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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要求男方必須買房子要求過分嗎?


不過分。

那你呢?他買房,你買啥?


門當戶對,雙方付出相對基本對等就不過分。單方面要求對方的話就看是不是真愛了。


如果你覺的是必須,那就找有房的


憑啥必須啊【這裡答主女生】,結婚是兩個人的事,一方面口口聲聲讓男女平等,一邊又希望什麼都男方來,,豈不是自相矛盾?兩個人一起努力買的房子豈不是住的更安心。


當然不行,你還需要彩禮,寶馬賓士!


不過分,首先我是覺得結婚如果條件允許應該有房,條件不允許創造條件也要上。。。但是男方家庭條件達不到的情況下,能不能雙方出一半首付,然後小夫妻自己還貸款,或者雙方連首付都湊不齊,就先住有房子的那家,再慢慢的湊錢買房子,又或者先租房住,如果一點都沒得商量,只要求男方出房,甚或一分不出還要加名字的。。。那你還是換個有房的,放過他吧,明確自己的目標是房子,不是人,那隻要帶房的就行了何必非要這個人呢


不過分,先成家再立業,一個家首先建立在有遮風擋雨的地方方稱為家,沒有房子何處為家,這也是給女人一個安全的保障。


不過分 以前覺得無所謂 現在真覺得有必要


不過分必須的


不寫你的名字就不太過分吧,不過我覺得這種想法挺保守的


不過分,這是婚姻生活最基本的保障


愛你的人總覺得給你的不夠,不愛你的人總覺得你要的太多。


這個看你自己覺得如何了。

你也沒說清楚是要求男方獨立全款買房還是和你一起首付一起還貸。

過分不過分的點都在於你們能否接受租房婚姻,孩子在出租房裡出生,房東覺得晦氣讓你們趕緊搬走……(曾有個北京的新聞就是這樣的)

好像說偏了,畢竟我個人是傾向於有房才結婚的。越說越亂了……

與其要求對方,倒不如要求自己買套房子,管他有沒有房子呢,老娘自己有!


不過分。房子是必需品。

男家準備首期,婚後兩個人供也可以接受。


過分,尤其是現在居然有這麼傻的姑娘,新婚姻法讀一下,當然是跟男人一起給首付啦


小馬過河一樣的問題,根據購買力決定。只要肯付出自己的大多數就可以啦。


當我知道男房沒房,我不會和他曖昧戀愛!戀愛之前大家都得交個底不是嗎?


現在不過份,結了婚你會後悔,實際但沒法,你可以將就,寶寶咱辦?


可以一起買,或者自己有。要求對方買的話得看對方是什麼樣的人


房子是過日子的必需品,不過如果暫時經歷拮据可以晚點買,別耽誤結婚生孩子什麼的,反正房子早晚都是要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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