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存在暴力的親密關係會一直持續
十月是反家暴與性騷擾月,clinic一直建議我們這個月都要穿紫色。關係暴力是在戀愛與婚姻關係中非常常見的一個問題,在實踐中也是比較難的一類諮詢類型。很多人在面對周圍存在暴力的親密關係,都會存在一個疑問:為何受害者還不離開?為何他們還不離婚,還不分手?
最開始先介紹一下依戀與暴力的一個研究結果:迴避型依戀與親密關係中暴力行為存在著統計學聯繫。也就是說,迴避型依戀的個人更可能在關係中表現出控制,報復和攻擊行為。而焦慮型依戀並未發現與親密關係中的暴力行為有關聯。(Lawson D.M.& Malnar, S.G.,2011)
1. 社會文化因素
l 經濟上的依賴(Anderson& Saunders, 2003; Kim & Gray, 2008)
經濟上的獨立性的缺失是很多暴力關係中受害者很難離開關係的一個原因。不過雖然社會資源分配的更加平等,這一因素的作用相比過去,已經減弱很多。
l 不能有效接觸社會支持服務(Anderson & Saunders, 2003; Koepsell, Kernic, & Holt, 2006)
社會支持服務系統是指相關的法律或者家庭援助組織,或者反家暴組織機構。
l 法律法規的不完善(Anderson & Saunders, 2003; Koepsell, Kernic, & Holt, 2006)
目前我國內對於家庭暴力並無明確立法,報警後也只是調解為主,在一定程度上也缺少了對於這一類型暴力行為從法律上的約束。
l 父權社會造成的兩性權力差異(Barnett, 2000)
這一點其實和其他一些點相關聯。帶來更多的是社會壓力與資源的獲得性。比如今天班裡一個剛果的同學和我聊他博士的研究課題時,就講了一些非洲的社會文化對於女性要求非常苛刻,女性需要承擔起照顧孩子和丈夫的所有責任,如果照顧的不好,就會受到外界非常多的指責和評價。如果沒照顧好丈夫,也是如此。在這樣的環境中,家庭暴力是很常見的。在聽班裡非洲同學講家庭動態系統時,都反映了自己家庭里父親的家庭暴力。
而且對於施暴者而言,社會也賦予了太多的權力和許可,使得他們不會意識到自己行為的危害,而且社會在一定程度是允許的,也使得他們在認知層面上就不會認為自己行為是錯誤的。
l 關係中付出和承諾
這一點更多指的是受害者。很多受害者也會因為自己在關係中的付出和承諾而不能離開。有些人會覺得自己付出太多,沒辦法放棄。有的是承諾了家人要留在關係中,所以即便遭受暴力,也只能無奈地默默忍受。
l 離開的代價(Edwards, Gidycz, & Murphy,2011; Rhatigan & Axsom, 2006; Rusbult & Martz, 1995)
對於受害者而言,離開存在暴力的關係也是需要考慮離開的代價的。在這種痛苦的關係中,受害者也會存在觀察者偏差和離開後的焦慮。一方面是會覺得即便離開這個關係,那就能保證不再遇到一個施暴者嗎?可能都是如此的。而且離開後要面對各方面的捨棄,對於一些人而言,代價也太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