戀愛時男朋友贈予的錢,分手半年後讓我還回去?
04-19
戀愛時,因為我創業資金周轉不過來,男朋友給了我一萬,也沒有打借條。後來分手了,分手後發現他和我快分手時劈腿了。當時他把我各種聯繫方式拉黑,還把我家裡的寬頻停了。現在過去半年了,來找我要這一萬。我現在就是不想給他這一萬塊。但是我想問有法律責任嗎?
——————————割——————————一萬塊錢,說多也不多,說少也不少。不還他不是心疼錢,我為他付出的感情就值一萬?我也不想在別人眼裡,自己的信譽就值一萬。但是,我就不給,哈哈哈,氣死他和他的小賤人。
首先不會承擔法律責任,其次決定權在你,最後建議不用還。當初因為所謂的愛情而給你,現在卻要討要,你陪它的時光怎麼算?啪啪之後也要還嗎?
感謝邀請!
又是涉及金錢的感情。不知道為什麼,臨到感情結束,很多人都會要回曾經付出的錢物。是不甘心?是覺得不值?我在戀愛時給女生各方面的關愛,錢、手機等等。在分手的時候,傷心難過,想辦法挽回都來不及。就算無法挽回,也不曾想過討回曾經的付出,這是對過去的否定。
但換回來,如果我女友問我要回曾給我買的東西,只要她開口,我會如數奉還。如果她不提,我不會還。何必鬧得跟深仇大恨似的?
我的看法,憑題主參考。不對的地方,不符合題主情境的話,請見諒。祝題主能幸福!
他劈腿的話,那就不還。
他劈腿了,你恨他的話就不還,不恨的話就還
換吧 要不然就會留一個機會給他糾纏你了
當然還啦,不然你一輩子都欠他的
還,乾乾淨淨做自己!
這東西看情分,我覺得還一半吧,全還了咽不下那口氣,不還好像自己佔了他便宜似的,剩下一半就說沒錢了,他要是懂事,就不會要剩下一半,他要是不懂事,直接拉黑
法律責任的話是沒有證據的 剩下的就是看你想不想還了
沒有證據視為贈與
銀行轉賬嗎?如是轉賬有備註是什麼款項嗎?
你這麼問就說明你還心存善良,你是認為要還的,只是心裡有點堵,不想輕易的換給他,你先吧心裡的坎整明白了再做覺定,如果非要鬧到法律層面,你可以放心的不還,這點事不會理你,如果還想做朋友連本帶利給他,如果各走各的路,那你隨意,
蟹腰
簡單點說吧,從法律上來說。是誰主張誰舉證。如果沒有證據,那就一切免談了。
但是這件事是否存在,以及過程中發生了什麼而導致到現在這樣的局面,及你問出這個問題時心裡所想的。你自己應該是清楚的。
做事沒有絕對的對錯,但求問心無愧就好。
最後祝你幸福我分手時給過她什麼沒都要,倒是幫她從北京往芝加哥運了一批她在我這的衣服。她如果要我還她什麼物品,一定都還。但是我不會讓她還我什麼。
你已然決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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