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我可以回答,我和初戀的故事,我和初戀4年前認識,她爸爸不同意我們在一起,最重要的原因是因為嫌貧愛富,其實她家也不見得很有錢,她爸愛裝逼,貸款買個現代車,還覺得自己了不起,和初戀一起,那段時間我是最開心,也最痛苦的,開心是初戀對我還不錯,痛苦是因為他爸爸要15萬彩禮錢,15萬在當時可以買到我們縣裡一套半的房子了,我到最後沒有辦法最好,給她父母下跪,來表明自己的決心,可是下跪是沒有用的,最後還是拿不出彩禮錢,我最後心也累了,一邊天天想著怎麼搞錢,一邊想著怎麼搞定她父母,我也不忍心看初戀那麼痛苦,那所有的痛苦就讓我一個人來承擔吧,只好分手,我花了差不多一年時間才慢慢走出來,那一年其實我心裡很難過,覺得自己很沒有用,但是還要裝著沒事一樣,想哭只能偷偷的在被窩裡哭,不不知道大家有沒有看過平凡的世界這本書,書里孫少安,和田潤葉就是被田父棒打鴛鴦活活拆閃的,孫少安當時心裡有多痛苦,我是有過之而無不及!哎,可能我們窮人不賠擁有愛情吧!
注意是你「愛過」,而不是你們「相愛」。
相愛的兩個人,總有辦法處理雙方家庭的不同觀點。
那我只能同情你兄弟,你的愛人並沒有像你愛她那麼深切的愛你,什麼感情需要用高價彩禮來做交換,倘若女孩會因為分手而痛苦,那又是什麼樣的父母會不管自己女兒的幸福依然不願在高額禮金上稍微做出讓步?!這不就是買賣交易嗎?我不相信真正愛你的人相信你們之間會有未來的人會因為你拿不出彩禮錢而跟你分手。所以,真的別把這段感情看的太高尚,你可能是個被傷害的血淋淋的人,但對方並沒有,他們只是交易失敗的一方啊,你完全沒有必要為這種人難過很久,就當自己的心喂狗了吧,感情的傷還得靠自己療愈,別人說什麼都於事無補,祝你早日走出來,找到心儀的愛人
彩禮是一種陋俗,很多地方已經沒有了。我覺得索要彩禮的父母不僅很丟臉、也很自私。挺為答主感到惋惜。
聰明明理的父母才不會為了彩禮這點錢破壞女兒一生的幸福呢。比如我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