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子必須結婚嗎?

談了幾次戀愛,都是遇到渣男。靜下來想過,一個人也可以過得不錯,有空的時候旅旅遊,做做自己喜歡做的事情,可是總覺得90後的我們,感覺根本不存在感情。大家都是快餐式感情,總不想這樣。可為什麼人一定要結婚呢?(這裡聲明一下,我不針對任何90後,我也不針對什麼時代,和婚姻制度問題,我只是想問女孩子要不要結婚。後來我知道了,女孩子要結婚,但是一定嫁給愛情,一個愛你的人。但是有人非要雞蛋裡挑骨頭,指出別人針對什麼我無可奉告)


非常感謝大家的鼓勵,同時也謝謝大家的贊與感謝。在這裡祝願天下所有的有情人終成眷屬。珍惜身邊的人,親人,戀人,朋友,陌生人,因為沒有下輩子。

引用9月19號深夜,馬思純發布微博:

「皮囊的相愛永遠無法與靈魂的相愛相提並論。前者很容易,後者看福氣。」

她的這段話,疑似是對自己這段時間感情的一個感觸和總結。

這條微博很快就上了熱搜第一,引發了眾多網友的議論與共鳴。

其實,靈魂伴侶一直是一個經久不衰的話題,為什麼馬思純說皮囊的相愛比不上靈魂會引起廣泛共鳴呢?

因為我們這一生太容易喜歡一個人了,真的!

今天在路上遇到一個人,明天在電視上看到一個人,我們被他們的盛世美顏給傾倒,然後愛上了他,可是我們會遇到很多很多這樣的人,所以這樣的愛並不是穩定的,這是皮囊的愛。

而靈魂的相愛比皮囊高級多了,你們有相同的三觀,你們的精神世界相互吸引,而且你們在長久的相處中兩個人的靈魂會越來越契合,它具體穩定性,排他性。

好看的皮囊千篇一律,有趣的靈魂萬里挑一,所以找到適合自己的靈魂,其實更難。

真正的靈魂伴侶會為了對方變成更好的自己

再舉個例子吧,王菲和謝霆鋒是非常典型的例子。

誰都沒有想到,十幾年後的2014年,他們會再度走到一起。

一開始,我也不理解為什麼謝霆鋒會對比自己大11歲的王菲念念不忘?

但當我看到王菲謝霆鋒在一起的甜蜜狀態時,我才真正明白,在對的人面前,年齡,外貌,距離都算不了什麼。

王菲在公眾面前素來高冷寡言,是個非常「酷」的女子。

猶記得當年她和竇唯離婚時,有記者問王菲:離婚進展如何?

王菲立馬回嗆:關你什麼事!

記者不死心,接著問:可是粉絲想知道。

王菲直接打斷他的話:跟他們也沒什麼關係!

在演唱會上,王菲也從來不會與歌迷有過多的互動,她認為自己想要表達的東西全部已在歌聲與音樂中,所以演唱會全程她最多只會說幾句謝謝。

最有趣的還是2004年王菲獲得金曲獎最佳女歌手頒獎禮現場。

在那個別的獲獎者激動得落淚的場合,王菲的獲獎感言更是「酷」到爆炸,她說「我會唱歌這個我知道,所以對於金曲獎對我的肯定,我也給予充分的肯定」,說完這三句話她就下台了。

