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過婚的男人應該受到未來婚姻的歧視嗎?


謝邀,哈哈哈哈。

我記得讀書的時候有本書,一個癌症病人寫給女兒長大後看的,其中有一條,叫做,離過兩次婚的不要。

因為第一次離婚,可以說不懂事,對方的錯。但第二次離婚,不管是不是對方的錯,都證明自己有錯。離過一次婚,還缺乏識別能力。

簡單的說,主要看為什麼離婚。


不應該,應該被歧視的是這個男人是否有愛心有責任心是否有正直良善的品格


如果我35歲大齡未婚女,我寧願找一個離過婚的男人,也不找沒結過婚的,當然前提是離婚原因是女方過錯。


不應該。

不過問題中表達的這個思想,我可以理解。

你這麼想,這個問題跟某些問題雷同:窮人就不配有婚姻嗎?殘疾人就不配有婚姻嗎?長得丑就不配有婚姻嗎?

可是,窮人,殘疾人,醜八怪,該有婚姻的,不也很美滿嗎?

離婚不可怕,可怕的上段婚姻的劣跡斑斑延續到以後的感情里。失敗一次沒關係,懂得總結和學會愛更為重要。

要相信你會找到那個,不問前塵,真心愛你的人。如果沒有,也要把離過婚的過去踩在腳下,挺胸抬頭的享受生活。


咳咳,歧視?不存在的!

我離婚後三觀重塑,不求沉魚落雁之容、不求有房有車;只求女方有穩定工作,人通透、懂得勤儉持家。

有穩定工作是為了她和社會保持接軌;人通透是為了避免無謂爭吵;勤儉持家則是過日子的必備技能。

只有離過婚,你才知道什麼人適合戀愛,什麼人適合結婚。

只要放棄對外表容貌的絕對追求,只要能賺到養家糊口的銀子,這個世界上好女孩多的是、而且很容易遇到。

以A男找B女的原則,去尋找女朋友。你永遠不會受到歧視。


你沒有凈身出戶,就不會。

男人的吸引力是錢,女人才是性和生育。

大概率你經歷過婚姻洗禮,性格更成熟,懂體貼人,收入也更高更穩定,這樣在婚姻市場上反到是優勢。

二婚男人一枝花 就是這麼來的


不是應該離婚後的女人受歧視才對嗎?


不應該,但現實又是一種情況!


理論上來說是不應該的,這大概也要看社會發展的文明程度,大家都珍惜婚姻確實磨合不了或什麼特殊情況導致的離婚,好聚好散,還是以分開的形式關心愛護好孩子的人不應該受歧視!那些雖然在婚姻過程中犯了絕對錯誤的人,比如說吸毒,賭博,好吃懶做導致婚姻無法繼續下去的一方,因為離婚吸取教訓後洗心革面,脫胎換骨後重新步入婚姻的人也不應該受到歧視,否則繼續爛下去還要步入婚姻去拖累別人的人難免受人歧視!

而這中間的差別很難被發現,所以社會大前提下離婚就是會被歧視的,會讓一部分人不敢輕易離婚!以前離婚被視為丟臉的事,那些勇於提出離婚的弱勢方可能也能夠憑這股勇氣經營好自己,那些不珍惜婚姻主動破壞婚姻結構的人大概也不太能經營好下一段婚姻!現在不是這樣了,離婚成了潮流似的,一下不爽就離了後悔的,然後在說什麼無論如何還是一婚的信任感要好嗶哩吧啦的話,你怎麼不能早點懂事,少點衝動呢!


吸取前段婚姻的教訓,並改正,

二婚的男人可以是個寶~


最重要的是你自己怎麼看待自己


不會啊每個人都有追求愛情的權利


看人看家庭,也許會也許不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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