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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有人認為結婚要男方全款買房?

今天室友在討論這個問題,讓我真的感覺三觀其實超級不同了。

我以為結婚是一起努力,一起經營的已經該成為常態了吧,男女平等也是從小就說起了,為什麼作為一個受過教育的大學生,還會說出房子一定要男方買,就算以後還貸自己也一分錢不會出,而且這樣還要加自己名字,不然就覺得像個免費保姆?作為一個女生我都要替男生覺得委屈了。這是種什麼心態呢?


因為男的離婚了好找,女的離婚貶值,這是世俗的眼光。所以女人就要點物質作為安全感。這是我對你疑問的回答。

然後我說說我對於房子的觀點,首先結婚男方買房子給聘禮,女方帶陪嫁,現在是世俗的標準了,大家都是這麼辦的,什麼都沒有的叫裸婚,身邊有幾個裸婚的,小姑娘還是太小,沒經歷過社會的污染和歷練,所以想法很正面很單純。

所有事情都不可一概而論,每個地方風俗不同,像我們這裡,條件中等偏下點就是男方全款買房,寫男方一人或男方父母名字,女方陪嫁車或者與男方所給聘禮金額相等的陪嫁,聘禮和三金結婚後女方要都帶回來的,不給女方父母,然後女方可以用這個聘禮錢買家電或者裝修傢具什麼的,女方和男方父母婚禮接的禮錢也要都給小夫妻兩人。總之雙方父母啥也得不著,都給兩個小夫妻了。那麼好了,現在我們反過來想,如果兩個人過的不好,要離婚,如果現金都在女方手裡還好,沒花了可以在離婚時分點現金,房子是人家的,隨時讓你捲鋪蓋走人,陪嫁婚前給是婚前女方一方的,但給的是現金,取出來用了或混在一起了如何能證明哪個是你的陪嫁,如果陪的是車,過三五年早就貶值了還剩啥?那麼問題來了,離婚的時候是男女平等嗎?房子是男方的,存款男方還分一半,這公平嗎?投入和回報一樣嗎?按數學題來算,房子30萬,裝修5萬,傢具2萬,家電3萬,三金3萬,我們這女孩結婚婆婆會給買個貂皮大衣2萬,聘禮10萬,陪嫁10萬,改口費一方1萬,男女雙方禮錢扣掉酒水剩6萬這場婚禮雙方父母總計花了63萬。其中聘禮10萬用來買三金貂皮大衣還有電器傢具,加一起整好10萬。這樣結婚時小夫妻名下就有了房子,存款18萬。這是總共的財產,那麼如果夫妻離婚了,房子是男方的,存款一點不花還能分到9萬塊錢,誰離婚了也不能說把屋裡破家電傢具搬走吧,貂皮大衣和金首飾估計也賣不上五萬元了,能賣2萬塊不錯了,所以在存款一點不花的情況下女方就拿著分的10萬塊財產變成了離婚婦女了。當時結婚的時候女方父母也出了13萬元好不好。倒賠三萬和幾年青春把自己變成了二手貨。這是好的情況,好歹還有10萬塊錢。同上出資,如果婚後兩人用這18萬買了車,是雙方共同的吧,過個五六年這18萬的車估計也就剩五六萬了,所以離婚時你就只能分到不到五萬塊錢。再如果女方父母陪嫁的是台車比如花了10萬,寫女孩一個人名,看著很公平吧,錯,過五六年十萬的車可能也就值一兩萬,你離婚也只能分到五萬左右,還得是存款沒花。總之綜上所訴,陪嫁應該叫賠嫁比較貼切吧。。。。。

換個道理來說,你幫著一起還貸款,出的首付比男方少,不說大城市好幾百上千萬的房子,就這三十萬,男方父母都不會同意寫你的名字,小姑娘不要想你室友觀念怎麼不對,這世界婚姻有時候像買賣,一個願打一個願挨,她能找到不出錢,不搭陪嫁還把她名寫房本上的男人是她的厲害。你想共同努力,但是未必有願意跟你一起同甘苦的男人啊。所以女孩不能太天真,要為自己打算。沒結婚什麼都好說,結了婚,你就不值錢了,你的婆家再買房子也不會寫你的名字,他們寧可寫自己的名字給你們住也不會寫你的名字的,涉及到利益,就六親不認了,這就是現實。


