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嫁外地,男方經濟不錯,問對方在自己家本地要一套房子過分嗎?
04-13
遠嫁外地,男方家經濟尚可,婚前讓男方在女方家出買房子,寫女方的名字。這樣過分嗎?只是首付,女方月供。
很過分。
我有個堂哥,跟前女友都到了談婚論嫁的程度了,結果分了。原因很複雜,可導火索是這姐姐要在他們當地市區買房,要從新房裡面出嫁。管這姐姐叫E吧。
北京沒有聘禮,E家裡在乎這個。我堂哥父母就商量,折中一下可以不可以。提出幾個方案,E家都不同意。1,給現金,給68萬。68萬包括蜜月新房裝修首飾和婚慶。酒店是親戚家的,親戚給免單。2,給貴重首飾。給一套金首飾,一對玉鐲子,一個寶石戒指。希望新娘能在婚禮上戴出來。3,給首飾和現金。在2的基礎上,給6666。就為了好聽好看。還是希望新娘能在婚禮上把首飾戴上,玉鐲子和寶石戒指都是老人留下來的,金子也分量非常足。在菜戶營附近買的,幾乎是店裡最重的婚禮飾品。
4,位於新房四站公交車的距離的一套70平米的房子,加上新娘名字。方便新娘父母以後住。這些都是被否定了的方案!!!!!
當年北京三環的房子三萬多四萬的時候,這麼給真的已經很慷慨了。後來,E要求,給她60萬現金,她要在她父母老家買房。並且要求,結婚後不能過問她本人的收入。
我堂哥當時家境不止尚可,堂哥婚房160平米,堂哥父母的房子220平米。用來出租的房子若干,商鋪若干。
堂哥父母拒絕了E的要求,E哭訴。哭訴的內容無非是堂哥家裡又不是沒錢,她都可以不要婚禮不要首飾不要鑽戒,為什麼說她拜金。後來就分了啊。我當時年紀還小,聽說這件事的時候也像那些三姑六婆一樣撇著嘴發出「嘖嘖」的聲音。堂哥的爸爸媽媽→堂哥這個方向的財產轉移是因為堂哥爸爸媽媽愛堂哥
堂哥的爸爸媽媽→堂哥?堂嫂這個方向的財產轉移是因為堂哥爸爸媽媽愛堂哥,堂哥愛堂嫂,堂哥父母夠大度堂哥父母→E父母
一對成人夫妻向另外一對索要財務,這個叫打劫。
自己父母自己孝敬,自己孩子自己養。推給人家爸媽算怎麼回事。只是首付(這個「只是」用的真好),女方名字,女方月供,這是要給自家父母住?情理上,男方真有錢,女方家也沒有其他兄弟姐妹佔用,商量商量也不是不可以。但是,男方家裡有錢也就像「我有個有錢的親戚」。
無聊
談不上過分,但別人不買是本分,買了是情分。
如同小時候問父母要零花錢,父母不給,你能怎樣?男的是慈善機構么還是錢多的燒 要在女方老家買房 這錢花出去 房子還不是自己的 這得是多麼昂貴的愛情啊 才願意干這樣的事
是我就不會這樣。對方再有錢也是辛苦掙得啊,不要太想當然。這還是結婚前,如果結婚很久倒是可以,畢竟長時間下來積累了感情和金錢。
等一下,在自己家買一套是怎麼回事你嫁過去了,這邊扔一套房他付了首付還不一定被誰佔了,那婚房誰買?還是你的意思是讓人他兩邊各買一套?那不是經濟條件還可以,是可以隨便出手買房的土豪了吧
男方願意你就是不過分男方不願意或者他們家裡人不願意,在他們眼裡你的要求就是過分的重在溝通吧,畢竟如果真心想結婚過日子,有些事情不能算的那麼清楚。
在婚姻里,任何條件無論看似是否合理,實際上都是把自己放到天平上。當一件寶物喜歡就是喜歡的時候,最單純最欣喜。當它被評值之後,總有一天會被轉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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