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別人約定一起合租六個月,中途有人搬走,搬走的人叫留下的人把他未住滿月份的房租退給他,合理嗎?

房租都已經交給房東了,離開的人的房間也空著。當時是一起約定住六個月的。

打個比方,三個人湊錢買了一塊皮薩,60元,每人20元,共切成六塊,每人兩塊,其中一人吃了一塊不想吃了,還有一塊丟給另外倆人,叫另外倆人退給他10元,合理不?


讓他自己找房東要啊,錢又不在你們這。

不要覺得不好意思。他要錢的時候怎麼不覺得不好意思呢。

如果我的好朋友要搬走了,他肯定不會問我們要錢的。我們也會開個歡送party請他吃飯。


pizza能多吃,房子沒發多住,不能比


你可以尊重契約精神,不退。

但咱們國內是個人情社會,別人不住了,退房租也在情理之中。

這事兒看你自己怎麼想。

我跟人合租,約好一年,一個月以後對方搬走,我自己租下來另尋的夥伴,中途也有人住了一陣子因故離開,我也都退了錢。

現在租的兩室一廳,跟一對情侶,他們用次卧客廳廚房,我獨佔主卧,房租我多50塊。水電他們多出一部分。

相處很和諧,社會上很多事不必斤斤計較,有些小虧能吃就吃了,虧不了多少。都想佔便宜,就不免爭執了。得理不必不饒人。

當然,怎麼做都是為了取得個人的內心平衡,要是退了這錢你整個人都不痛快甚至這一年都想不開那就別退,本身就是對方違背契約精神在先。


蟹妖。

參看合同。

租房子是有明確相關規定的,不是打比方。且你打的比喻也並不太貼切。

租期未滿提前搬離理論上已經屬於違約行為,搬離是他自己的行為,一般默認是結清水電押金抵扣損失。損失的房租自己承擔或者跟室友協商。具體看他住了多久,未來即將空關多久等。這事要雙方約定的。參看相關法規。

參考閱讀:【租房指南】簽訂房屋租賃合同需注意什麼?

zuber白領租房平台,感謝支持,回答完畢。


房租已經交給房東了,想要的話找房東要吧。要得回來那是真本事,要不回來你們也沒轍啊


既然題主舉了個栗子,那就接著你這個栗子好了:

三個人湊錢買了個披薩,總共花了60元,一個人吃了一塊還剩一塊不想吃了,另外兩個人吃了就要給他退10塊錢,要是說我已經飽了不想吃,那就不需要退;租房也一樣,這個房子你要是住了,就需要給人家把房租退還一點,如果你又不住,就和你沒有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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