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婚懷孕四個多月,互相都有了離婚的想法,孩子還該不該要呢?
96年,結婚馬上一年了。意外懷孕四個多月了,不知道懷孕的情況下我辭職了,當然,後期也因為懷孕找不到工作了。
當時快過年了,他父母強烈要求我自己回去跟他們過年。我一個人坐高鐵回去的,呆了16天。老公出國前,我懷孕一個多月的時候回去過一趟,呆了三天左右,當時孕吐厲害,聞見油煙味就噁心,他媽三天只給我炒過一個菜。炒的菜半生不熟的,給他兒子炒辣椒,燉雞肉。。。。而我老公,看著我不吃飯也不管。我餓了就吃蘋果。。。那天晚上八點多了,我餓得不行了,讓我老公去買米線,他不樂意去,說都關門了。其實並沒有關門,後來我哭了,他意識到自己的錯誤,就出門買了回來。那時候我的心裡真的很不好受。
過年回去時,對我態度好了一點。我那時候有點胃口了,但是對油煙味還是有點敏感,吃不了肉,隨時隨地胃裡翻湧著酸水,還是乾嘔的厲害。也不能吃辣,我婆婆天天炒菜放很多辣椒。說,不能只顧著我一個人的胃口,還有公公和小叔子,他們三個人吃飯都喜歡吃辣。我說,沒什麼事兒,我多喝點粥,反正也吃不下什麼菜。唉~
一過完年我就回了娘家養胎,但是我發現我老公出國前借了幾千塊錢,我問他,他不跟我說。我要他的密碼想查查賬目,他給了,但是依然對不起來。再問他時,他連理我都不理我了。懷孕這幾個月,他從來沒有關心過我的飲食情況,孩子好不好,做檢查我媽陪著我去。檢查結果問都不問一下。。。
他做的一切讓我產生了離婚的想法,他跟我說生完孩子再離婚。這個孩子,我還該不該要呢?
孩子的去留取決於你,我朋友也是懷孕期間離婚的,她決定留下孩子,未來不管怎樣,不管遇到什麼人,但至少多了一個和你血脈相連的人
你的經濟允許,有人帶,想清楚了,如果經濟也不好,也沒有人幫忙,就謹慎些吧,生下來這個孩子是能改變你太多太多的生活,你能s強大到獨自帶孩子,單親媽媽你在做決定
要孩子呀,這麼大了,都能感覺到胎動了。婚也要離,最好定好協議以後孩子跟他沒有任何關係
雖然孩子是無辜的,但是這種情況下還是建議不要孩子了。
不論離不離婚,養育一個孩子都是件不容易的事情,會面臨很多意想不到的事情。
慎重。
回頭想想為什麼結婚,找到問題,和老公談清楚
就一句話可以說明白,你有資格去決定另外一個人的生命嗎?
如果你想要這個孩子就生下來,如果你沒有很想要孩子或者想用孩子挽留婚姻建議打掉吧。
推薦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