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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看守所為什麼要重新做筆錄?

被扣押在看守所 為什麼要重新做筆錄 已經第九天了……急


進看守所以後辦案民警會拿著筆錄讓被羈押人員在最後寫「以上兩頁筆錄是事實,和我說的一樣」,簽字,捺印


這一份筆錄很重要,以前是由預審科的人來做,現在改了辦案流程,統一到一個叫辦案中心的地方。

重新做一份筆錄大概是因為派出所的人做的筆錄很不專業

預審科的人會根據派出所的筆錄做一個初步的判斷,該怎麼審,問什麼問題。

然後在你剛進看守所還處於懵逼狀態時把你從監室里踢出去審。因為現在你和屋裡所有的人都不熟悉,等你熟悉了,會有人告訴你預審的手段,你說出來的話可能就不是他們想要的了。

這一份筆錄很重要,因為法院認為第一份筆錄(包括派出所那一份筆錄)很重要,權重也比較高。後面的筆錄由於其他在押人員的分析,以及律師的介入,可信度就減弱了。所以預審很可能會給你下套,讓你說出他們想要的話,並且認罪。所以說話前要考慮清楚,不要信他們那套,什麼「告訴你吧,你同案XXX已經都告訴我們了,你不承認就是態度不好,到時候判刑判得重。」這種的,說話前考慮清楚,沒做過的事不要亂說,不要用可能這種字樣。不確定就說不知道,不知道也別說知道,實事求是。

筆錄讓你簽字時是會給你看一下的,第一次做筆錄一定要看清楚。覺得有問題一定不要簽字。他們一般會說「趕緊簽,我們趕著吃飯呢」這樣的話,不用管他。一定要看清楚,有問題就不簽。

那麼會有什麼問題呢?

首先,你沒說過的話,他們是不會寫在上面的,他們會把他們的問題,和你的答案組合一下,只摘取看起來你是有罪的部分。並且有時一個詞用的和你說的不一樣,可能就會有歧義,為日後量刑埋下伏筆。

其次,他們在審訊時會旁敲側擊你,讓你陷入一個被誤導的境地,被心理暗示。從而突然問你一個問題,讓你說出他們想要的答案。這就是預審和派出所筆錄的區別,他們更專業。


一次口供判斷的證據太少了。人嘛第一次難免會不說完全 依靠你的口供在去慢慢找線索大概一個到2個星期來提審一次。37天還沒出來就自求多福了


進看守所後心態變化,可以深挖線索,可以核實證據,可以滅了翻供苗頭,可以發現逼供情況


為了避免刑訊逼供、誘供等非法取證的情況


不是重新做,而是做第二次,第三次筆錄,已保證筆錄內容一致,補充案件細節,有的人這時候也會翻供,翻供會導致警察要重新補充調查,加強其餘證據,並出現兩個結果,一個是最後審判時,如果警察搜集的證據還是能證實你的犯罪事實,就會推翻嫌疑人一開始的良好表現,量刑會加重。另一個不告訴你。


我經歷的是提審,不是重新做筆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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