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兩年,房子車子都是女方出的,現在男方要求給他的父母買房,自己貸款付首付,女方應該同意嗎?
為什麼要給父母買房?如果只是解決父母的住房問題,完全可以夫妻買了房子給父母住就行了。沒有必要寫父母的名字啊。主要還是要搞清楚男方這麼做的想法。如果是為什麼做成男方私人財產的目的的話,換誰的不該同意。
同意個鬼。貸款是夫妻共同債務,房子是他父母的個人財產,這算盤打的精,誰答應誰缺心眼。
特殊情況除外。比如說,他是家裡賺錢的主力,你的收入只是他的零頭,他並不需要真的徵求你的意見。又比如說,你們已經沒有購房資格了,只能用父母的買,並且你倆一條心相互信任。…怎麼可能?
如果你老公是獨生子女的話,其實你們只要有經濟實力的話,幫他爸爸媽媽去買房子完全沒問題,直接寫的你們兩個人名下就可以了,他們住。如果你老公不是獨生的話,那就你自己掂量,有經濟實力,並且你為了維護夫妻之間關係的話,那也是把房子寫在自己名下,然後給他爸爸媽媽住,並且跟其他兄弟說清楚,這個房子就是你們給爸爸媽媽住的,而不要寫在他爸爸媽媽名下,以防日後發生遺產的糾紛。
男方軟飯硬吃。
女方應該找人把他打一頓,轉移財產,火速離婚,及時止損。
不同意,就算買房子也是寫你們夫妻的名字,寫他爸媽的名字就成了轉移夫妻共同財產了!你老公心思不單純的,可能為離婚做準備啦,他爸媽如果要同意寫他們的名字,心思也不好,這明顯影響你們夫妻感情的事,好意思同意?!!
話說,這樣的事,你不是該聽見了立馬就直接拒接了嘛?
對你有害無益的事,不符合正常夫妻提出要求的是!明確拒接!
當然不能同意,這相當於拿夫妻共同財產給別人買房。這都能同意,不如捐給貧困兒童。好歹落個好名聲。這在法律上是男方父母的房子,如果男方有兄弟姐妹,這個房子做為公婆的資產或者遺產,和兒媳婦有什麼關係?
可以買呀 。房本寫你們兩口子的名字
如果名字寫的是夫妻兩人的名字,可以同意,房產是你們的,照顧老人,給老人住,完全正常。但是房產證寫的是老人的名字就仁者見仁,智者見智了。獨生還好,如果有兄弟姐妹就千萬別同意,各種原因大家都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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