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中,女方家庭有必要買房嗎?
原文:女方家庭有必要買房嗎
有無必要看有沒有買房的實力。有錢要住的舒服當然買了,沒有就算了,如果一開始,婚姻就靠有房來保障,那應該算湊合的婚姻吧,不算正常。也沒什麼意思。
謝謝邀請,題主說的是女方家庭,那麼我能否理解成是嫁妝,現如今社會給嫁妝很普遍,只是份量不多而已;有些答主回答道很多是男買房,女裝修,男買車,女家電等等,這些都是嫁妝。這些嫁妝都是家庭量力而行,有當然好,沒有也不是必要(當男方遠遠富於女方,那女方給不給嫁妝也就不必要了)。在婚姻中,女方家庭買房,或雙方一起買房,或婚前按揭,婚後一起還房貸,在房產證中都是有屬於她的名字的,這時候買房其實也是一種對未來的投資和保障,這樣丈夫也不會因為房子問題而過於強勢,比如不怕女方離婚而家暴等等,因為根據婚姻法,在結婚前買房,如果一方不出錢,那麼離婚後房子將全歸另一方。如果從這方面看,那麼女方買房就有必要了。如果只是嫁妝,其實也不一定非要買房,也可以是買車,裝修等等,只是沒有買房子那麼貴。但是現如今,婚姻在愛情中摻雜了點交易,換句話說,男女雙方都在看對方是否值自己這個價位(假如男人是衣服,那麼女人在看這件衣服的時候主要是看這件衣服的才華和能力,還有錢是否值得自己付出自己的「鈔票」——女人的美貌和才華,而男人,則看重女人出的「價格」能不能買得起自己),在這種情況下,買房(或者陪什麼嫁妝)相當於女方給了更高的價,理論上就能「買到」更好的男人,所以從這方面來看也是有必要的。
說了這麼多,把婚姻說成市場交易了,但美好的婚姻其實也是交易,不過交易的是愛,其實如果有愛,那麼一切都能妥協,但是也不能指望一方無限地付出自己的愛。女方買不買房其實不必要,只要做到兩點就好:一是自知,即知道自己的斤兩,明白自己配得上什麼樣的人,不要自己這樣不行那也不行還指望找一個高富帥寵你且你怎麼作都不會離開你;二是識人,即知道對方識人不,對方給你的你配不配得上(知道對方是委屈你了還是你高攀了),如果你高攀了,那麼就多遷就他一點,如果你低就了,那麼大可以任性一點。當然前提是他也要自知且識人,最怕自己什麼都不是還自以為很了不起的人,這種人可以說注孤生。
所以啊,婚姻中重要的是選對人,必要的是找一個自知且識人的男朋友,然後好好愛他,他也好好愛你,這種情況下,女方買房完全不必要。很簡單。婚前女方有儘可能多的房子。且全款是對女性長期財產及精神的自我保護和支持。因為婚前財產不共有。當然是女方父母名更好。不影響以後小夫妻買房貸款什麼的。我的答案是不必要。但是需要。不管你是誰。我想問這個問題的都是女方的人。比如你是這個女性本人。或者她的家人。出發目的一定是為了她。那如果有財力但沒有房才問這個問題。我建議買。不一定要男方知道。至少確定領證日期之前不必說。理由很簡單。如果男方沒有,你有。那麼是好事。
如果男方有,你有,那麼還是好事。
