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是應該選擇愛情還是應該選擇合適的伴侶?
04-13
如果愛情尚且存在,選擇愛情;如果最愛的人已經不能夠在身邊,選擇合適。
不然要很多愛,不然要利益,總得有點能抓在手裡的,總得圖點什麼吧。
不好意思……我選擇不婚選擇愛情,但是光選愛情可不行。
當然是合適的伴侶了 既然合適就會心生好感 既然有好感就有可能愛上 就算沒愛上也沒有損失啊很簡單
我曾經很愛我前男友
可是每天無休止的爭吵 讓我很疲倦 久了 這種愛都會變成怨 怨對方不夠愛自己 怨對方不肯為自己改變或許熬過這個階段雙方都願意努力做出調整就會變的合適
可是顯然我們沒有如果再找男朋友 我希望找一個很合適的
不用過多的磨合 你一個眼神他就知道你想要什麼就算沒有那麼多的愛
時間久了 這種相處的舒適感也能讓你慢慢不能習慣沒有他 久而久之變成愛(我想對愛做個說明
難道死心塌地就是愛嗎 死心塌地應該算愛 但是彼此適應習慣 不能沒有對方 我覺得這才是愛)謝邀三言兩語僅闡述個人觀點 不接受反駁杠精勿擾這兩個不衝突吧,話說!除非這個合適是湊合,反正我個人認為,如果不愛,寧願不婚,反正我都丁克了
愛情中也存在著合適啊!相愛的兩個人互相磨合就成了合適。
愛情是動態的,合適也是動態的,你認為你做出了選擇,事實上選擇這個觀念只會讓你失望。當你認定你選的是其中一個,那必然你得到的不是你想要的那個。婚姻只有兩個不斷甘願磨合的夫妻,你會糾結於選擇哪個,那還是都不要選比較好,因為你沒有下定決心去選。
什麼叫愛情,什麼叫合適?如果LZ理解這兩個詞,就不會糾結了。我現在的體會:愛的人可以變成合適的,但合適的人不一定有愛情。選擇什麼樣的另一半就選擇什麼樣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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