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談戀愛也可以做一切結婚後能做的事,那為什麼要結婚?

不想結婚就不要結婚,本來結婚也不需要什麼意義


試想一下,再等幾年你人老珠黃了,沒有人喜歡,你還會覺得只耍朋友不結婚好嗎?

結婚是對兩個人負責任,讓你們成長,堅強,雖然現在離婚率有點高,但相比,沒結婚的人,不容易分手。

簡單來說結婚是對兩個人的束縛,也是保障。


婚姻是對彼此的承諾,是一份保障,是兩個家庭的事情。婚姻應該是發自內心的,想和他過一輩子。而戀愛就不一樣了,什麼時候不愛了就一拍兩散了,還是比較隨意的。

要是還不想結婚就再仔細考慮一下,到底是什麼讓你無法篤定和他領證,攜手一生呢?不是你沒有找到婚姻的意義,而是你沒有找到堅定的和他結婚的理由。


我覺得你是沒做好結婚準備,或者討厭被催婚。這樣結婚確實會比較危險。

婚姻是一種儀式,代表著你們是法律認可的一家人,可是戀愛不愛了就可以分手,不用負責人。不是結婚義務更多,是年齡,每個年齡階段的人身負的責任與壓力是不一樣的,你不可能享受著福利而不承擔義務。


為數不多的戀愛經歷。我覺得,婚姻更多的是給兩人感情的一個保障,我會和你在一起一輩子的一種保障。而且感覺婚後會有更多的責任要去承擔,傳宗接代等等。是和戀愛不一樣的。


愛他嗎?


戀愛不愛了,責任被甩誰來保護?比如你生了孩子,男朋友不愛你了,不給錢不給愛,你怎麼辦?如果你的家庭發生了意外,你男朋友徹底逃跑了,你為他欠了一屁股債,結果他在你懷孕期間花你的錢劈腿……等等這些沒道德的事,也許沒有,萬一呢?結婚了,起碼還有法律保護你,能減少一部分意外。如果你能深信你會愛你男朋友,你能確定他么?同理你男朋友也有這些擔心。

另外你都不在乎結婚了,那結不結又幹嘛在意呢?


1、婚約的責任和義務是雙方相互都要承擔的。雖然沒有結婚證雙方感情好也沒區別,但這是建立在人心和愛情的完美嚮往。人心是很複雜的,一點細微的小事兒就會變化,分手都是一方受不了提出的,兩邊都好聚好散的情況極少。結婚證算是彼此的承諾,對方不承擔責任法律會保護你,男方想領證恰恰是想給你個承諾,讓你安心。一個不給你承諾的男人,是不是真心呢?除非你不是那麼愛他,那就另當別論了。

2、我國的社會保障體系中結婚證是重要部分,它是你們孩子醫療、教育的根本,沒證就享受不到社會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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