如果男方有,你沒有。呃不算壞事,前提是他不離開你,且婚姻期間你有一直自己的餘款。比如理財產品,其他投資。或者給父母的他們沒花也算。如果有,不管是誰的名字。只要不是男方的,不讓男方還貸。那麼婚後不管是住是租,都是可取的利益。 另外不管男方女方。我都會這麼建議。我希望生活中的人更理智,不要發生王寶強那種事件,至少盡量保全自己。不管你是男人還是女人,還是同婚。昨天的你們如膠似漆靈魂交融,明天就可能刀槍棍棒。沒有任何合作關係是永恆不變沒有風險的。當然也盡量不要讓對方認為你處處在防著他。不管你在小縣城還是二三線一線。可以付首付的時候不管郊區還是哪裡線至少有一個。哪怕一居室。知乎之前看到一個三四線妹子。25-6買了一套當地中檔小區兩居室。朋友同事都驚訝她一個月3000多工資怎麼做到的。她都是有正常活動省下來的,不要經常看小紅書,消費軟體怎麼促使女性理財呢。如果你有足夠的儲蓄,一套房。和穩定的工作。就沒人來知乎問我老公出軌,各種我怎麼辦。你只需要考慮你想不想和他生活了。看經濟實力吧,我家的房子是雙方一人一半,然後共同還貸款,車是婚後買的,都是共同財產,這樣的分配讓我覺得比男方出房女方出車更輕鬆一點,我喜歡這種完全公平的感覺。
不知道我為何被邀請回答這個問題,畢竟我還一無所有啊[捂臉]
買房,在任何情況下都是必要的。關鍵是是否買得起。
- 如果女方有足夠的經濟實力,可以在婚前買一套小公寓,寫自己的名字。這不僅是結婚的底氣和安全感的來源,也是抗拒婚姻風險的必要措施。
- 如果需要雙方共同購房,雙方可以商定出資比例,比如五五開、四六開或三七開。裝修和房貸,共同負擔。
看情況的了,有能力就買,也算是夫妻感情出問題了給女方一個退路,不至於沒地方去,作為投資來說也是很不錯的一個選擇!但如果說是作為婚房建議貸款雙方一起還,不建議全部由女方來,放入女方家土豪就隨意了
從我失敗的婚姻中來看經驗教訓,女方有必要婚前買房,是屬於你自己的房子。
除非你老公家萬分開明,把你當自己人。
謝邀。
我覺得這個問題,買不買房不重要,重要的是經濟是否平等。女方有房無非就是兩種情況。
- 女方有房,男方有房,夫妻住在男方家提供的房。這種情況一般女方的家庭條件或者女方本身收入條件都還不錯,婚後一般底氣比較足,雖然房子不一定住,但保證吵架離婚後經濟有後盾。
- 女方有房,男方沒房,夫妻住在女方的房裡。這種情況可以參照很多網上鳳凰男和孔雀女的搭配,大概幸福的少,不幸福的更多吧。
第一次被邀請。
不知道這個問題是要問女性在婚姻中全部付款買房子還是承擔一部分,我就按後者回答吧。
個人覺得,女方家庭非常有必要在房子中投資部分資金,尤其是城市中的房子。第一,城市房子貴,普通男方家庭不可能一把全款付清,可能大部分女生是要被動地加入到共同買房這一過程中。第二,公平性的體現。我不完全是女權主義者,但在當今社會女性們不斷標榜自己「獨立自由」的標籤下,一人一半的房費就是很好的體現。第三,女生作為房價的共同承擔者,一定,記住絕對是一定的,會讓未來的生活以及自己的家人被男方看得起瞧得上。多謝邀請,我認為女方家庭買不買房還是看雙方家庭經濟狀況而定。一般我們都是男方家庭買房,但是如果男方家庭不太富裕買不起房那可以和男方考慮雙方各出一部分去買房。如果男方家庭富裕那你當然沒必要買房了。不過現代社會我個人還是覺得女性出一部分錢和男方一起買的好!對於女性個人以後的生活來說我覺得是有一定好處的,現在女性都總有經濟獨立的能力!男女各方面都能保持平等的情況下,不管是感情方面還是現實方面對於雙方以後更好的走下去都有好處!
我不是女的為什麼要我回答!!!
我的眼光很女性?我一定是會站在女性角度的直男。恩!是的!
