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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與親生父親斷絕關係(最好能從法律上解脫)?


還滿足收養條件的話.........

當然,題主的情況估計是不行的


有這個想法...,真的秀


被收養


從理論上講,幾乎不能。除非被收養,或者其它特殊情況。


很簡單,斷絕聯繫。


不能,除非你被收養,但你有父親,年齡看著應該也不小了,所以不可能被收養了,所以如果真的不想在一起,那就自己努力,去外地,甚至去外國,你就可以和你父親脫離了,畢竟,他要是找不到你,即使起訴讓你承擔贍養責任也找不到你


天然血親的關係無法通過法律程序斷絕,如果是擬制的血親,也就是收養關係,可以到縣級以上的民政局斷絕關係


為什麼邀請我回答?就因為今天早上他差點逼瘋我和我媽??


無論從倫理還是法律方面,都是不能與自己的親生父母斷絕關係的,這是直系血緣帶來的關係,任何人或組織都不可以改變。但是如果有以下情形之一,可以不贍養其父母:

(一)父母有能力,不需要子女贍養的,可以不贍養;

(二)子女本身沒有能力贍養父母的可以不贍養;

(三)親生父母對子女沒有盡撫養義務並對子女造成嚴重傷害的,可以不贍養

所以,綜上來說,只能在具備以上要件之一,才可不贍養親生父母,但是不能解除彼此間的血緣關係。


身體髮膚受之父母,無論從倫理層面還是法律方面都不能斷絕關係,遇到問題好好溝通,希望我的回答對你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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