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知識點匯總:刑法概述
04-18
刑法是規定犯罪及其法律後果的法律規範的總和。刑法解決如何定罪與量刑的問題。簡單地講,刑法=犯罪+刑罰。
(一)刑法的形式
刑法的形式,也稱刑法的淵源,是指刑法通過什麼方式展示給人們。在我國刑法的淵源主要是指刑法典、單行刑法與附屬刑法。
1.刑法典。這是指全面、系統規定犯罪及其法律後果的內容的法典。現行刑法典是1997年修訂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提示】《刑法修正案》是直接對刑法典的修改,是刑法典的內容。至今我國共有10個刑法修正案。《刑法修正案(十)》自2017年11月4起生效。
2.單行刑法。這是指規定某一類犯罪及其後果或者刑法某一事項的法律。我國只有一部單行刑法,即1998年12月頒布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懲治騙購外匯、逃匯和非法買賣外匯犯罪的決定》。
3.附屬刑法。這是指在經濟、行政等非專門刑事法中附帶規定的一些關於犯罪與刑罰或追究刑事責任的條款。目前,我國的附屬刑法一般只重申刑法典的內容,沒有確立新的犯罪與法律後果的具體內容。
【提示】狹義刑法與廣義刑法。狹義刑法是指刑法典,廣義刑法包含上述一切形式的刑法,即刑法典、單行刑法和附屬刑法。刑法典也被稱為普通刑法,單行刑法和附屬刑法被合稱為特別刑法。犯罪行為同時觸犯普通刑法與特別刑法條文時,特別刑法優先適用。
【歸納】刑法的各種表現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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