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再結婚後遇到讀書時喜歡的人,各自都有家庭有孩子,你會告訴他你曾經喜歡他嗎?


讀書時喜歡的人讀書時就告訴他了…後來有了家庭當然也會說,違背不了自己內心,也藏不住話,一點辦法也沒有。而且,結婚兩年也還是新婚吧!不至於連這些話也不說了呀!

認真答題,真的理解不了那些憂鬱抱怨的小青年,喜歡就去追,錯過就要認,自己慫的過了時候,辜負著自己老公妻子,守著自己心裡的白月光,自認痴心專情,還要結了婚後再去撩騷,請問你妻子老公是你生命里的npc嗎?

有遺憾不甘也要忍著!誰讓你當初慫!


你簡直是在給自己和對方家庭添亂……

就算你們可以相視一笑過去就過去了,但是對方的另一半會怎麼想?瓜田不納履,李下不正冠的道理都不懂嗎?人家本來過得好好的你沒事去給人家添堵幹嘛?

非要說的話可以當著對方另一半的面說


我只想說,何必呢?說了以後你想怎麼樣呢?不想怎麼樣,就沒有說的必要了。如果想怎麼樣的,那要付得起代價。


他知道我曾經喜歡他,他一定知道的。

現在我愛的是我的老公和我的孩子,全心全意的愛他們,沒有任何人任何事物能夠取代的愛。

我甚至都不期待再見面,保留最純真美好的回憶多好啊,可以在以後的日子裡慰藉心靈,如果他變了樣子,太掃興,我不要。


自私點的話。

會的。


沒有暗戀的人所以不存在這個事情

謝邀,可惜幫助不了你


既然都已經過去了,就沒必要告訴他了,因為喜歡過他是曾經的事情,除非你現在的心裡還有他


不想出軌何必撩騷


會的,雖然可能不會在一起,但是起碼要讓對方知道自己深藏心底的卑微的情感、刻骨銘心的愛戀。就像《一代宗師》里,宮二最後對葉問吐露真心:「葉先生,我心裡有過你,把這告訴你沒什麼,喜歡一個人不犯法,但我也只能到喜歡為止了」。或許會有遺憾,但時過境遷,也只能雲淡風輕。


不會的。喜歡過而已,說這沒意義的幹嘛,回憶嗎,還是留在心底,或者跟枕邊人分享


不會了,木心說過這該慶幸。


讀書的時候都沒說,之後就更不會說了。。。根本沒法開始這個話題。。。


我讀書的時候喜歡的人都表白過呀

雖然結果有好有壞

不過以後結婚了之後再相見

也就是打個招呼吧

各自安好 不也是彼此的幸福

各位新年快樂


不會吧,再說出來已經沒多少意義了,還會平添尷尬。


不會,但也許會幻想「若是當初與他表白,現在的生活會是什麼樣子」。


被邀請,就一個字,「作」。

如果真是天註定的緣分,就在一起吧。各自離婚,然後喜結良緣。

如果,只是圓夢就算了吧。留點想念。


謝邀

不會

都過去了,何必庸人自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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