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別人同性戀,但又不能接受自己的子女同性戀,請問這算是一種歧視么?如果算,請問討厭和歧視的區別。?


不是,希望子女追求幸福的路上少一點痛苦是人之常情。

同性戀就算不被歧視,要面對的困境也比直人多一些。


我只覺得這是人的本性,自私。別人同性戀與自己無關,但是一旦牽扯到自己,無論是面子,各方面肯定都希望還是異性戀的好。


因為即使是現在異性戀也是大多數人,作為少數的同性戀大多數時候是不被人們接受的,畢竟這和自己不一樣嘛。我倒是覺得算不上歧視。

歧視是討厭的升級版。


並不是,因為支持是自己的一種態度,但是由於了解才會支持吧,更是由於了解所以才知道同性戀的艱辛,他們的不容易。。。誰都不希望自己的子女過得如此艱難,如此的不容易。。。


學過高中數學的話應該可以理解我這句話——討厭是歧視的充分非必要條件。


支持別人同性戀,但又不能接受自己的子女同性戀

明顯是立場不堅定……

如果說是「不希望」,還可以理解為「擔心自己的孩子被歧視」。

但如果是不能接受,就意味深長了……因為這個是堅定的判斷,暗示著如果其子女真的是同性戀,他們不會承認其是自己子女之類的。但這是否是歧視應該需要更多的信息才可以判斷……嗯,理由給的號就不是歧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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