苦集滅道(十八)
念頭的本質,就是在器官上形成感知後,對感知到的具體的境遇給予評估而產生的意識。這句話用佛法的名相來表達是這樣的:識在六內處上產生,形成觸,進而有受想思。這裡我們把除了意處之外的其他五內處和五外處定義成「色」,這樣五蘊的概念就應該都能夠很好的定位了:
「色」:眼耳鼻身口,和對應的色聲香味觸
「識」:在六內處上形成的一種現象,即感知;與想不同的是,識是純粹的感知能力,不包括感知的具體內容
「想」:識所感知到的具體境遇;與識不同的是,想特指感知的內容,而並不是感知的能力
「受」:意處領受到想後給予的評價,分為樂、苦、不苦不樂
「行」:六種思的總稱
另外,除了五蘊,還有一個更重要的概念:
「觸」:當識在六內處上形成後,內處、外處和識三者聚合的狀態
可以根據以上的解釋來精確的定位什麼是五蘊。比如,我是這麼做的,大家可以參考:
首先我知道一切都是六處(六種感官領域),我找不到除了這個六處以外的第七個處;在此基礎上,我進一步了知,一切都是來自六種感官領域不斷形成的思(念頭),思在形成後就滅去,這種思不斷生滅的現象,被匯總稱為行;然後,我憶念具體的特定的某一個思,發現這段思的形成,是因緣具足的結果,並不是由我主宰決定;另外,這段思的滅,也是我無法插手干預的,並且這段思滅去後,我並沒有因此而滅去。因此思是無常、無我的。
在以上的基礎上,我進一步的觀察每個思形成的原因。我發現並不是所有的內六處(感知器官)和外六處(外界)的聚合都能形成思,只有一些能夠產生思。然後,我進一步觀察分析,我發現內處外處聚合一旦形成了思,意味著我感知到了這內處和外處發生的事情,即識(感知能力)在內處上升起從而形成觸(內處、外處、識的聚合狀態),從而有別於未形成思的內處和外處。
在以上的基礎上,我再進一步觀察,當識形成後,想(內處和外處接觸後產生的結果,相)會被意處(心理活動,思維意識)領受,構成思的一個組成部分,即思的內容、題材;而與想一同產生的,還有受(對想的評估,給出樂、苦、不苦不樂的結果)。我發現所有的思,都包含了想和受這兩種因素,即:一切的念頭都包含了具體的內容和對這個具體內容的評價。
在以上的基礎上,我再進一步觀察和分析:思的形成一開始是識的形成,而一切識的形成,都是因緣具足的一個自然現象;哪怕是因被誤認為是自由意志的尋、伺而形成的識,其尋、伺也是因緣具足的一個自然現象。而噹噹下形成識的那個因緣消失後,識也因此消失,並且觸也因此消失,故而這段思也不復存在。所以,識是無常、無我的。
在以上的基礎上,我再進一步觀察和分析:當識形成後,想才能被意處接受;而當識沒有形成或者曾經形成的識滅掉後,想自然無可立足;另外,想的具體形態取決於外處,同時也取決於內處。因此想是無常、無我的。同時,我觀察和分析受:當有了觸,才可能有受;沒有觸,絕無可能有受。另外,與想一樣,受的具體形態,是不取決於我的,是我無法干預的。因此受是無常、無我的。
因此,像這樣看,受、想、行、識都是無常、無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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