這個看你是獨生女還是有兄弟姐妹,題主這麼問要麼獨生女,要麼就是有姐妹。家裡有男孩子的以現在這個趨勢,是一定要買房的。
必要或是不必要這個得看嫁的是怎樣一個男人吧!如果男的有孝心,是個過日子的人那麼無論女方有沒有房子,都無所謂。畢竟懂生活的男人知道自己的責任在於照顧好老婆與岳父岳母。就怕你嫁一個沒什麼用而又比較挑剔的人。總覺得婚姻應該是雙方家庭的對等犧牲。
我同事,西安工業大學碩士學位,家裡還有個弟弟。家裡真的沒錢!他還借錢給弟弟買房子。他女朋友十分不理解。但是始終陪著他!(女方家有兩套房,一家店面。女孩子也是獨生女)他堅持自己要買房子,我勸他說房子你是要買,但是如果等你買房,你還能娶到她嗎?遇到這麼好的女孩子夠有福氣了。不要學羅永浩!爭那一口氣,卻失去了最值得的那個人。
說這麼多,只是想講,有能力就買吧!不是說聰明的人要有三套房嗎?我說的是有能力,畢竟對大部分人而言,房子是很累人的。
我私認為樓主所謂的婚姻應該是男女都非常相愛,女方不過於注重物質,南方不過於注重容貌。和諧的年輕夫婦自然要一起出力,不論哪一方有條件,就多出一點力,把房子買了,小兩口日子也就能過的舒服一點。千萬不要把傳統的觀念帶到如今這種時代,不要必須是男方出錢買房,也不要女方嫁到了男方家就必須遷就男方家的習俗。婚姻中,兩個人平等,一起創造財富才是最重要的。當然,兩個人能力不同,所掙的錢自然也不一樣,分紅有別,只要是儘力而為就行了。不要學社會上很多好吃懶做的一部分女生,生個孩子會要命了一樣,在家裡就是大爺似的。也不要大男子主義的男人,整天不知在外面忙碌什麼,回家從不做家務活的男人也不是好男人!事實上以上這幾個現象,已經偏離了美好婚姻的主題,美好的婚姻就不會計較誰要買房子,誰要買車子等等,一旦計較了,那婚姻也就不幸福了!
我個人認為女方不一定非要買房,但一定要有自己的經濟來源,包括結婚後也不要一直靠老公婆家養著,有自己的money,花自己的才最舒坦。有些人會說,我老公願意把所有的都給我用給我花,但自己能經濟獨立些,會更贏得老公的喜愛以及婆家的尊重
謝邀。
私以為,經濟的平等是婚姻中自由的前提。
我覺得重點不在女生必須有自己獨立的一套房,而是兩個人付出了相同或類似的經濟條件。比如北上廣,一人一套房太難實現了,那麼兩方可以對半買房,或者一人買房一人買車諸如此類。
另外,還要注意,如果是共同買房,房產證上最好寫兩個人的名字,在法律上更有保障。
多大點事兒,有錢就買沒錢不買。
看條件。
謝邀。家和萬事興。個人覺得,雙方家庭分別付出多少,以夫妻雙方之間對這事覺得舒服就好。不同的夫妻,價值觀不一樣,當地風俗不一樣,要參考的信息太多,沒有一個具體的比例或者金額作為衡量標準,家庭和睦和諧就好。
買房看女方自己的經濟實力和想法。如果有經濟實力,相當於為自己家閨女存了一筆錢,基本不會貶值,貶值也不會有通貨膨脹快。其實就是一筆備用錢。
男孩看骨氣,有骨氣的租房也不住女方家的,現實一些的就住女方的,但是請關注婚姻法,不管住不住女方的,房還是女方的房,所以買了也不礙事。
對於有一方或雙方不是本地人來說,建議還是買,這樣以後如果不想和公公婆婆或者岳父岳母住,還是可以一邊一套房,畢竟和長輩的關係是夫妻很重要的一環。
以上,比較簡短,有偏頗的地方請見諒。
有必要
這是什麼謬論。你說的有沒有必要,意思是女方要買了房,那個男人才會娶你嗎?
那這男人不要也罷。換位思考一下,己所不欲勿施於人推薦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