可就是那個酷到不食人間煙火的王菲,在謝霆鋒面前竟像換了個人。

她不再是女強人,也不是傳奇,不是天后,她把自己的冷漠全部收起,變成了一個溫暖的、愛撒嬌的小女孩。

她會主動向謝霆鋒索吻要親親。

她出門跑個步也要和謝霆鋒手牽手。

甚至還有爆料稱,王菲開始親自下廚,而看這生疏的動作就知道天后肯定很少做飯了。

而和王菲在一起的謝霆鋒,更如同脫胎換骨,整個人都變得柔和主動起來。

王菲不擅長下廚,他就在家給她做飯吃。

他不再是當初的叛逆少年,他不再不顧身體拼了命的拍戲。

母親狄波拉也說:兒子因為王菲變乖了。

從前拍戲骨頭受傷都不願去醫院治療,跟王菲複合後倒是乖乖去了醫院。

甚至還有人曾做過統計,假如謝霆鋒王菲被拍到四次,一定有三次在接吻。

霍汶希曾說:少年的愛戀是無法低調的,所有的愛都寫在臉上。

可時隔多年,王菲與謝霆鋒都已不是當初的少年,他們的愛卻依舊寫在臉上。

不管是多年前還是多年後,他們看著對方時眼神的滿滿愛意騙不了人,他們兩個人都在為了對方在改變,變得更好了。

其實,你有沒有愛對人,衡量的標準只有一個,那就是你們兩個人有沒有為了對方變得更好,而所謂靈魂伴侶,就是兩個人都為對方變成了更好的自己。

如果一個人願意為另外一個人作出改變,且甘之如飴,那麼他一定是遇到了生命中對的那個人,是真的愛他。

很喜歡琦殿的一句話:總會有一個人的出現,讓其他人都覺得你變了,而他卻覺得,那才是你。

真正的靈魂伴侶永遠有著高度一致的三觀

知乎上有一個問題:你所見過最美好的愛情是什麼樣子?

我看到了匿名網友的一個高贊答案。

在他所在的大學裡面,有一對傳為佳話,並且出了名「相似」的博士夫妻。

他們兩個外形相似,都是瘦瘦高高,斯文白凈型的,且同樣才華橫溢,學識淵博;

兩個人的說話方式如出一轍,普通話不帶口音,表達方式簡單易懂;

甚至連笑起來時兩個人也很像,都不會發出誇張的聲音,只會埋頭悶悶的笑,表情同樣天真無邪;

而且最重要的是,他們的三觀高度一致,對很多東西的領悟是一樣的,這樣就會造成一個很有趣的現象,上課時他們經常提到對方的名字,「這個,楊老師應該給你們講過……」「孫老師應該也有提到這一點吧……」

有一次,他看到他們夫妻倆一人拿著一罐飲料,坐在草地上面對面笑著交談,他們都穿著牛仔褲和白襯衫,擁有同樣削瘦的身材和乾淨的臉,喝飲料的姿勢居然一模一樣,兩個年齡加起來快一百歲的人,竟然因為這簡單的細節流露出無比快樂專註的模樣。

對於愛情,我曾經幻想過很多次,而我所能想到最美好的愛情大概就是上面這樣的場景,你們有著高度一致的三觀,一切都不用解釋太多。

張愛玲說:

於千萬人之中遇見你所要遇見的人,於千萬年之中,時間的無涯的荒野里,沒有早一步,也沒有晚一步,剛巧趕上了。

那也沒有什麼別的可說,唯有輕輕問一句:「哦,原來你也在這裡」

因為太懂彼此,也沒有什麼想要說的,只有一句原來你也在這裡。

斯人若彩虹,遇上方知有。

你要相信,總有一個貼近你靈魂的人,會為你排山倒海而來,讓你原諒之前生活對你所有的刁難。

真正的靈魂伴侶會在漫長的時光中把對方融於血肉

前一段看到的。「老夏和脆鵝」,這對網紅夫婦長達60年的動人愛情曾感動億萬網友。

在最動蕩的年代,他們相遇相知相愛,一相守就是60年,即便已白髮蒼蒼,恩愛依舊。

老夏患有老人痴呆症,常常一睜眼就不知道自己是誰,在做什麼,甚至連自己有幾個孫女都不記得。

他唯一記得的事,是每天都要找脆鵝。

脆鵝出門買蛋糕,老夏以為脆鵝不見了,竟然忍不住抹起了眼淚,他說:買蛋糕要過兩三個紅綠燈,我不放心。

脆鵝想去樓上打牌,老夏不高興,氣呼呼的說脆鵝不陪他:去了就不要回來!但下一秒馬上認慫,讓孫女叫脆鵝回來:人呢?你回來!

老夏從來不掩飾對脆鵝的愛,連「嫦娥奔月」都念成「脆鵝奔月」,哄得脆鵝心花怒放,他永遠斬釘截鐵地告訴孫女「只要你奶奶高興,我什麼都喜歡……

我當然愛你奶奶,不愛她,我愛誰!」

歲月變遷,紅顏變白髮,他幾乎忘記一切,卻從不曾忘記最愛的人。

談及60年的婚姻時,老夏說,她(脆鵝)嫁我,我討她,很幸福了。

而老夏在去世前的影片,更讓我感受到這對金婚夫婦的靈魂之愛。

脆鵝奶奶抱著已經陷入昏迷的老夏爺爺,輕輕拍著他的肩膀,像哄孩子一般一遍又一遍的告訴他:「乖乖的,你就放心好好地走,我會照顧好自己。」

這就是愛。

她沒有歇斯底里的哭泣,沒有哭天喊地的悲愴。

在丈夫生命的最後一刻,她真正讀懂了他的牽掛與不舍,所以才反過來溫柔的安慰他:你不用擔心我,今生我們是夫妻,來世記得再等我。

所謂靈魂伴侶,就是早已在生活的細水長流中早已把對方變成了一個習慣,一個器官,所以你臨別時的一個眼神,我已然讀懂你內心的千言萬語。

詹迪·尼爾森說:

靈魂伴侶—就好像走進一座你曾經住過的房子里,你認識那些傢具,認識牆上的畫,架上的書,抽屜里的東西。

如果在這個房子里你陷入黑暗,你也仍然能夠自如地四處行走。

而這,就是我們此生最好的相知,相遇,相愛,相守。

願有情人終成眷屬。

謝謝你來過。有很多人還有疑惑,我在這裡再分享幾個小故事。新浪微博:一生只為一人開的辛夷花

答主那麼努力,看完點個贊白。

關於選伴侶,我不知道我說的對不對。

1

你選伴侶的標準是什麼?

要有相同的興趣愛好……要有一致的三觀…...

他喜歡運動,我喜歡宅家裡不行,他喜歡熱鬧,我喜好安靜不行……

可是我們想過沒有?

要有完全一致的三觀幾乎是不可能的。

比如說都喜歡讀書,他喜歡讀歷史古籍,你喜歡看愛情小說,他喜歡太宰治,你喜歡王小波。

比如說都喜歡旅遊,旅遊也分坐著飛機,出入五星級酒店的旅遊,和騎著自行車,當個背包客的旅遊。

比如說都喜歡電影,電影也分幽默輕鬆的搞笑電影和動作片、文藝片,紀錄片等等。

要有一樣的興趣愛好和三觀,非常非常難,因為我們在完全不同的成長環境中長大。

2

那麼,有沒有更好的辦法呢?

我們不妨逆向思維一下,不要按照相同的喜歡去找另外一半,按照相同的厭惡去找另外一半,就會發現事情就會變得簡單得多。

原因有三:

第一、厭惡比喜歡更能拉近人與人之間的距離。

比如男女之間第一次見面:

甲:你喜歡XXX明星?

乙:對啊,你也是?

甲:嗯嗯,我也是。

於是,你們開始從這個明星聊起,聊到更多的相同興趣愛好,慢慢地成為朋友,再經過很漫長的時間,有可能成為男女朋友。

那麼換一個模式可能大大不一樣:

甲:我討厭XXX明星!

乙:天吶,我也是!

很快,你們就可以成為朋友,繼續有更大的可能性成為男女朋友。

這是非常奇妙的事情,共同的仇恨,讓你們的距離更加靠近。

為什麼會這樣呢?

人家科學家早就證明這個道理了。

南佛羅里達大學的著名心理學家Bosson做了一個實驗:

他通過一些方法展示一個人的性格和心理特徵,讓參與實驗的人根據這個人的情況,說一個自己喜歡的點,和一個厭惡的點。

然後,他讓相同喜歡點的一群人在一起社交、相同厭惡點的一群人在一起社交。

最後的結果顯示:共同厭惡的群體比共同喜歡的群體在一起社交時,擁有高得多的親密關係。

為什麼會這樣呢?

因為你在表示厭惡的時候會自我暴露,而這相當於是一種信任的表達。

也就是說,如果你們擁有相同厭惡的時候,就擁有了信任,你們和第三方劃清了界限,你們是一個群體的人,俗稱「站隊」。

你想想,你和閨蜜之間,或者朋友之間,一起吐槽某個人或者某件事情的時候,你們的關係是不是更近一步呢?

