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對女性是不是一種不公?
近來對結婚一事頗有感想,現在覺得結婚對女性是一種不公平。從前的時候就是女性沒有工作的能力,只有在家三從四德,當賢妻良母。
但是現代女性工作能力多數可能還比男方的能力強,但是嫁過去的時候依舊要遵循以前的一些舊規矩,比如伺候公婆之類的,我突然就覺得結婚對女性是特別吃虧一件事。
謝邀
首先說明下婚姻的功能,個人觀點,婚姻的主要作用在於後代,包括後代的養育,文化的延續,財富和地位的延續等等。而不是文青們念念不忘的愛情、相伴一生,也不是丁克們認為的自在、享受生活,當然同性戀如果不背叛自己的心,也不會有血親後代,同性戀婚姻如果不是為了撫養後代,那婚姻對於他們也就是一份合約,來源於互相的不信任。
人類歷史中必然出現各種各樣的延續文明的方式,但採用其他方式的文明或消亡,或勢微,採用婚姻制度的文明發展壯大,雖然各種文化下婚姻制度差異較大,但多數民族選擇用婚姻制度來延續各自的文明,這有其客觀必然性。 以上可以發現,婚姻制度的設計中根本就不存在公平這一項,所以題主以公平來衡量結婚可能永遠也得不到答案。 我認為婚姻制度會隨著社會的變化而變化,現階段各個國家民族也都在嘗試新的各種方式,但婚姻制度仍是主流,就像高考一樣,不是完美的解決方式,是沒有比它更好的方式。我並不認同現行的婚姻制度,我認為更好的婚姻制度應該是馬克思的共產主義思想,自由人的自由聯合,像我們國家雲南的摩梭族,男不婚女不嫁,後代由母親和舅舅養,男女之間除了愛情沒有財產糾葛,你情我願可以一夜情也可以天荒地老。
題主說的還只是現在婚姻對女性的一小部分不公平,其實還有更大的不公平,可以參看李銀河老師的研究,大致意思是男性因為種種原因(體力勞動減少、醫療的發達、缺乏優勝劣汰),性能力越來越差,導致現在女性約一半沒有過性高潮,婚內性生活不和諧有一半,無比巨大的坑,所以建議題主婚前試愛,先驗貨,對於女生找對象,個人觀點,兩個條件為重:財大器粗,能佔全趕緊拿下,占不全就選其一把。回答完畢!恕我直言,題主一定是那種工作能力不強,經濟還無法完全獨立,身後又空無一人,還需要依附男人的女性。否則你不可能有這種女強人下嫁給弱男人還需要狼狽的處理你說的那些一地雞毛的問題。我是男人,從一個男性的視角看待你擔心的問題其實根本不存在。如果真的是女強人(不是強的沒邊的那種,經濟獨立,感情獨立,見過些世面,女方父母都能幫上忙即可),她選擇餘地大的狠,她是A類女,那麼BCDEF級別的男人隨便她挑。注意是隨便挑,注意A類女找了A類男以外的男人都算下嫁。
那她在選擇的時候就會把這些有那些問題的男性剔除了。比如公婆思想落後,比如老公又懶又壞習慣多,比如老公賺錢少還特么事特多等等。
如果真的看走眼,放心這類女人也會及時止損,並且有東山再起的能力和資本。斷然不會成為怨婦的。題主你的問題還是和能力掛鉤的,你能力強大了,你說的那些事都不是大事。所以根本就沒什麼公平不公平,都是為自己的選擇負責到底而已。多少美女,富婆,女強人單身height的不行你造嗎?一句話概括之:強者絕對不是你想擺弄就隨便認擺弄的,無論男女。這句話是我說的!
有工作能力,不需要依附男性就可以滿足自己所需生活的女性,如果還繼續按照舊規矩,只能說明這個女的智力有問題…還有就是,不要以為原生家庭條件一般或者不好一個月掙個三千來塊錢的,隨便找個工作乾乾,沒什麼技術,鹹魚一般的女性就是所謂有工作能力的。
如果你覺得結婚對女性是一種不公平,那你完全可以要求不結婚。可事實上,主動要求結婚甚至採取各種手段逼婚的大多數都是女性。如果你覺得伺候公婆是不公平的話,那男方伺候老丈人丈母娘看來也是一種不公平了。在一胎政策造成大量獨生子女的今天,看來雙方老人都要老無所依了。從前伴隨著依附的還有三從四德,現在其實都已經不講了。你若不願意做家務兩人共同做也早就很流行了。
其實封建時代的那些禁錮從另一個角度對女性也是保護,只要你不犯七出,男方就沒有任何理由把你掃地出門,即便他找了新的做小,你的絕對正妻地位在家族和鄉里都是受到絕對保護的,休妻這事兒在封建時代是大忌諱。這樣至少能保證你的家庭地位,物質生活。你嫁過來照顧家庭,男性就必須承擔養活你和後代的責任。
如果你本身覺得自己是個獨立進步新女性,然後卻找個個不進步的男的,那是你自己的問題。除非你是貪圖對方的某樣東西。
其實最簡單的例子,如果你朝對方要了彩禮,那你就是準備按照傳統的方式來生活,三從四德大門不出二門不邁都得遵守。你自己把自己賣了,就別說別人欺負你。
如果你覺得自己是獨立進步新女性,老規矩就一概別要。不能拿了好處又不承擔風險。不能既當了女表子又想立牌坊。為自己爭取,
為自己而活,
你的價值不僅僅在於賢妻良母好媳婦,
你還能用你的大腦,你的雙手去創造更多屬於你的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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