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述評:掃黑除惡,民心安則天下安

僅昨(16)日一天內,在「澎湃新聞

」滾動新聞播報中,就有四則「掃黑除惡」的最新消息爆出,讓國人既感歡欣又覺驚悚。

一、16日13時8分,「澎湃新聞」在發布的《重慶秀山一農村宗族涉惡團伙被端,曾霸佔加水站獲利超七百萬》一文中稱,重慶市秀山縣洪安鎮村民彭某長期糾合30餘名宗族人員橫行鄉里、稱霸一方。秀山縣公安局稱,他們經過近半年縝密偵查,打掉以彭某為首的農村宗族涉惡勢力犯罪團伙,抓獲犯罪嫌疑人30餘名。據介紹,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開展以來,秀山警方共打掉涉惡勢力犯罪團伙6個,破獲團伙案件26起,抓獲團伙成員70餘人;共破獲涉黑惡案件50餘起,抓獲犯罪嫌疑人160餘人。

二、16日14時21分,「澎湃新聞」在轉發的《山東冠縣公安局副局長被撤:下屬在涉於歡案黑社會處置中受賄》一文中稱,山東省聊城市紀律檢查委員會官方網站16日通報,2009年至2017年,時任冠縣公安局黨委副書記、副局長韓紅光在分管刑警大隊、法制大隊工作期間,分管領域內多名幹警在吳學占黑社會性質組織案處置過程中存在徇私枉法、收受賄賂等嚴重違法行為。2016年4月,吳學占等人催債山東聊城冠縣女企業家蘇銀霞

,多次騷擾蘇銀霞並對其進行辱罵、毆打。蘇銀霞的兒子於歡不忍目睹母親受辱,用水果刀捅傷杜志浩等4名催債人員,導致杜志浩死亡,另外兩人重傷,一人輕傷。於歡一審宣判後,事件引發社會高度關注。

三、16日14時52分,「澎湃新聞」在發布的《山東聊城涉吳學占涉黑案被查公職人員增至20人,一鎮長獲刑》一文中稱,9月15日聊城紀委監委再次通報4起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典型問題,其中,冠縣人民醫院原黨委書記、院長張汝勝,總務科科長宋濤為吳學占黑惡勢力充當「保護傘」被查處。法院審理查明,因冠縣東古城鎮某村村民王某某持續信訪,2013年12月時任東古城鎮鎮長的武德明安排吳學占對其看管控制。同年12月9日21時許,在吳學占的指使下,杜某某(已死亡)夥同郭彥剛、郭樹林、吳風磊、杜建崗(均已判決)身穿迷彩服、戴頭套,駕車前往王某某所在村,翻牆進入王某某家中,用透明膠帶將王某某捆綁,強行將其拘禁至冠縣東外環某公司一處廢棄的辦公室內,直至12月12日晚將其放回。其間,王某某受到了毆打和侮辱。

四、16日19時,「澎湃新聞」在轉發的《王江然等28人涉嫌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等罪案開庭》一文中稱,15日上午9時,由山東省人民檢察院、山東省公安廳掛牌督辦的王江然等28人涉嫌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非法拘禁、敲詐勒索、強迫交易等罪案,在濱州市濱城區人民法庭開庭審理。濱州市濱城區人民檢察院指派公訴人出庭支持公訴。此案涉及28名被告人,共有40餘名辯護律師分別為被告人進行辯護。

綜上所述,筆者述評如下。

上述信息進一步證明,運用通過發布指導性案例、參考案例這類形式,能有效地幫助、指導人民群眾正確識別什麼是「黑惡勢力」,並敢於善於運用正當防衛制度積極地與「黑惡勢力」作鬥爭,主動維護本人和他人的合法權益。同時,也能有的放矢地指導、幫助司法責任制下的司法人員,正確使用「打黑除惡」統一法律適用標準,極積維護社會公平正義。

眾所周知,今年1月中共中央、國務院發出《關於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的通知》,決定在全國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今年2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等四部門聯合發布《關於依法嚴厲打擊黑惡勢力違法犯罪的通告》。這兩個文件詳細地告訴國人,如何去區分「黑勢力」和「惡勢力」,並在發現後及時舉報。

黑社會性質的組織,應當同時具備以下4個特徵:1、形成較穩定的犯罪組織,人數較多,有明確的組織者、領導者,骨幹成員基本固定;2、有組織地通過違法犯罪活動或者其他手段獲取經濟利益,具有一定的經濟實力,以支持該組織的活動(以「黑」護商,以「商」養黑);3、以暴力、威脅或者其他手段,有組織地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為非作惡,欺壓、殘害群眾;4、通過實施違法犯罪活動,或者利用國家工作人員的庇護或者縱容(保護傘),稱霸一方,在一定區域內或者行業內(行霸,村霸、區霸),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惡劣影響,嚴重破壞經濟社會發展秩序以及百姓生活,造成一定的社會恐懼感。

惡勢力則是指以暴力、威脅、滋擾等手段在一定區域內或行業內多次實施違法犯罪活動,嚴重擾亂經濟、社會生活秩序,造成惡劣影響的犯罪組織。「惡勢力」應當同時具備以下4個特徵:一是具有一定的組織形式,人數較多(一般為3人或3人以上),有相對明確的組織者或首要分子,骨幹成員基本固定;二是在一定區域或行業內,多次(一般為5起或5起以上)以暴力、威脅、滋擾等手段,有組織地實施敲詐勒索、強迫交易、聚眾鬥毆、尋釁滋事、故意傷害、組織容留婦女賣淫等違法犯罪活動,具有一定的公開性和暴力性;三是嚴重擾亂一定區域或行業的經濟、社會生活秩序,造成惡劣的社會影響。四是一般無合法經濟來源,經濟實力較弱,沒有大的經濟實體,保護傘和關係網不明確,或層次較低。

無數事實證明,黑惡勢力的「保護傘」比黑惡勢力的危害性更大,因為若無「保護傘」的庇護,黑惡勢力就無滋生並猖獗的條件。而讓老百姓戰戰兢兢過驚恐日子、受欺凌受迫害的,又恰是成為黑惡勢力「保護傘」的那些腐敗大小黨員幹部。他們是群眾深惡痛絕的說一不二的地方「土皇帝」;他們以官方權威充當黑惡勢力的保護傘,拉幫結派、稱王稱霸,強佔豪奪、欺行霸市,威脅恐嚇、敲詐勒索……行為猖獗、有恃無恐,嚴重侵害群眾利益,啃食群眾獲得感,更侵蝕著執政黨的執政基礎。

我們可以從「打」黑除惡,到「掃」黑除惡的一字之變中,感受到其豐富內涵,即「充分說明我們不但要治標,而且要治本,既要剷除黑惡勢力這個具體對象,也要剷除滋生黑惡勢力的土壤,傳遞出一種久久為功的定力、韌勁。」唯有這樣,才有可能把掃黑除惡與深挖黑惡勢力「保護傘」的實際行動,落實在增強人民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之上,否則我們正在努力創建中的公平公正社會理想,豈不反被「保護傘」卵翼下的黑惡勢力渲染成了貨真價實的黑社會?幾代中國人的努力,豈不功虧一簣?民心不安,天下能安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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