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近期將作修改,將「增程式」和「純電型插電混動」區別開,從而進一步明確各個概念,簡單來說,國標19596-2017定義的「增程式電動汽車」與原文闡述的學術概念「增程式」有一定差異:
原文「增程式電動汽車」=「純電型插電式混動」
國標定義的「增程式電動汽車」=一類串聯構型的「純電型插電式混動」,範圍比原文學術概念要更小
文章之後會按國標定義再作修改,避免讀者混淆。
「增程式電動汽車」的概念,在過去一年突然「再次」火熱了起來。隨著新能源汽車的興起,《汽車產業投資管理規定》的徵求意見稿中也寫入了對「增程式」的鼓勵,各種「增程式電動汽車」便不斷推出,讓人應接不暇。然而,增程式汽車是什麼,和插電式混合動力有什麼區別?這一根本問題可能很多人卻還都不了解,甚至汽車行業的從業工程師大多也說不明白。
這篇文章,就將圍繞這個概念辨析清楚:增程式電動汽車是什麼,以及對於新能源汽車產業的意義是什麼。
(至於一些朋友感興趣的「理想智造ONE」,請見專欄文章:理想智造ONE——理想主義者的「存同求異」)
文章將分為三部分,講下面三個問題,正文之前寫上簡要回答:
- 實際是一類電氣化程度更高的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
- 增程式電動汽車與混合動力構型(串聯/並聯/混聯)的關係
- 分屬於混合動力汽車的兩種分類維度,而增程絕不等同於串聯
- 從燃油車到純電動車的過渡角色,有助於基礎設施推廣和新能源產業鏈發展
一, 什麼是增程式電動汽車
「增程式」英文為Range extended,理解起來非常直接,即「里程擴展」。但這個意義指向並不明確,它讓多種不同的混合動力構型都可以和「增程」關聯上。而「增程式」也並非新發明,正是19世紀費迪南·保時捷發明的第一輛混合動力汽車正可以被稱作最早的「增程式電動汽車」。因而我個人以為,增程式實在不是一個「好詞」,因為它的意思一直以來都比較模糊,從字面上並不能準確表明其含義。這個詞通常出現在各個汽車公司對產品的描述中——如通用、日產、寶馬都用「增程」來描述自己的產品,然而這個詞在這樣的語境下,大多停留在「商業概念」,缺乏業界的標準定義。這就導致不同公司的「增程式電動汽車」實際上卻是形態各異。
那麼學術上是如何定義「增程式電動汽車」的呢?
學術上通常認為:「增程式電動汽車」(Range-Extended Electric Vehicle,REEV)是電氣化程度更高的一類「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PHEV),又可以被定義為「純電型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All Electric Range,AER PHEV)。
對混合動力汽車有一定了解的知友們會知道,油電混合動力汽車有很多的類別,想要區分它們又有不同的分類方法。主要的區分方法有兩種:一是按照混合動力系統構型進行分類,或者說是按發動機、電機兩個動力源的耦合方式分類;二是按照電氣化程度來分類,或者說按油電混合比例分類,從燃油汽車跨度到純電動車。
增程式電動汽車就屬於第二種分類(與第一種分類的辨析見第二節),且看圖2,可以將不同動力系統的汽車按電氣化程度從弱到強分為五類:
內燃機(ICE)——非插電式混合動力(HEV)——插電式混合動力(PHEV),又分為混合型PHEV(Blend PHEV)與增程式/純電型PHEV(REEV/ AER PHEV)——純電動(EV)
TAG:新能源汽車 | 汽車 | 科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