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性取向可以通過一定方法得到改變,那麼同性戀是否會接受這些方式而改變取向?

首先我不是來吵架的,我只是有點小小的疑惑。

我是異性戀,我不支持同性戀,我也不反對同性戀,因為這和我的生活完全沒有關係。如果我的家人有人是同性戀的話,我也不會去干涉他或者她。

我感覺人身為一種生物,能夠繁殖產出下一代是正常(相對正常,非絕對正常)的自然規律,而顯然同性戀並不能通過正常(同樣是相對正常,非絕對正常)的方式繁衍下一代,當然如果你說收養或者代孕這兩種方式,那我也只能閉嘴。

我的認知是,同性戀者在一定程度上是違反了這一自然規律的(我沒想到道德和倫理那一方面上去),如果一個人的性取向是可以通過一定方式得到改變的話,那麼這些同性戀者是否願意接受這些方式而改變自己的取向呢?


說實話么,我願意改變取向來避免世俗的偏見和你們的指責。其實我最怕的不是不能生兒育女,而是不能和相愛的人平靜的度過一生。在你看來理所當然的愛情在我這成了最奢侈的消費品。不要提出櫃,很多同性戀並不是像知乎里的gay這般大義凜然無懼無畏行端坐正,現實里很多人也不是知乎這般學識淵博見多識廣寬容大度。我有愛人也只能在黑暗中默默牽手。我依舊不感覺我生病了,可能我們只是一小撮有特點的人群不被主流大眾接受而已吧。願善良的人都能被溫柔以待。


同性戀正是自然規律的表現。

自然規律不是只有繁衍,還有進化,還有種群調節。

同性戀在進化上可以看作是一種性狀存留,在種群調節方面相對天敵和食物沒有滯後性,對群體來說,是有益的。

所以,同性戀不但不是違背自然規律,而正是自然規律的表現。


我是gay,生活中遇到的阻礙比異性戀的確多不少,有時候也會想:以我的情況,如果是直的話可能就是人生贏家了吧。但是如果真要我改變性取向,我還是會說:「不,謝謝,我喜歡現在的自己,也不覺得gay是什麼不對。」往年的經歷再痛苦也帶著獨有的美味,這種因為我是gay才有的體驗和記憶構造了現在的我,我忘不了某一束陽光和某一位少年,也忘不了赤腳踏過的荊棘泥沼,所以我也不想改變,大不了以後孤獨終老,連個屍骨也無人收拾,也是我一廂情願。反正總不是,一片食盡鳥投林,落了白茫茫大地真乾淨。


如果現在出現,我會接受。

看到這個問題的時候,第一時間想到的就是X戰警第三部。當有藥物能「扭轉」變種人的時候,變種人的反應,應該和同性戀能「治療」是一樣的。

我是個基佬,但並不願意做一個基佬。

不願意做,不是因為不夠勇敢,而是因為不想失去。

經常會渴望能和兄弟一起討論異性,討論自己怦然心動的激素;經常會渴望能和父親交流追女孩的經驗,或是和朋友感情的衝突;經常會渴望在路上牽手,朋友圈秀恩愛,機場里吻別,大紅地毯上的祝福…

但種種都因為我是基佬而無法完成。

在這個有柜子的年代,同性戀的世界還在黑暗中的年代,要是出現了一款「解藥」我一定會接受使用。

可要是,沒有「解藥」、柜子還在、我還是基佬,那我會昂首挺胸的活著,為我們的權益奮鬥,將柜子一個個打碎!

如果有兩條路,能讓我選,肯定會選擇更平緩,更多人走的那一條。

但若是踏上了更崎嶇的那條,我也會一往無前,披荊斬棘。


首先我不明白,題主不支持也不反對同性戀,因為跟你沒關係,既然你對此不感興趣為什麼會有這樣的疑惑為什麼要提出這種問題。

其次你說人身為一種生物,繁殖才是正常的自然規律,不管是絕對還是相對的,同性戀違反了這一規律。你一下子拉近了你跟其他動物的距離,並且把同性戀放到了反生物反人類的範疇里。

