義本身的問題,而是學界還沒有真正弄清楚行為、意識或認知之間的關係。

潛意識、意識、行為這三者之間實際上有著密切的關聯。

人有某種意識,意味著人形成了某種特定認知或感受,感受基於感覺系統,而認知基於感知系統,感覺系統可以定性刺激信號的趨性,而感知系統則代表有兩路以上的刺激信息的同步觸發,它們互為背景,由此才形成了「認知」。

在個人從嬰兒的懵懂到成人的成長曆程中,單純基於視覺實際上是不能形成有效認知的!必須經歷幼兒時期的各種接觸性的摸索、探索,在提取事物輪廓特徵的同時,對事物的接觸作用(口添、手摸、擺弄碰撞、……),即綜合感覺和感知,基於某種作用體驗才能沉澱有效的認知,而成人之所以能夠對未接觸的事物也能形成某種作用性認知,那是基於成長過程中所沉澱的捆綁認知的特徵遷移學習的結果(hebb突觸告訴我們,過往同步過的神經元激活靶細胞後,下次激活靶細胞更容易,這為額外關聯創造了條件),其本質上依然內含著感覺體系的作用。

我們說意識的時候,其實與本體的感覺系統體驗有關,即當意識到什麼的時候,實際上相當於喚醒或激發了感覺系統的作用體驗。場景中能夠引發個人某種非常積極或消極反應的特徵出現時,就會很明顯的激起個人的意識。

當了解了行為是觸發意識的前置條件時,理解潛意識就比較容易了。在很多場景中,一些特徵會牽引人的行為趨向,但此時的感知焦點和感覺反饋並沒有發揮作用,即因為特徵不夠特異而沒有進入聯合皮層,感受器採集的刺激信號反差不夠顯著而沒有激發腦部的感覺反饋,使得行為觸發的同時並沒有引起完整的意識活動,這就是一種典型的潛意識表現。

對於任何行為來說,一定會有刺激信號傳入神經中樞的,因此這種行為要麼歸屬於潛意識行為,要麼引發意識,不會有其他情況。


潛意識,我不知道

意識,我知道

行為,管你知不知道勞資已經這麼幹了


所有的答案與問題一樣處於意識層面。用意識層面的東西去解釋潛意識層面的東西,無異於計算機行業中用C#的邏輯去解釋彙編語言。不在一個層面上無法述說與理解。

心理學的解釋倒是很多,但是否正確無法驗證。所有就是雞同鴨講。

動物也有意識與潛意識,真正懂的話那就是跨物種的聯繫了。

如果誰能夠跨種族的讓不同語言膚色的人理解同一事物,並有一至行為。那這個人應該可以統一潛意識,意識,與行為這三者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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