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婆家的次數少就必須和公婆一起住,不買自己的房子嗎?

和老公在一線城市租房上班,老家縣城三居房,婚前公婆全款買的,婚後公婆主卧大姑姐帶倆娃次卧和老公住次次卧,基本一個月回去一次,生孩子坐月子也是大姑姐帶倆娃和公婆一起,大姑姐帶倆娃常年在,想和老公商量買個小兩居,一家三口帶娃住,不跟大姑姐公婆一起住,老公說回去的時間短,房子空著,嫌我事兒多,我想買房的這個觀點是錯嗎


你們誰的觀點都沒錯 根本原因在於錢不夠


這種事情有對錯嗎?


那就在上班的地方買唄,這總住的時間長吧。借口,全都是借口!沒錢就說沒錢,非要推到對方事多拜金不孝上,大帽子扣得你哦,再也不敢提。


經濟條件允許,肯定是買多一套房好呀

在上班地方,或者老家,都可以買


有經濟能力就可以買一套呀,自己的房才住著舒服,婆婆大姑姐住的房子是婆婆花錢買的,是婆婆的房子對嗎,回家少可以對外出租呀,留一個房間出來就好。再說過年的時候都回家過年了,房子還是空出來的


你老公只是不想花錢而已,不讓進的人啊,認為現在挺好的,還有啊,你有錢不?有了直接交首付,寫你的名字,不寫你老公的,咋說都不寫!!!不寫!!!

沒錢想買房,差多少就去借!!!自己還!依然不寫你老公的名字!!!絕對不寫!

他要是想加名字,可以啊,先把你借的錢給你還了,然後每月還多少,簽協議!一定要簽!但凡中途以任何借口不共同還貸!那就有權利把他的名字去掉!記得找律師公正啊!!

還有啊,為啥啥都靠男的?男人就是天地啦?我們女的又不是沒能力,不要啥都說男的咋咋咋,你奮鬥就知道了。有壓力就有動力,

你老公就是不想買而已,反正有個房子住,不用那麼累,你說他願意哦?


如果回家時間很短,我覺得真的沒必要。主要是看,你多久回去一次,回去待幾天


錢是夠的,手裡肯定有首付的錢,公婆如果肯出一部分全款也是可以的,(公婆做小買賣,手裡有些錢,老公就不想出這個錢,覺得本來回家時間就短,還不住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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