第二、喜歡可以假裝,但厭惡很難隱藏

喜歡不一定是真喜歡,但是厭惡就一定是真的厭惡。

從某種意義上講,喜歡是感性的,大多是由於感官的需要,還有些是受別人的影響,出於對當下流行東西的盲目追求。

而厭惡卻是出自人心靈深處的一種不由自主的反應,是價值觀最直接的體現,根植於信仰深處。

第三、維繫婚姻的關鍵不是共同的興趣愛好,而是共同的仇恨。

比如說,你們都討厭不思進取,那麼你們夫妻會在同一個陣營裡面,相互監督著進步,一起努力賺錢。

比如說,你們都討厭胖,那麼你們會一起去減肥,他上健身房,你練瑜伽,雖然方式不同,但是目的是一樣的。

這樣的共同仇恨,比共同的興趣愛好更根深蒂固。

美國著名脫口秀演員黃阿麗和她丈夫的故事非常有趣。

她的丈夫是一半菲律賓血統一半日本人血統,而她自己是中國和越南的混血,他們都討厭韓國人。

於是,他們在一起的大部分時間都是吐槽韓國人。

每次吐槽完韓國人,他們的關係就更加緊密一些。

而且黃阿麗和她的丈夫都討厭一本正經的人,他們兩個人在一起的時候,就非常放得開,各種黃段子信手拈來,兩個人相互懟來懟去,特別有趣。

共同的厭惡,是維繫他們夫妻關係的秘密。

他們夫妻之間的相處特別真實和自在,這樣的現象,或許用中國的古話就叫「臭味相投」。

其實我們細心觀察一下我們的生活裡面,很多「臭味相投」的夫妻,他們的關係反而親密地不得了。

可是,婚姻不就是這樣么,我不要求你對天下所有的人都好,只要對我一個人好就行,我不要求你在最親密的人面前都要維持自己最完美的形象,真實、不完美,有缺陷的,那才是最好的東西。

因為談戀愛是和優點在相處,而過日子是和缺點在磨合,如果在一起連自己的缺點,連自己厭惡的東西都不肯向對方坦白,那麼這樣的婚姻始終懸在半空中。

反觀我們生活中很多的男女,結婚前聊天的時候,總是喜歡說:我喜歡旅遊,我喜歡讀書,我喜歡健身,我喜歡電影,拜託,這有什麼毛用?

不斷維持自己在對方眼中高大上的形象,只會找到一份華而不實的感情。

要是我,我就拿一張表格,上面全部寫滿我厭惡的東西,我討厭媽寶男(女),我討厭冷暴力,我討厭髒亂差的房間,我討厭父母干涉子女的婚姻,我討厭不顧家的男(女)人,我討厭喜歡和異性曖昧的男(女)人……

利用厭惡就可以篩選掉很多人,這樣是不是給你將來結婚之後的道路又掃清了很多障礙呢?

所以,在結婚之前,知道一個人討厭什麼,比知道他喜歡什麼,更重要。

3

美國有一個非常火爆的約會軟體,叫「??」(避免廣告嫌疑,人工打碼),它幫助了無數情侶成功走入婚姻。

它也是利用了這一點,看兩個人厭惡什麼,然後把相同厭惡的人撮合進入婚姻。

「??」的創始人說:「遇到一個和你討厭同一事物的人是極其幸運的事情,一個人討厭的事物是他作為這個人的重要組成部分,這在一定程度上決定了『他是誰』,所以了解他厭惡什麼是非常重要的。」

兩夫妻都討厭髒亂差的環境,那麼結婚之後,絕對不會出現衣服亂扔,廁所起垢的場景,也不會出現一個拚命幹家務,一個當起甩手掌柜的情況。

因為對於邋遢的厭惡,會促使他們共同去追求清潔的環境,怕就怕一個厭惡邋遢,一個無所謂。

還有對於打牌賭博的共同厭惡,對抽煙喝酒的共同厭惡,對香菜、大蒜的共同厭惡、對胡吹海喝的共同厭惡等等,這樣會促使兩個人的關係越來越親密。

一句話說白了,不是一家人不進一家門。

關於婚姻的幸福模樣,無非就是一起吐吐槽,一起葛優躺,一起罵罵老闆,一起相擁而眠。

我們一生說了太多的廢話,擁有了太多小厭惡,可就是因為遇到了那樣的一個人,讓這一切有了意義,鍍上了金身。

真正的愛情,是你們都可以在裡面做真實的自己,不需要刻意隱藏和假裝。

真正的愛情,是相處自然舒服,彼此成全又互相打磨。

願你早日找到這樣一個人,就這樣開開心心過完這一生。

注意黑色加粗字體,劃重點,考試要考的。


一段時間不看!居然出現「女奴」「免費保姆生育機器」的言論??

意思是你老婆是你奴隸,女兒是你的奴隸?

