準備結婚,媳婦要拿彩禮錢還欠我家的錢,這麼做合適么?
我跟媳婦馬上就要結婚,山東地區,婚前商量好彩禮15萬,我在青島有一個自己的房子,媳婦在青島也有一套自己的房子,但她的那套房子跟我家借了20萬,她父母的意思希望這錢她自己還,但她工資比較低,因此她希望用彩禮的錢先還我父母。我對彩禮這方面的東西不太懂,想問問這樣合適么?
相當於你和你准媳婦各有一套房,都是全款。但是你准媳婦欠了你家20萬,本來談的十五萬彩禮想疊點這個賬。是這個意思吧。
這個其實沒什麼大問題,反正就都你倆自己的錢擱那折騰。也就是左手換右手的事。
你可以理解成,你家給的彩禮,她家又給她一些嫁妝錢,然後她買了個房子。帶著這個房子你倆就結婚了。挺好的。
這個問題要分情況,首先,看你們那的風俗習慣,這個「彩禮」到底屬於什麼錢,如果男方給彩禮後女方不帶回來,就是歸女方父母所有,那就無所謂,怎麼支配是人家父母的事,人拿你15萬彩禮給閨女買房子也很正常。如果男方給的彩禮女方會帶回來, 那麼這個彩禮算作是你們兩個成家的幸福基金,那用這彩禮還借你家的錢,不就是用你們兩個的錢還給你父母。這時候就要你自己去掂量孰輕孰重了。畢竟結了婚都是一家子,如果你是獨生子的話,那你父母應該不會在乎這些錢,畢竟這錢在你們手裡和在你父母手裡都是一樣的,因為那早晚都是你的。如果實在心裡覺得不舒服,可以讓你媳婦在房子上加上你的名,畢竟這筆幸福基金裡面有你的一部門。
彩禮屬於贈與。就是說給出去的就是人家的。人家怎麼處置是人家的事。看看婚姻法關於彩禮的規定。
挺好的,這樣可以。
其實沒啥不合適的,整半天以後還是你們倆的,只不過是左手倒右手而已,她也多了個安全感!只要好好過日子,以後都是你們兒女的,你要是這樣一樣一想的話,什麼整都舒服
你媳婦的房子如果是婚前購買,只寫她的名字,那麼這個房子跟你沒有關係,婚後也不會變成共同財產,跟彩禮沒有關係。
有啥不合適的嗎?……挺合適的啊
我覺得不合適,首先結了婚你媳婦的彩禮錢屬於你們小家庭的啟動資金,最好是你們自己存著以備不時之需,如果這個錢沒了以後要是有個什麼事需要錢的你們不好度過難關,更不好意思像你爸媽伸手要,。其次你家是目前欠的錢你們可以慢慢還,你爸媽還有你的工資可以先還賬,慢慢來
一聽沒啥問題但感覺哪裡很彆扭
就是給人的感覺很彆扭,中國的彩禮制度本來就是一個陋習,感情好的話一切都行,如果感情一般為了結婚而結婚,女方這樣做真的會讓人心裡有疙瘩,就比如結婚必須給我多少彩禮,沒有這些東西我不跟你結婚,你給了,婚也結了,但是你就是覺著彆扭,但是反過來看,婚姻生活錢是小問題,如果能凌駕於經濟之上,那你們倆的婚姻一定是美滿的婚姻。
都要結婚了還還什麼錢,你媳婦就算是欠別人錢,你和她結婚了這債務也是兩個人的事了,更何況她是欠你錢,你指望她還給誰呢
可以的,簡單點就是你家直接用半套房子當彩禮讓你把媳婦娶了。只是不知道你家彩禮是你出還是你父母出,如果是你父母出,你有啃老而已。
彩禮錢都給人家了,你管人家怎麼用;第二:人家還你錢你還挑三揀四,都結婚了還還錢給你,很不錯好吧
房子寫的是你媳婦的名字嗎?如果是的話就沒問題啊。結婚後財產和債務都歸小家庭。那這個彩禮就算是陪嫁帶過來了
好像也沒什麼不合適的
兒子沒結婚,父母就能借二十萬給兒子女朋友,現在想這些有啥用。你要是有本事一開始就干不出這個事。現在要麼就要回二十萬然後分手(估計也要不回來,打官司也難執行,你也說女朋友沒錢,她爸媽也不管,能幹出這事的,說明她家和她也不是很要臉面),要麼就同意唄,然後結婚。
如果本事你家也不富裕的話,就不合適,不過都是為了生活也得湊活一下吧
合適吧,這樣就相當於沒給彩禮啊,你倆還落了套房子
有彩禮就有陪嫁。她家陪嫁什麼?難道陪嫁你家借她20萬買的房,但是房子是她的婚前財產,然後用你家去的15萬彩禮還給你,剩下五萬的債一筆勾銷?你媳婦家可真會算,在下佩服。
你媳婦買的房子是全款的嗎?如果是,那可以接受這個建議,畢竟彩禮給她了,由她支配。
如果是貸款的,你可以建議她把你的名字加上,錢也不用她還了,皆大歡喜,否則以後還房貸怎麼還?她自己掙自己還,還是你倆一起還?一堆爛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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