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段關係結束後,被拋下的一方應該如何重新開始生活?

一個愛屋及烏的人。性格,生活習慣,興趣愛好都已經留下對方的痕迹。如果重新習慣形單影隻的生活。


本人女,和他網上認識,距離五六百公里,走向現實。後他在廣州讀博,距離一千多公里異地三年,我拚命攢錢去廣州和貼補他生活。但三年里,兩次分手。

第一次,因為覺得我單親性格不夠開朗,且名下無房和我分手。一個月後,他覺得忽然沒人對他好了,追來我家和我複合了,這是他唯一一次來我的城市。

第二次,我腿部受傷,醫生說我可能有後遺症,他很害怕,就分了。

在病床瞪眼躺了一晚,眼淚流干,刪了聯繫方式。告訴自己斷舍離,會背手機號,想聯繫他時候嘴唇都咬出血用頭撞牆,告訴自己不要。

半年後,真的冷靜下來,才真的想明白:

他不是壞人,但是我不能因為他不是壞人就和他在一起,因為,他根本不愛我。

我因為缺乏安全感而堅持這段感情,但因為沒有回報,換來的只是更大的內心空洞。如果不愛,就永遠不要指望自己的好一定能等價換來別人的好。

一年後,下地鐵時候沒看顯示隨手接了個電話,聽見一聲熟悉的喂,我瞬間掛斷。

然後來了一條簡訊。

我現在過得很好,視力恢復,很能區分是人是狗。


人是環境下的產物。所以你是個怎樣的人,跟你最親密的人是有著間接關係的。

這些現在或曾經跟你關係親密的人,的確會或多或少的影響到你,讓你行為,或意識上時不時閃現出他們的影子。

他們的確影響了你,但並不是妨礙你,更不會因此而生活不能自理,也就是說,這其實不是什麼大問題。

真正的問題還是在於你自己的心理障礙上面。

你在抗拒這些東西,所以你會痛苦;你在放大這些痛苦,所以你會覺得難熬。

你把這些東西給放大了。

表面上來看,你的這個問題是站在一個受害者的角度。從事實上來講好像也確實如此。

但實則不然。

從當下來看你確實是受害者,但放長遠點就未必了。

你想,他當初與你在一起,是因為愛你;而現在離開了,是因為不愛了。他起碼尊重他自己的內心,也尊重了你。如果他明明不愛你還跟你在一起這才是真正的悲劇。

你應該感謝他。

因為他給了你尋找屬於自己真正幸福的權利。

有些事情會讓你痛苦,你也無法改變,既然如此,不如換個角度去思考問題。與其悲觀的抗拒,不如積極的面對。

所以某種定義上來講,你並不是受害者,只是你把自己放在了一個受害者的角度去思考問題罷了。


開拓新的領域,接觸你曾經忽略或不以為意的領域。換一個生活環境,結識新的朋友。讓自己忙起來,沒有時間去想過去的事。給自己灌輸一個觀念,不念過去,活在當下,希冀未來。

你逃不過晚上一個人孤獨時的思緒,那就給傾訴,無論是誰,陌生人,值得信任的好朋友。

慢慢走出來吧,人生路很長,但痛苦時的每分每秒都是我們慢慢熬過來的。


再大的石子投入水中,引起的漣漪也只會隨水波慢慢消融。再深的關係離開接觸,也只是隨著時間漸行漸遠。不信,你想想你的幼兒園,小學同學,你還能找到幾個有當年清秀的影子?結束就結束了,好好吃飯,好好睡覺。無他。


向前看 向錢看 提高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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