這就是歧視啊,赤裸裸的歧視。

所以別說得你接受度很廣很寬容的樣子,沒人需要你這樣的理解,也不在乎。

最後回答這個問題。如果你喜歡一個人喜歡得好好的,突然你媽讓你去喜歡另一個人,因為這個人你媽更喜歡,你會覺得高興嗎。我們是不一樣,是需要承受更大的壓力,但壓力還不是你們這種人太多才形成的嗎?我不需要畏懼社會壓力而甘願改變自己,這明顯是一種迂腐的觀念、錯誤的方法,更像是一場起義被鎮壓,統治者為了不留後患就把這些人都滅了九族。

不匿。


你這種疑惑很正常,絕大多數不讀書的笨蛋都會有這樣的疑惑,本質上是範疇瞎套,邏輯混亂:

婚姻算不算違反自然規律?按自然規律哺乳類雄性本來就被設計為遍地撒種,脫了褲子就是乾的類型,憑什麼到了靈長目人類社會裡就要一夫一妻?要雄性保持忠貞?

避孕算不算違反自然規律?絕大部分哺乳類動物只在發情期交配,而人類一年四季都要啪啪啪還不為傳宗接代只為獲得快感,這」科學「嗎?

其他方面的,人類作物的祖先,如野稻野麥這些植物,原本按自然規律已經進化地非常成熟,善於抵抗各種外部不良環境,結果被人類拿來種植後退化為了經不起風吹雨打的溫室花朵,這難道不是違反弱肉強食的自然規律?

真按自然規律,人類最好現在都還保持在茹毛飲血的狀態,最好連文明的不要產生,因為有了文明就有了行為規範、道德,搞不好聖母的那一套愛心泛濫的作法又要出來禍害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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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的特點就是有了自己的行為價值範疇,到了這一步,樸素的自然規律就失效了,人類更多是按自己在構建社會中獲得的經驗來進行經驗借鑒、價值判斷、行為指導,而不是以啪啪啪、吃吃吃為主題的自然規律,舉個例子,人類的道德要求人盡孝、贍養父母,這明顯不是根據自然規律形成的要求,按照自然規律,年老力衰、已經完成繁殖任務的生命體就該自己去死,完全不該浪費資源去撫養他們,而人類社會由於家庭的出現、父母作為家庭中重要的一環,維持其自然上的生存和文明上的體面對於維持家庭穩定這一主流價值觀是至關重要的,所以盡孝是幾乎所有文明的共同要求。

本質上就一句話,人類的價值體系是有自己的邏輯演繹過程與根據的,同性戀權利能不能得到承認,其根據不會是什麼莫名其妙模糊不清的自然規律(連定義都沒有的概念就不該拿來用),而是關於個人權利的邊界究竟在哪這個古老的大辯論題目。審判的法官是人類自己、而不是什麼自然


帥哥那麽好玩,我為什麽要改變????


不接受,我有愛著的人。不需要別人給我換一個。謝謝[微笑]

還有你閉嘴吧,同性戀一樣可以操直女,強直男然後生個孩子,不願意異性性愛≠沒有生育能力。

長得丑還特么影響繁殖下一代呢。


周國平先生在《面對苦難》裡面說到,苦難使智者愈智,愚者愈愚,強者愈強,弱者愈弱。在現今社會對於同性戀者的偏見和歧視下,身為同性戀者對於不少人來說,必然雷同於人生之苦難。

在面對這個苦難的時候,不少的朋友經歷了自我懷疑的過程,最後完成了自我的認同。這個過程當中收穫了諸如獨立思考能力、抗壓能力、尋找真我意義等的能力,如今他們對於自己的身份已經高度認同,所以對他們來說就沒有「變成異性戀者」的需要。

但是在《面對苦難》中也同時提到,即使苦難有時給我們的人生帶來了成長,但是我們必然不會喜歡苦難,必然不會期待苦難的到來。

那些說不需要「變成異性戀者」的朋友,他們或許本來就是強者,於是面對這一切的時候,自然會越來越強大,但是也會有很大一部分的人,面對苦難的時候一蹶不振,再也無法爬起來。一直以來,因為自己同性戀者身份備受歧視壓力巨大而輕生的人不在少數,又或者很多人因為感情不見天日最後受了傷而自甘墮落的也不在少數。他們是弱者,他們可能會選擇「變回異性戀者」,可是他們沒有錯。

我現在已經高度的自我認同,但是捫心自問,如果今天有一個按鈕,按下去可以讓我變成異性戀者,讓我從此對同性不會產生愛慕之情,讓我開始為一個女生的溫柔體貼而著迷,讓我開始看到女生的肉體而不能自已的話,我會義無反顧地拍下那一個按鈕。

從此以後,我和我愛的人不需要害怕在人頭攢動的街頭牽手,我可以興奮地和我的家人分享我愛上一個人的喜悅,我可以和她旁若無人地在海邊擁吻。

這一種可以曝光在陽光下自由自在的愛,是我拍下這個按鈕的原因。

我想選擇變成異性戀者,不是同性戀不好,是這個時代不好。當異性戀者和同性戀者所面臨的環境不一的時候,我們才會問,你要變成異性戀嗎?

