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生完女兒後才知道男方家庭重男輕女。?


謝邀。

先說我媽的事。爺爺奶奶重男輕女。我奶奶點著我媽額頭(我媽1.72米,我奶奶1.50米)說:「我家什麼都不缺,就缺孫子!」要孫子行,您老人家幫把手帶孫女啊!不僅不幫我媽一點忙,還等著我媽伺候他們全家。我媽自己一個人去醫院把孩子打了,回家對我爸說:離婚!不離婚這輩子別想要兒子!想要兒子找別人生去!!我爸看著暴走的老婆,默默地遞過來一碗飯。幾十年下來,再沒提過生兒子的事。

舉我家的例子並不是讓題主一定要打破婚姻,只是想說,對於這種重男輕女的家庭,一定要有破釜沉舟的勇氣,婚姻里有的時候是拼底線的,你不把自己的底線亮出來,有些人就會步步緊逼。

再回到題主的問題。

有幾個問題要思考清楚。

1.題主能不能接受男方家庭的觀點,或能不能妥協。

如果妥協,就要想好一直懷不上男孩,不斷打胎和失去生育能力被離婚的風險。我個人意見,是不支持妥協的。

2.如果不能接受對方觀點,能不能把老公拉來統一戰線?

3.如果第2題的回答是no,堅定離婚。但一定要把女兒帶走。他們說離婚不許帶孩子,多半是為要挾你就範。但是讓一個女孩子在重男輕女的有後媽的家裡長大,太殘酷了!

搜集他們重男輕女的證據,孩子兩歲之內原則上判給母親。最最重要的,是提交你能給孩子提供良好生活的證據!

總之就是,思想和經濟上都能獨立!只有自己獨立了,離或者不離,你都能把握自己和女兒的命運!


首先,這事上你得強硬,不強也得強。

第二,你的想法是什麼,不想生也不想離婚,那就得鎮住你老公,他向著你才行(實在不行武力威脅,比如說枕頭底下放菜刀啊,抱著礦泉水瓶罵三天三夜啊,怎麼潑怎麼來。注意這些只是用於她們欺負你不可調和的時候,能講道理還是要曉之以理滴)。想離婚,就果斷離婚,孩子歸誰也得法院判,也不是男方說什麼就是什麼。

第三,不生二胎,密切關注你老公,如果他找別人給他生兒子,你抓住證據,直接到法院起訴他,到時候孩子也歸你錢也歸你。

第四,我就是想問這個問題為什麼邀請我來回答?我剛結婚沒多長時間長啊。而且結婚前這些事我都打理好了,醜話都說前頭了。所以目前我沒有這些矛盾。

第五,勸告未婚的姑娘們有些事婚前一定得說明白。結婚前就明白了,結婚後再發生,那就別怪我撒潑了,是吧╮(﹀_﹀)╭。

第六,要學會及時止損。


不生 離婚

及時止損

一定要好好愛你的女兒

你的子宮你做主

你老公他死了???

如果這樣 沒必要一起生活

建議關注木大媽


這個問題比較複雜……

現在還有重男輕女並且表達得這樣明顯的家庭,一般都是文化程度不太高的家庭。跟這樣的家庭對抗,作為媳婦的你,其實是撈不到好處的

比較好的方式是不要有太激烈的衝突,可以以修養為理由拖一段時間。重要的是你自己得足夠獨立,你越有經濟地位,就會越有發語權。


讓我們先來做第一個假設,女方懷的第二個孩子是男孩。

有了第二個孩子的你都很難去保證不偏向小兒子,再加上重男輕女的一家子,你女兒的家庭地位將會低到塵埃。

現在把你的女兒抱在懷裡好好想一想,她成長的過程中會遭遇什麼,你忍心去讓她經歷那些事情嗎?

第二個假設,你又堅持生下了一個女孩。

在生這個女孩的過程中,你遭遇的來自丈夫、婆婆的冷嘲熱諷、百般為難絕對會讓你崩潰。

而且此時生了兩個女兒的你對他們來說沒有了利用價值,離婚根本就不用你來提,孩子自然是白送給你。

但你有能力負擔兩個孩子的生活嗎?如果你是那種能以一人之力養育兩個孩子的女性,我也就不會看到這樣一個問題了。

在我提出的解決辦法:

一、你自己實在負擔不起女兒的生活,堅決不離婚、堅決不生二胎,表明你自己的態度。

如果他們為了有兒子採取非常手段,這個時候就要你機靈一點,把證據收集好,到時候錢和女兒都是你的。

二、盡量把時間拖久一點,在這個期間內不要生二胎,這個時間段內如果跟你的丈夫有衝突,只要他動了手並留下傷痕,一定要把事情鬧大,最好把警察弄來。多弄幾次,法院自然不會讓女兒跟一個家暴父親。

三、立刻離婚,當然,這是在你有經濟基礎的前提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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