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義務是洗衣做飯生孩子?這是義務?那女朋友呢?
我和他還沒結婚,偶爾給他洗次衣服,結果他習慣成自然,以前會說謝謝,現在還會擺臉色,說不洗就給扔了,我說你扔就扔,反正浪費你自己的錢,我還沒嫁給你為什麼要替你省。
結果他真被他扔了!扔就扔吧,我是不會撿回來洗的。
我可以幫你洗衣服 但你不能要求我給你洗衣服
客觀的說,在中國人的心裡基本都是男主外女主內。
但是現在的社會是這個樣子么?當然部分家庭是這個樣子,但是大多數家庭都是家務活男女一起干。
我認為你們如果結婚了的話 讓男人洗衣做飯都包了肯定是比較難的。可能家務方面女人必定會比男人多分擔一些。但是這是要建立在你自願去做的前提下。至於你的男朋友我覺得你需要繼續保持自我,看他能扔多少。如果因為洗衣做飯這點事有矛盾的話 你們並不適合結婚
當然不是義務,如果他堅持認為是義務,那你們還是分手吧。不管是男朋友還是丈夫,都要調教來承擔家務,這樣他才能有家庭責任感,越是對他好,他越認為理所當然,越是不會把心思放到家上面,那以後的問題多著呢,出軌他都認為理所當然的。
幫他扔咯。然後分手吧。
這種人沒得救,生長環境塑造一個人...多說無益。
emmm…人其實都一樣,熟了以後會把好當理所當然,你可以談談,如果沒救了還是趁早分手,不然婚後悲慘生活可以預見。
首先,妻子也沒有這種義務。
其次,一段關係繼續如果不是站在平等的地位,而是誰有義務幫誰做什麼那麼估計也不會長久,畢竟你想找的是相互扶持的伴侶,而不是個祖宗。
最後,和他談談,說明你的想法,有所改善就繼續,沒有就分吧
不是義務啊,那都是因為一個男的他習慣你洗衣做飯,已成常態,便覺得理所當然了,還有就是中華傳統讓很多男的都認為女人就應該主內
夫妻雙方應相互扶持,不是單方的義務。
結婚了的大多是女人做家務多一些,但也沒有法律規定女人就得做吧?沒結婚的時候難道不是男人像照顧小孩子一樣處處照顧著女朋友?我認識的家庭里,大多數都是男人早出晚歸在外工作,女人要麼賦閑在家要麼也做一份相對輕鬆的工作,但家務活到底還是女人幹得多,洗衣做飯啦,刷碗擦地啦,有孩子的話照顧小孩啦。總而言之都是為了一個家,沒有什麼強制劃分,我負責什麼,你負責什麼,互相幫助互相體諒嘛。現在會做飯會持家的男人簡直是香餑餑,不是也有很多女主外男主內的模式嘛。像這種把女朋友照顧自己當做天經地義的人,勸他還是回去找他媽伺候吧,誰還不是個寶寶怎麼的。難道不是相互的嗎?人家可以照顧你,(但不要當做理所當然)也可以一腳踢了你。
分手啊不分手留著過年嗎
男朋友又沒有養你,幹嘛上杆子去伺候。愛是付出,但不是純輸出,他把你當洗衣保姆,不為你考慮,分了更幸福。這種任性自私的人,就不要再愛了。
我經歷過和你差不多的事吧,大一大二的時候經常因為心疼他,想照顧好他,多對他好一點,給他洗過很多,有時候是積攢了一個月的一大袋臭襪子,有時候是襯衫褲子。每次都會很快給他洗好洗香疊好用袋子裝好送過去,如果有舊襪子或者料子不好的,我就自己給他扔了再買新的補上,我們不在一個大學,又大又重的衣服袋子都是我背過來背過去。
後來我發現他的態度變了,剛開始會很感動,問他有沒有需要洗的還會說不用麻煩,再後來就會說,我那兒有衣服需要你洗,記得來拿,謝謝啦,再再後來,就成自然了,如果說不給他洗,還會有點不開心,說我如果想做他老婆,那得賢惠才行啊
所以,我索性不洗了,是,我是想做你老婆,但老婆給你洗衣服也不是義務吧,更何況我現在還不是你老婆,是你女朋友。不管老婆是不是用來疼的,女朋友肯定是吧!?
和他講明之後就再也沒給他洗過,他自己洗去吧。現在乖乖扭扭的,問他要不要洗,還說不用了怕我辛苦,他可以自己洗。
所以,男人還是得教育的。
教育不好,就換一個教育。
你是他女朋友,不是老媽子。
當然不是,一定要樹立自己的權威性
說實話,沒有誰有義務做任何事
某件事情你做不做是你自己的選擇
既然選擇了,那就意味著你失去了抱怨的權利
感情裡面尤其明顯
所以要麼和他好好談談
要麼
分了算求
瞧給他慣的。
你又不是他媽,爹媽才有義務給尚且沒有自理能力的孩子洗衣做飯。多大個人了連衣服都不洗還發脾氣?不想洗就多掙錢啊,拿去洗衣店,要麼買洗衣機
這就是給慣的,不管結沒結婚,這都不是義務。就算是丈夫也沒有權利要求妻子為他洗衣服。
無論女朋友還是老婆,洗衣做飯生孩子都不是其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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