當有一天,我們的孩子被教育說「愛有很多種,男生和女生會有愛,男生和男生也會有愛,女生和女生也會有愛,就像是有人左撇子有人右撇子一樣,這都沒什麼大不了」的時候,這顆按鈕就沒有存在的意義,問出這道問題的人會被翻一萬個白眼。

不過很遺憾,在今天,很多人只能選擇懦弱。

在傳出「台灣同性婚姻合法化」的時候,很多人在讚揚這種先進,同時也有很多人提出質疑,為什麼同性婚姻的合法化就能代表先進思想,為什麼不贊成同性婚姻合法就是清朝人?

當同性戀者想通過一個按鈕去改變自己的同性取向變成主流性向的時候,個中的原因不知道題主有沒有思考過。

當同性戀者在這個社會受到很多不公平的對待,受到這個社會其他主流性向人的歧視與偏見的時候,由於人的趨利避害的天性,使得有些同性戀者會希望自己能自在一些,所以他們會希望「變成異性戀者」。然而性取向不是能隨意變更,隨心所欲的。這時候他們所承受的內心折磨,你可以想像得到不?

同性婚姻合法化之先進之處,在於它能尊重每一個不同性取向的人生而為人的不同,它能尊重每一個不同性取向的人的平等權利,它能使不同性取向的人無需因為受到歧視而被迫改變自己。

今天有同性戀者回答說想「變成異性戀者」,這不是用來數落同性戀有多不好的理由,這正是全人類的悲哀,因為這個世界仍然有人被逼在黑暗的角落裡不能做自己。也恰恰說明了那些偏見歧視者的霸道對於同性戀者的意識迫害。

只要一天有偏見與歧視,就一定會有同性戀者想「變成異性戀」。

所以,當有同性戀者說想變成異性戀者的時候,有些人的確需要好好反省一下自己了。

現實沒有按鈕,好好做自己。 Proud of u.


能改為什麼不改……能不受到額外的壓力,能在街上牽手,能生兒育女,這麼多好處能改為什麼不改……

但是他不能改啊_(:з)∠)_


你在知乎問還不是捅了馬蜂窩了。

這的人特看不起人類繁衍的,你說一句繁衍你就是繁殖戀要被批鬥的。

說別人邏輯混亂,不知道人類得先保證繁衍才能用邏輯撕逼么?


接受不接受難道不應該同性戀自己來回答么(⊙﹏⊙)


還是願意接受的 除非同性戀和異性戀受到的待遇 眼光 是一模一樣的。不管是男是女都有值得愛的人,所以選擇更好的環境是人之常情吧?

所以說 現在有愛人的我相信會堅持 沒有愛人的會從長遠來看的會選擇改變 剩下的就是follow their hearts的咯


可能很多人的邏輯是這樣:同性戀=絕後=人類滅絕。

既然你說到自然規率。負責任的告訴你,同性戀有繁衍的本能,但是做愛的喜好不是女性。如果人類不是進入了文明時代,如果回到原始社會,同性戀的繁衍可能比你還會繁衍,至於原因是:男人都能征服的人,豈不是更討女人喜歡(這是原始社會的邏輯,比如以前的王、皇帝、有地位的人都有男性性夥伴)。

就因為我們是文明時代,所以我們的性愛會相比原始社會更文明,你所說的「違反自然規律」,不僅僅是同性戀違反了,我們的一夫一妻制也違反了,很多我們現在先進的思想也違反了,甚至不會有慈善不會有老吾老以及人之老等等美德,也不會有自由貿易人人平等....等等,如果要遵循你理解的「自然規律」,可能我們吃到的食物也沒幾樣(沒有嫁接等技術,且也只能吃應季的蔬菜)。原始社會只有勝者為王。

我所理解的自然規律是,人類的大方向是不斷前進,人類的歷史潮流就是自然規律,當世界上90%國家都讓同性婚姻合法,那這就是自然規律。

我們假設一下,我們人類以後都是同性戀,你覺得我沒人類會讓我們人類滅亡嗎,哈哈,根本不用擔心,我們現在的就有試管嬰兒了。所以我的主題只有一個:繁衍和做愛不是同一個事兒。


請問自然規律是用什麼定義的?