難不成我現在還在封建時代?不對,你應該還生活在奴隸時代吧。

別做夢了醒醒,只能說你沒素質沒文化

我不是女權,男人有男人要承擔的責任和義務,女人異同。我尊重每個人的想法和觀點,但是這種低級趣味就不用了,沒人瞧得上。

請大家友好評論。

你罵人我就掛你,舉報你,互聯網上誰怕誰。

你罵我我就罵你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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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沒有必須這一說。

我爸不出軌,不抽煙,不喝酒。

但我爸我媽的婚姻,讓我對婚姻失去所有期待和幻想。

我媽是縣裡最有名望的教師女兒,有一兄一弟,她的爸爸也就是我的外公,一直以來都很寵這個家裡唯一的女孩子。

所以我媽成長在教師家庭,受到各種保護和管理,從小到大沒談過戀愛,直到遇見我爸。

我爸是個窮小子,家裡五六個兄弟姐妹。祖上是地主,新中國成立後打土豪分土地,到了爺爺那一輩就一貧如洗了。我媽和我聊天,提到嫁過去的時候,沒有房子,還是和整個家族住在一起,爺爺家廁所沒有門,用一塊長布遮住。

我媽還是看上了我爸,受到外公強烈的反對,因為窮。所以嫁給我爸是我媽對外公最大的反抗。

結婚後磕磕絆絆,柴米油鹽,還是將將就就的過下去。

我高二的時候,二胎政策放開。

我爸很想要一個二胎,各種冠冕堂皇的理由,我知道他想要個兒子。

那段時間家裡雞飛狗跳,我上學住校,他們倆就在家裡特吵大吵。有一次我爸動手,打了我媽。

我回來只看到廚房裡的不鏽鋼盆,砸出了凹陷。

我媽已經四十好幾了,我爸還比我媽大三歲,懷孕生孩子有多危險不言而喻。

事情還沒有結束,這是一場漫長的拉鋸戰。我爸因為這事耿耿於懷,讓周圍的親朋好友勸我媽生二胎,動不動就挑我媽的刺,然後大吵大鬧。

我上高三,走讀了,外公外婆從老家到這個城市來陪讀,照顧我的一日三餐。

可是他們倆也經常在我面前,外公外婆面前吵架。吵架的情形,我爸凶神惡煞,厲聲呵斥,拍板拍桌,我媽哭哭啼啼,不甘示弱。

那段時間,我除了要擔心我的成績,還要各種操心他們倆。高三可能是這十幾年流眼淚最多的一段日子了吧。

我勸我媽,要不離了吧。

一個中年女人哪有這麼容易下定決心離婚,最後還是將就著過。

家家有本難念的經,誰家不吵架呢?

但是我以為爸媽的婚姻是完滿的。我媽脾氣不好,爸爸總是哄著她,讓著她。爸爸給我的感覺,一直是溫和的,理智的,冷靜的。

當我看到我爸大吼大叫,無理取鬧的時候,真的覺得很失望。

有時候我也會成為吵架的導火索,有時候外公外婆勸架被我爸懟。

就像三觀被推翻重塑,整個過程是對事物的重新認識。我以為婚姻是美好的,走近一看,卻看到了人的自私狹隘。如果婚姻會讓我以為的美好變質,看到醜陋的一面,那我希望不要經歷。

我基本上是外公外婆帶大的,我爸的付出較之我媽就更少了。吵架的時候,在老人面前拍桌子,甚至對老人說一些氣話,他的孝順在這個時候到哪去了呢?

我以為的婚姻和戀愛,是相對平等的關係,可以溝通商量解決問題,從而達到利益的一致,而不是勉強對方去完成自己的想法,不達目的就將痛苦加之在別人身上。

我媽算是標準的好媳婦了,爺爺奶奶叔叔伯伯哥哥姐姐的事情,我媽什麼都攬在身上,能幫就幫。婚姻從另一個角度上來說,是利益的交換,我媽為爸爸的家族付出這麼多,我覺得我爸就應該對我媽好。

回到正題,女孩子為什麼要結婚呢?

是為了生命的延續;是後半生的依賴;是生命歷程的體驗;是中國社會的傳統;是父母的期待......

