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帶孩子的女人,現交一個男朋友,跟他講孩子過段時間送給孩子爸帶了,但是想還是捨不得孩子,該怎麼選擇?


為啥要這樣講呢,為啥要說孩子過段時間就要送去孩子爸那呢,不是應該說,這是我的骨肉,我不可能把他給別人,如果你想和我好,就要對他不怪,不求你能對親生兒子那樣好,只是希望你能善待他。你是一個母親,孩子我不知道多大,但是我覺得一個母親首先要保護自己的孩子,這種保護不是袒護,不是溺愛,而是從你這就要讓你的孩子有安全感,知道就算父母離婚,媽媽還是愛他的。這對孩子也比較重要。如果現男友也對他能夠好一點,那就更好了,不管是大人,還是孩子,都是重在溝通和交流。溝通是一定的,不要因為生活瑣事的煩惱,而忘記和家人溝通。溝通很重要


不管她的孩子是自己帶還是交給前夫帶都不能撇清她是孩子母親的這一事實,如果做不好接受她有孩子這個事實,你們的矛盾問題會很多,因為孩子是始終存在的


那就不要把孩子送走,自己從小帶大的,還是自己留在身邊的好,

感情這個東西分分合合,誰知道走多長時間?孩子才是你血脈相連的人。

萬一以後後悔再接回來,孩子怨恨你為了一個男人把他送走,你跟孩子都傷心。找對象的時候先提前說好了接受你的孩子。


什麼怎麼選擇?你是男方還是女方?糾結於什麼?


不捨得就直說吧!它能接受孩子再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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