所謂自然規律就是自然界存在的

既然同性戀存在於自然界你憑什麼說違背了自然規律?

以你對自然的定義

請你不要用電

用水請到小河取

放下你的手機抓只鴿子傳信

哦不,你連紙都沒資格用

如果能改變性取向

我知道異性戀能活得更加容易些

但是我不想改

我是什麼人就是什麼人

我不需要你的支持

但求不要傷害

不要再用你高高在上的語氣說

"同性戀是不自然的"


雖然作為同性戀很痛苦,但不會。我相信我們都是過往經歷的總和,正是因為身為同性戀,才會有現在的我。如果改變性向的話,我想我也就不復存在了吧。


如果性取向可以改變,異性戀是否會選擇成為同性戀,答案是相同的


題主,我大概理解你的意思,沒有歧視。但是內心還是對同性戀不認同不理解。我從小在小地方長大,接受的也是傳統觀點,直到上了大學才斷斷續續知道一些同性戀方面的東西。那時候我也不理解。

如果有這種葯,我願意接受治療,但是應該不能改變我對那個人的愛吧?

我愛的那個人恰好跟我性別相同。

不是因為性別相同我才愛她。


我其實一直想不通為什麼要改性向?異性戀喜歡異性有異性的快樂,同性戀喜歡同性就沒有快樂了?就沒有幸福了?子非魚焉知魚之樂,每個人都有自己的三觀,對快樂有著不同的定義,外人非得干涉是想幹什麼?如果有個別同性戀侵犯他人權利那是個人的事情,非得以偏概全抹黑這個全體幹嘛...


不知道怎麼改變,但我相信能改變。至於要不要改變?這看個人。至於是不是必須改變?我認為不必須。

請注意不要斷章取義,以免曲解我的意思。額外說一點——邏輯學裡面很清楚告訴大家:有的不代表所有,基本不代表全部。

為什麼想改?(以下特指男同性戀)

1、同性戀人群基本都很怪異。純1,遇到過很多gay,基本都是土、丑、娘、肥、老,有99%的gay符合以上五個屬性中的一種或幾種,正常(哪怕不奢望爺們陽剛)的帥哥都基本上是百里挑一,概括說就是絕大部分都相當劣質。網路渲染的搞基的都是帥哥完全是混淆視聽,或者說大眾審美畸形,以娘炮陰柔為美的標準得出的顛倒黑白的結論(不認可該觀點的可以通過兩款軟體Blued、JACKD便可管窺一豹)。

2、同性戀人群基本都很濫交。公共廁所、公共浴室、花園都可以成為同性戀患者的約炮場所。鳥洞,可以搜索百度了解一下,這是同性戀發明的濫交的一種形式;99%的同性戀在同性戀約炮軟體不止一個賬號;基本穩定的男男伴侶也會有一方出軌最後雙方都成為感染者(這樣的案例不勝枚舉);國家報道出來的艾滋病感染者中同性戀感染者居高不下,在相比異性戀人群基數小的情況下,感染率異軍突起,同性戀濫交程度可見一斑。

3、掐斷延續生命的意義。造世主創造人類男女結合才能產生後代,延續生命與文明,而兩個男同性戀是不會產生後代的,這樣的結合毫無意義。(當然可以同性戀情侶可以通過代孕方式擁有自己的後代,但是在此過程中也必須有女性參與,不知道造物者設置這樣的bug用意何在,而且僅憑兩個男性是不會產生後代的)

不要試圖勸導同性戀改變性取向,因為這是個人意願問題。願意的人自己去改變,也定會有方法,同時同性戀嘴都很毒辣而且他們以此為榮,固執己見把自己的觀點奉為圭臬。

聲明:不回復任何回復,不支持不反對同性戀,

一孔之見、一家之言,一笑而過吧

請保有人最基本的素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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