而結婚也意味著負責。原本素昧平生的兩家人以婚姻的形式在一起,各種利益盤根錯節。除了財產,家族的責任,很有可能還有孩子的責任。

我不想選擇婚姻,也不願意去承擔這些種種責任。

我能想出結婚的理由只有一個,那就是親人的陪伴。隨著時間的流逝,外公外婆還有爸媽都會離去,漫漫人生豈不是太寂寞。

大多數朋友還是會圍繞著自己的家庭,人到中年老年,很容易生出孤獨的意味。

不過我有感情很好的堂姐,相比起連血緣關係都沒有的婚姻結合,可能這還要溫暖一點。要是十年八年的太寂寞了,也可以去找她們啊,我們都不像能早結婚的。

還有相比在婚姻的受傷和難過,單身的孤獨都只能算九牛一毛了,生命還有太多美好的值得體驗。

都2018了,不結婚有那麼稀奇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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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各位耐心看完的人。最近忙著準備半期以及各種作業,都沒怎麼回復大家的評論了,但是我都是看了的哦~

婚姻一直以來都是一個複雜的話題,我在這裡寥寥數語也無法準確描述對於婚姻的看法。

毋庸置疑的是,不論是結婚還是不結婚,每個人都想得到幸福。如果結婚、生孩子一定能得到幸福,那我義無反顧。可答案是,結婚是一場賭博。

還有一個原因是,我覺得很難找到愛情。

雖然談過幾段戀愛,但那些僅僅是喜歡。就算有了愛情,會持續一生一世嗎?如果沒有了愛情,是要重新尋找愛情,還是安心呆在婚姻的池塘里呢?

從小到大看過很多人的婚姻,真正讓我羨慕的,沒有。

結婚到底是讓本就辛苦的生活更輕鬆了還是更疲憊了呢?


我二十歲,早熟,人生體驗派。三觀持續精進,隨時準備碎裂重建,沒有穩定形態。

所以也不存在什麼「人生必選項」。

出現不婚的念頭是近來的事情。

我曾經和所有對愛情崇高論報以期待的朋友一樣描畫過自己可能會擁有的圓滿的家庭。

書籍和貓咪,將將兒充裕的存款,愛人和我會在每一個暮色四合的夜裡,從一寸寸小路上走過去。

大一那年我談了一場戀愛,傷筋動骨,痛郁綿長,那時我不知道什麼是愛,以為愛就是折磨,就是heartbreaking,我以為疼痛賦予愛情至高無上的價值。

那時還能用些雞湯說服自己:

例如「失戀不過是生命里平庸無常的痛點,失去和擁有是收支平衡的東西,愛情不會向來如此,某個尋常角落裡,那個對的人正在馬不停蹄趕來找我云云。」

後來我又遇到一個男孩。

上一場碎裂帶來的傷痛很快盡數被抹平,連痕迹也沒剩下,我甚至完全忘記上一次到底是個什麼樣的故事,我毫無留戀的,就擺脫了之前的陰影。

而後我覺得恐慌。

這種恐慌就像米蘭昆德拉說的生命不可承受之輕。史鐵生在書里解釋道,「珍寶轉眼被處理成垃圾,一段生命輕的飄散了,沒有了,以為是什麼原來什麼也不是,輕易,簡單,灰飛煙滅。一段生命之輕,威脅了生命全面之重,惶茫往靈魂里滲透:是不是所有段落都會落此下場啊?」

「人的根本恐懼就在這個『輕』字上,比如歧視和漠視,比如嘲笑,比如窮人手裡作廢的股票,比如失戀和死亡。輕,最是可怕。」

我在松釋和愉悅的當下,突然意識到,那些曾吞噬我的疼痛和曾經銅牆鐵壁般用以捍衛我的舉止的觀念,都是可以在一瞬間就輕飄飄消散的東西。

它們消失的乾淨迅速,像一簇無足輕重的雲。我不得不選擇相信:它們從來就不是亘古不變的東西,它們沒有我想的那麼偉大而神聖。

而當我再次失去了一個男孩子,我已經可以站在第三視角看我的掙扎和重塑。

我確信快樂會消散,痛苦有限額,珍寶會變粉末,愛人會變陌路,人生一場又一場宏大而壯麗的光景,都會變成鏡花水月,變成沉默的廢墟。從結局去看開頭,從快樂里抽離出來去看快樂,就一定會失去它。

我們相信愛情和婚姻神聖的源動力,原本應該是相信它的珍貴和璀璨,相信它鑽石一般不變的價值。

可我已經沒有相信它的能力了。

而我確信的是人生不會是一場闖關賽。

評價一個人圓滿與否,也絕不會局限於婚姻和家庭。

我如果一定要結婚,那一定要和另一個自由充盈的靈魂。

我們結婚的原因不要因為合適,不要因為年齡,不要因為別人規定的任何標準。

我希望我們結婚是因為,他重新讓我相信:

