媽媽希望男朋友拿10萬來交首付,然後另外給10萬彩禮,這10萬彩禮媽媽說可以給我幫他一起付首付過分嗎?

跟男朋友打算明年結婚,然後媽媽說要求男方有二十萬,男方拿其中10萬出來交首付,另外10萬作為彩禮媽媽可以全給我拿回去幫著一起交首付。也就是交20萬首付,然後結婚的話媽媽自己出錢送嫁妝,相當於我媽一分錢不要,媽媽說不想以後我連個住的地方都沒有。要是男方連首付都拿不出來怕我去了受苦,這樣的要求過分嗎?


我個人認為不算過份,彩禮錢等於全給你們倆買房子了,嫁妝錢你媽自己掏,她能圖什麼?確實是只想以後你有個地方住。


你得處理好兩邊,你得正話反說比如:

媽媽那邊你說,你說:媽媽我,我很看好我男朋友,他很上進,20萬是小錢,買房也是遲早的事情,主要他對我好就行,有錢的不一定對我好。但您的提議我會跟他說,看他怎麼回答,也考驗考驗他。

你男朋友那邊你得這麼說:我媽說,她一分彩禮不都要,在我們這邊算很好了,很多都要幾十萬彩禮,還不分不回的。但我媽也說了,結婚畢竟是人生大事,有些過場也要走一走,這樣以後別人問起彩禮來,大家都有面子。就是你拿10萬出來走走過場,還有我媽說建議我媽早點買房,現在房價一年比一年高,怕越到後面越買不起了,你想想辦法湊一點,我們結婚了要一條心,婚後好好一起還貸款。

總之呢,就是你不能原話說過去,要兩邊說好話,然後雙方才能達成共識。你是雙方的橋樑啊。


是不是可以這麼理解

男方出十萬首付 給你家10萬你家再用這10萬給你付首付

等於男方一個人出了全部首付但是你有一半產權 這腦迴路


做成同一件事我們用不同的話效果不一樣,你媽媽好像是為了你好,但強要的瓜也不會甜。無非就是兩個人結婚,男方出房子,女方出嫁妝,非要搞出20萬彩禮錢,破壞兩個人甚至加上和丈母娘之間的感情。直接說我不要你一分錢彩禮,還出女兒的嫁妝,只希望你對女兒好,如果買房,老人也不會圖你啥,房子倆人住,房產證寫倆人的名字,一起過日子可好?不太明白你媽拐來拐去想得到啥。


看對方家庭條件


因為不知道你和你男朋友的家庭是什麼情況,所以無法回答啊。

要是你們是拆遷土豪或者家裡有礦的,20萬不是毛毛雨嗎;如果是家裡農村的,父母沒工作沒收入,男生初中畢業沒什麼好工作,20萬就是要你男朋友的命;如果是家境殷實,普通小康家庭,男生有正式好工作,一般20萬攢攢就有了,誰結婚不花錢啊。。

這都是看情況的,可你偏偏根本沒說到底什麼情況,20萬和20萬是不一樣的,知乎大佬們年薪百萬起步,20萬不就是倆月工資嘛~

所以說你自己都沒說明白,下面回答的人都開始主觀臆斷,然後掐架起來了。

你真不是釣魚的嗎?


過分 因為你母親只希望男方把你照顧好 而不替對方著想 關鍵你也沒有這個思想 你事事聽從母親 毫無主見 且你自己也沒有為將來準備一起生活一輩子的親人著想 只想著這樣提出要求 你就可以坐享其成 很自私 說明你不愛對方


20萬全男方出,你家什麼都沒出。20萬能拿的起,但你家真的好意思收嗎?


你母親雖然一分錢不要,但是你要了錢啊!你要了房子婚前部分一半的產權,本來男方自己付首付的話,你只擁有房子婚後還貸部分的一半產權,而你母親想你擁有整棟房子的一半產權。

簡潔一些:房子加名。

結果就是男方贈與女方的財產=10萬+10萬的增值部分+婚前還貸部分的一半+婚前還貸部分的一半的增值部分-嫁妝的一半(題主不說明具體嫁妝默認便宜的嫁妝)

我認為婚姻首先要真誠,不要欺騙對方,還理直氣壯。

圖2019.4.2


這個意思就是,給你和老公多弄點錢,在你老公有未婚弟弟的情況下,更容易發生。基本上就是,錢你們拿了,但不管是不是借的。是借的也不用你們還。

咋說的,你媽的態度能理解,而且不要房的情況下,只要20萬,到時候還會給你們兩口,個人感覺,也算是通情達理了

如果你老公家境稍微好點,或者你老公有點出息,應該兩家過的蠻舒服的

但是如果以上兩點不符合,那估計未來婆婆公公,可能會不大爽,看公公婆婆的思想高度啦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一章總則中的第三條:「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

不過分,只違法。


一點都不過分 在我們家 20萬能付首付錢 大家都能娶上媳婦了

你媽做的不過分 作為媽媽 要求對方買房出個首付 而且還是10萬首付 一點都不過分 現在10萬首付能買什麼房子 一個男的或者一個家庭這點錢都沒有 就不應該娶媳婦


你們直接讓他付首付外房子+你名,但你不要彩禮,不辦婚禮,不要婚紗照之類。

二十萬看對什麼樣的男方家庭,一般農村除非獨生子女,否則也是舉債拿20萬。

另外就是看你男友的情況了,現在來說一個男人負債哪怕20萬,基本也是沒問題的。

不過你的策略很對,如果連20萬都拿不出,哪怕負債(自己負債,不是父母)都拿不出,那我覺得這男生沒有擔當,將來即使生活在一起他也沒有勇氣陪你度過生活難關。


過分啊

你媽吃相太難看了。

想要一分錢不出,房子成為你們的共同財產。


看了一下題主回答下的評論,就題主這脾氣性格,這真的不過分。這世界上男女本就不平等,我覺得在不平等的大環境下,要求男女平等才是過分的。不要聽知乎上這群人的,要根據當地習俗和你們兩實際情況來考慮問題,既不要讓你父母丟了面子,也不要讓你男朋友難受。


太過分了 怎麼才要求10+10 按照知乎年薪100萬起 最少要求三年工資起 150加150才合適 還付什麼首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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