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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12年同甘共苦,最後,我卻敗給了一個不如我的女人」

文|李彎灣

拋棄糟糠之妻的故事,大家聽得多,也見得不少。無人不唾棄,無人不反感。但是就算反感,這樣的事情卻一直層出不窮。

一個男人,在功成名就之後,拋棄結髮原配、糟糠之妻,這天地不容,人神共憤。當然,大家雖然生氣和唾棄,但似乎也知道其中原因——男人嫌棄原配,找了更年輕更漂亮的女人。

而我昨晚聽到的故事,看起來卻是更讓人難以理解。因為,他老公拋棄了她,死活都要跟她離婚,找的不是一個更年輕更漂亮的女人,而是一個年紀跟她差不多、長得沒有她好看,甚至可以用丑來形容的女人。

這怎麼理解?可能有人會疑惑,你老公既然肯拋棄你跟她在一起,說明她有她的過人之處吧。但是,這個女人,既不漂亮,也不年輕,還不溫柔,而且還是離過婚有孩子的。

是什麼原因,讓這個男人,狠心拋棄一個跟她同甘共苦十多年,一起打拚過來的女人,而去找了一個不如她的女人呢?我們先來看這個「被棄之女」是怎麼講的。

她的傾訴內容,大概如下:

彎灣您好,我想跟你講一下我的故事,可以嗎?我實在找不到人說了,太痛苦了。

我今年36歲,跟我老公,現在是前夫了,我跟他從大學就談的戀愛,剛畢業第二年就結婚了,那時候我才二十三四歲。

我跟他都是農村出生,我們高中的時候認識的,網上認識的。大學,我跟他不在一個學校,我讀的是985大學,他只是一個普通一本。

我們大二的時候確定了戀愛關係,但也是異地戀。畢業後,我去了一家國企,待遇挺好的。後來,他跟我說要結婚,兩個人在一起奮鬥。我為了他,辭去了工作,跟他到杭州一起創業。

剛開始的幾年,真的非常非常辛苦,有時候連著一個星期,都是吃饅頭就鹹菜,住在一個不足10平米的小屋子裡。那時候雖然苦,但很幸福。

後來我們掙了點錢,開了公司,但好景不長,公司不到一年就黃了,我們賠了30多萬。又一無所有了。

直到近幾年,我們的事業才有所有好轉,也掙了一些錢,買了房,買了車。我以為我們熬過了最困難的時候,可以享受幸福的家庭生活了。可是,去年他卻跟我講,他跟一個女的有來往。

我當時實在是太崩潰了,就失手打了他。他也沒有還手,只是說我們走到盡頭了。

後來我了解到,跟他相好的,是一個年紀跟我差不多的,長得又胖又矮的女的在一起,我真的非常不理解——論學歷、論長相、論能力,我哪裡差了?而且,我們還有一起同甘共苦的十多年夫妻感情,怎麼到頭來卻輸得這麼慘?而且,輸給了一個我自己都覺得磕磣的女人,我真的想不通。

我想要挽回,可是他已經死心了。房子車子都給我了,公司也全部給我了,他只是要了一些現金。

當然,在離婚財產的分配上,他做得很大度,這種大度讓我越不平衡——那個女人哪裡好?她值得你幾乎什麼都不要偏要跟她好嗎?

彎灣,這到底是為什麼?

看了她的傾訴,我一點都不震驚,這樣的故事,我聽過不下七八個了——女的覺得自己挺好,老公找了一個方方面面都不如自己的女人,這種痛苦,遠比老公找了一個比自己條件更好的女人。

為什麼會出現這種情況呢?答案其實不言而喻——就是因為你太好了。

什麼意思呢?難道「太好了」也是過錯?不,「太好了」分兩方面講。一方面,是你自我感覺良好;另一方面,確實是你太好了。

你本身優越、你自我感覺優越,於是你總會不經意地流露出壓迫感。男人在這樣的環境下,容易成長,容易成熟,容易成事,但他很難感覺到舒服,他愛上了別的女人,重點其實不是他愛上的人到底如何,而是,他已經在這種強壓的氛圍里,渴望逃離了。

重點是他想要離開你,而不是離開你了到底去向何方。

當然,這不是要為觸犯道德底線的男人洗白,只是如果用一個「渣」來回答問題,解決不了、也解釋不了。

女人跟男人相處,往往會犯兩個錯誤。其一,是想當老母親,什麼事都過問、什麼事都操心、什麼事都監管;其二,是想當小女兒。什麼時候都想著依靠、什麼時候都想著粘人、什麼時候都想著陪伴。

但女人們似乎忘了,你先要是一個人,其次才是女人。你是妻子,不是母親,也不是女兒。夫妻的「妻」,音同「齊」,意思是跟丈夫的地位是一樣的,是平等的。

無論是你壓著他還是他壓著你,無論是你背著他還是他背著你,時間久了,總有一個人是受不了的。

最好的夫妻關係,應該是排排坐、並肩行。

如果不是這樣,早晚都會出問題,畢竟一生,太漫長了。往往導致婚姻破裂的,只有一個字: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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