愛情璀璨,誓言崇高,人類相愛不為情感需求的互相索取,而僅僅是,季風撞洋流,煙花吻大地,在某個無人預見的時刻,我們為對方怦然心動,並決定和彼此糾纏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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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媽年輕時校花,公司老總和老總兒子同時追求,兒子直接買別墅求婚:「你想當這棟別墅的女主人嗎?」她比較清高,最後跟了我爸這個「潛力股」。我爸年輕時對我媽簡直是百依百順,結婚前三年十指沒讓沾過陽春水。但男人有錢就變壞不是說說的,特別是你年老色衰以後。永遠記得我爸奪門而出我媽哭著求被他一把推開的場面。

知道有錢男人怎麼玩的嗎?比如我爸朋友直接讓自己公司新來的實習生陪酒,跟選妃一樣全部都得來,還有主動的上來直接撩的。或者什麼網紅、嫩模,我親眼看到我把手機里一個視頻,一個網紅臉坐我家車副駕駛上我爸在拍她調戲她

知道有錢男人出軌多麼容易么?直接有女的網上搞到我爸電話說要求認識的

我爸朋友出軌也非常普遍。目前只有兩個我不知道出沒出軌的,其他全部,全部出軌,離婚的只有兩對,其他都表面恩愛非常和諧。你說我還能相信愛情和婚姻嗎?有啥意思呢?男人晚上不回家,甚至幾星期不回,出去應酬,這就是我身邊圈子常態。

我的家境決定我不能找窮的男生結婚 爸媽也不會同意(我現在男朋友是大學同學,家境普通,一直瞞著家裡)。找門當戶對的,呵呵,身邊男孩子不知道玩過多少女人了,朋友圈發的都不帶重樣的。婚後只操我一個更不可能的。

預想到我以後就是奶茶妹妹情況,真不想結婚,覺得好沒意思。

順帶一提我大姨,四十多歲了,前夫出軌年輕小三離婚。但是她非常成功,每天超級忙,倒是沒多空虛。女人老了離婚,不就跟沒結過一樣?不一樣空虛啊。。。

反正最重要的,找個有責任感的男人結婚,不能為了湊合隨便結婚。


不是。

女孩子不是必須結婚,必須生孩子,必須把自己打扮得美美的,然後找一個體制內的工作和一個強悍多金的男人,從此溫柔嫻淑相夫教子,才是完美人生的唯一模板。

同理,男孩子也不是必須結婚,必須生孩子,必須打落牙齒和血吞,男兒有淚不輕彈,必須努力賺錢,然後成為CEO,迎娶白富美,才是完美人生的唯一模板。

人生之所以值得我們痛痛快快、淋漓盡致地活一次,是因為它是未知的,是不可預期的,同時,它也是千變萬化、豐富多彩的。

人生在世,有意義、有價值的事兒千千萬。除了結婚生子、升職加薪以外,還有很多好玩、有趣、讓人著迷的事情可以去做。

在這個世界上,並不是每一個女孩子都適合併且擅長做人家老婆和人家媽媽的。

同理,在這個世界上,也不是每一個男孩子都適合併且擅長做人家老公和人家爸爸的。

人生苦短,不要把時間浪費在自己不適合、不擅長,甚至是討厭的事情上。不如把時間、精力和熱情花在自己熱愛和擅長的事情上。

人生沒有綵排,也沒有模板。

人生更沒有什麼必須。

不要委屈自己活成別人眼中成功或者正常的樣子——包括讀書、工作、結婚、生子。比如讀一個自己厭惡的專業,比如做一份自己沒興趣的工作,比如嫁給一個自己不愛的人。實在沒必要啊,何必呢?

無論怎樣選擇,都是自己的選擇。人生沒有對錯,更不存在對不起任何人的問題。不結婚、不生孩子、不從事社會認可度高的工作、不做別人眼中的「正常人」,並不是天下之大不韙,這不是什麼罪過。

但是,無論怎樣選擇,都一定要對自己的選擇負責。願賭服輸,該認賬認賬。別做生活的弱者,別做生活的奴隸,更別做生活的逃兵。

聽從內心的聲音,按照自己的意願生活,才不枉為人一場。

記住,這一生只為自己活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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