大家的三觀都是不同的,找個跟你一樣的一起過就行了。

不必糾結。


我知道,你心裡肯定在想這個女孩子怎麼這樣貪得無厭,一點不為未來老公考慮。但是,其實她是單純的表現。她考慮的是,男生容易變心,結婚了沒有安全感,所以希望男生買房,以確保自己婚後的合法利益得到保障。但是,這樣也不妥,現在的男生都在婚前已經準備好了婚房,就是為了防著女生,即使寫名字也沒用,婚前財產,保不齊,還得幫著還貸款,四五十歲後,他一變心,房子婚前財產,人財兩空。最好的是女孩子自己婚前先貸款買房子,這樣才有安全感。雖然,我知道這或許是國家為了多賣房子出去,故意不保障女人的利益,但是,誰叫女人是弱勢群體呢!還是自己婚前買房吧,男的也靠不住!


為什麼一分錢不出呢,結婚了還不是照樣得出,不過寫名字無所謂了,現在沒有寫了名字分錢的事兒了,沒有出資,寫了名字也沒有用的


因為女人的市場是因為年齡在貶值,覺得這樣可靠一些。現在的離婚率很高,可能這樣有安全感一些,不然為什麼一些女孩子寧願單身,也不找男朋友,一樣的道理。


因為女的是要到女方家生活的,要是男的入贅也可以是女的買房啊


題主的標題有點歧義啊,一看全款買房,以為是一次性付清呢。我覺得按目前的房價,一次性付清買房的都是土豪,但有頭腦的土豪一般都不會全款買房,都拿去投資了吧。

首先,我覺得題主三觀很正。我想大部分大學生對愛情和婚姻還是充滿憧憬的吧。但目前網上流傳著各種女方結婚後,被當保姆使喚,最後被掃地出門一無所有的悲催故事。你室友有可能是受此影響,又或者是身邊的確有這樣的人和事,難免影響了她的三觀。

對於有錢人的男方來說完全負擔房子是完全沒問題的,所以應該是不會在意這個的。你如果找個愛你疼你的有錢人,完全不需要擔心房子的事了。但是在中國為房子發愁的人還是占多數。

我認為買房男方給首付,現在來說是很正常的,加女方名字也是正常的,愛她何必在乎加個名字。但千萬千萬不能只寫女方一人名字,我買房是我給的首付,當時很信任女方,只寫了女方一人名字,婚後吵架女方最常說的一句話就是:這是我的房子,你給我滾出去,我心裡的懊悔可想而知。當然站在相反的角度,如果只寫男方的名字,婚後男方這樣說,女方又該多氣憤。一時的感情不代表永恆,所以房子寫雙方名才是最公平的。另外關於女方婚後是否幫忙還貸的問題,你覺得如果這樣的條件提出來,婚前男方願意接受的有多少(即使男方完全有能力負擔),這不是錢的問題,而是傷感情的問題,男方心裡會怎麼想,這還是家庭嗎,這和一個人過有什麼區別,就是領張合法打炮證么。我認為主要的問題不是在於幫不幫還房貸這一個點上,而是女方不能為了家庭完全捨棄自己做全職家庭主婦,女方還是要有獨立的經濟能力,不被社會所拋棄,即使走到離婚這一步也能完全淡然處之。女方可以一起還貸但是兩人的收入由女方保管,目前女方都比較喜歡婚後掌控著財政大權,這樣才有安全感吧。但站著男方角度我覺得按比例分開保管才是公平的,這年頭男方也沒安全感啊。

寫得比較亂,將就看吧。


總得有個人買吧,你覺得應該誰買?


謝邀,本人沒打算結婚,不過還是認為應該男方全款,男人結婚是娶一個,女人是嫁一家,不僅要賺錢帶孩子操持家務伺候老公照顧雙方父母,付出完全不平衡,還有男人出軌也更多,說不準又愛上年輕貌美的把原配踢出家門,說白了就是女人更想要些安全感罷了。純屬個人觀點,不喜勿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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