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豬紋身,烹飪死胎,藝術界的道德底線究竟在哪裡?

1917年,藝術家杜尚與友人經過一家建材店時,隨手買了一個小便池。不久後,他在上面簽上了一個現編的名字,註明日期,然後讓朋友幫忙送展。這件著名的藝術品《泉》,被很多人認為是當代藝術的開端。

1983年,一個叫森達達的中國年輕人將一些燒完的煤炭,堆成了作品《死亡的太陽》。這件作品參展一個上午就被撤下了,但森達達在當天下午關於當代藝術的憤慨演講,卻成了中國當代藝術的開端。

杜尚 《泉》

隨著時間的推移,我們對於藝術的定義越來越寬容,衍生出了街頭藝術、行為藝術、裝置藝術等等新時代的藝術種類。一些怪異的作品究竟算不算藝術,是一個誰也理不清的爭議。但有些涉及到道德層面的藝術品,卻很值得我們深入探討甚至定下界限。

2005年,北京一處郊區。當地人時常能見到一群養得白白胖胖的豬在一處圍起來的農場中撒歡。而最惹眼的是每頭豬身上形態各異的刺青圖案:有中國傳統文化元素的,有西方宗教元素的,甚至還有紋著LV等大牌標誌的。

這群走在潮流前線的「社會豬」不僅有紋身,甚至還有一眾「小弟」:伺候它們飲食起居的工作人員及獸醫們。養豬的是個老外,當地人對他的認知僅限於每天看他幫麻醉後的豬紋身,又在草地里跟豬玩得一身泥。

有人說他是個行為藝術家,也有傳聞說他是一個精神失常的富家公子。村民們不知道的是,這些布滿了紋身的小豬長大後被作為藝術品販賣到歐洲藝術圈,一張紋身豬皮能賣出上百萬人民幣。

紋身豬皮成品

08年9月,8頭紋身豬在上海展覽中心首次亮相就吸引了全場的注意。這些紋著LV等大牌標識、塗著防晒霜的豬崽一經報道,創作這些紋身的比利時藝術家維姆·德沃伊(Wim Delvoye)馬上引起了廣泛關注與討論。

有人認為只是將紋身從人身上搬到豬身上,紋身的內容也沒有任何創新,這根本算不上藝術。但更多的質疑來自於動物保護組織及愛護動物的普通人,人們覺得在動物身上進行紋身創作已經相當於一種虐待行為,對此表示了譴責和抗議。

在上海展覽的現場

隨後藝術家德沃伊做出了一系列回應,他解釋自己在小豬身上紋身,待它們長大之後作為藝術品出售,代表的是一種投資小件藝術品之後待其緩慢成長的過程,這是他藝術行為的象徵及意義。

他的藝術行為賦予了這些本來平凡的豬以更非凡的意義,而且他也會確保在每次紋身之前給小豬打足劑量的鎮定劑以保證它們不會感到疼痛。

然而,這一切或許只是藝術家的一廂情願。儘管是被麻醉後紋的身,但沒有哪種生物會喜歡被強加上這種突如其來的陌生烙印。更何況,這位比利時藝術家本來就是為了避開外國嚴格的動物保護法規而選擇來北京養豬的。

事實上,這位比利時藝術家的行為在「激怒動物保護協會的藝術行為」排行榜中只能算入門級。相比之下,被稱為世界上最有錢的藝術家達米恩·赫斯特(DamienHirst)的行為可過分得多了。

在1992年,他買來一條18英尺長的鯊魚。將還保持著進食前血口大開狀態的鯊魚置於福爾馬林中製成了標本後展出,作品取名為《生者對死者無動於衷》。這件藝術創作甚至入圍了當年的透納獎。

The Physical Impossibility of Death in the Mind of Someone Living,1991

鯊魚對即將被自己殺死、吞食的小魚表現出一副無動於衷的神情,而此時藝術家與觀展者又對被藝術家殺死的鯊魚無動於衷,這是他在作品中想表達的、想引人思考的深刻內涵。毫無疑問的是,為了這幅作品理念的成立,藝術家直接導致了一條鯊魚的死亡。

更讓動物保護協會感到憤怒的是,鯊魚作品轉手賣出1億元高價的Damien還選擇了奶牛、綿羊等等動物浸泡在福爾馬林中來製成藝術品。算上他用大量蝴蝶等小動物做成的標本藝術品,早在兩年前達米恩·赫斯特就已經在他的藝術創作中一共殺死了913,450隻動物。

切開後浸泡於福爾馬林中的奶牛

在藝術界,Damien有一句名言:「成為名牌是人生的重要使命之一,這就是我們生活的世界。」但假如需要殺死近百萬無辜的小動物來打造自己的名牌的話,我寧可放棄這個「人生的重要使命」。

當略顯出格的當代藝術行為普遍化了,很多藝術家會被迫選擇往更極端的方向走。極端的做法可能引起更多的注意,但同時也不可避免地會出現突破人們接受界限的情況。

Damien與他用無數蝴蝶屍體製成的藝術品

越來越多的藝術家被荒謬與背德的作品吸引,是因為它們更有衝擊性,也更能激起人們的思考。中國當代藝術家朱昱的作品《吃人》,記錄了他在廚房中清洗、烹飪六個月大的死胎並食用的全過程。

一段評論精準地闡釋了藝術家想表達的理念:「在人類歷史上有很多次戰爭和饑荒,都發生過人吃人的現象,所有人都知道這是醜惡的,然而這種事情畢竟離我們很遙遠,不痛不癢。而朱昱將它活生生的擺在了我們的面前,讓你必須去面對和正視,感到噁心了是嗎?那那麼多發生在世界上的真實的人吃人的事件,該怎麼說?」

森達達 《死亡的太陽》 1983

毫無疑問的,每一個初見《吃人》的觀者都會感到極其震撼。但藝術,真的有必要用挑戰人類道德底線,重現罪惡的行為來激起人們對過往黑暗人性與罪惡的思考嗎?

儘管藝術與道德,「美」與「善」究竟該不該被聯繫在一起一直是一個爭議不斷的哲學問題。但我始終認為,藝術家首先應該是一個人,首先應該遵循人性中最基本的道德之後再來談論藝術創作與成就。

如果為了奪人眼球而將道德準則置之度外,那樣創作出來的可能是很有話題性,引起很多關注的作品。但它給藝術界,給社會帶來的卻很可能是更多負面的引導。也因此絕不可能成為被人所尊崇所歌頌的,萬古流芳的作品。

資料來源:

Damien Hirst, The Physical Impossibility of Death in the Mind of Someone Living

藝術家給豬紋身:一張豬皮價值100萬

當代藝術與動物保護

藝術的善與惡

前路何在?通往道德的藝術

北京大學關於行為藝術的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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