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麼把外公留下的房子弄到外婆名下?
外公去世了,留下一個房子(和外婆的婚後財產),沒有立遺囑。現在外婆想處置這個房子給二舅舅,由於種種原因有幾個第一順序繼承人不同意。外婆小學文化年紀大耳朵背不太好溝通,覺得房子就是自己的由自己處置。在這種情況下,我媽這個角色能在前期完全不用外婆參與的情況下,發起個訴訟把房子弄到外婆名下嗎?該出錢的可以出錢。
這是個假設,就是最壞的情況不同意的人就是不同意。
你外婆可以寫一個授權委託書給你媽媽,由你媽媽全權處理此事。這樣你外婆可以不用參與此事,你媽媽可以全權代理你外婆。
首先,可以徵求大家的意見,是否同意把房子過戶到外婆名下。同意的,簽字同意把自己的繼承份額給外婆。不同意的,獲得補償。
其次,對房屋進行估值,大家一起商量對房屋的價值確定一個價格,不同意的,領取其應繼承份額對應的款項。各方按照此方式簽署一份繼承協議,並共同前往公證處辦理繼承權公證,公證後便可以辦理房產過戶了。這樣房屋就可以過戶到外婆名下。如果對房屋的價值無法協商確定,可由你媽媽代理外婆向法院提起法定繼承權糾紛訴訟,由法院搖號選定評估機構評估房產價值,如果大部分繼承人都同意將房子給外婆,法院一般會將房屋判給外婆,由外婆根據評估價值向堂姐、姨媽支付其相應份額的款項。這樣房屋就到外婆名下了。
最後,房屋在外婆名下,外婆可以自由處分該房產,把該房屋過戶給到二舅。
你媽可以做外婆的代理人,但是具體流程,其實也就是需要準備的東西要你媽自己去房屋所在地的法院諮詢的,然後全部流程都不需要外婆參與的。
這點破事完全不需要請律師,白給錢的,其實就是外公39萬的份額六個人分,起訴也是按照分家析產來判,調解過程就能完成了,人均6.5萬,不肯放棄的直接給錢不上產證。
要什麼訴訟啊?這不是成心吧矛盾擴大化嗎?,直接協商給錢把不同意的二人份額買下來就完了。
同意的人寫放棄繼承聲明,不同意的獲得補償,動之以情也只是減少補償而已,寧願一次性補償完也不要拖,免得日後生變
建議首先共同協商房產的價值,由二舅舅按照協商的房產價值補償堂姐(大舅舅去世的情況下代位繼承)、姨媽應繼承的份額對應款項,各方按照此方式簽署一份繼承協議,並共同前往公證處辦理繼承權公證,公證後便可以辦理房產過戶了。
如果大家針對房產的價值協商不了,或是堂姐、姨媽不同意補錢而想要拿房產,則可以由你母親作原告提起法定繼承權糾紛訴訟,訴訟中由法院搖珠指定評估機構評估房產價值,如果大部分繼承人及外婆都同意將房子給二舅,最終法院一般會將房產判給二舅,由二舅根據評估價值補償堂姐、姨媽相應份額的款項。
無論你們是選擇協議解決還是去法院訴訟,這都是非常專業且有技巧的事務,建議找個房產所在地的律師協助你處理。
你媽管得太寬了吧……你外婆也好,你二舅舅也好,人家不會自己處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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