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科普 | 什麼是重性精神疾病?
04-04
什麼是重性精神疾病?
國家衛計委明確規定,重性精神疾病是指以下六種:精神分裂症、分裂情感性障礙、持久的妄想性障礙(偏執性精神病)、雙相(情感)障礙、癲癇所致精神障礙、精神發育遲滯伴發精神障礙等6種重性精神疾病。
精神疾病如何分類?
現代醫院臨床通用的診斷分類是世界衛生組織編《精神與行為障礙分類》第10版(ICD-10)
精神疾病分為10大類,分別是:
1、器質性精神障礙;
2、精神活性物質所致的精神與行為障礙;
3、精神分裂症、分裂型障礙和妄想性障礙
4、心境(情感)障礙;
5、神經症性、應激相關的及軀體形式障礙;
6、伴生理紊亂及軀體因素的行為綜合征;
7、成人人格及行為障礙;
8、精神發育遲滯;
9、心理發育障礙、通常起病於童年與少年的行為與情緒障礙;
10、未特定的精神障礙。
我國精神科學界,傳統上把常見的精神疾病分為5大類,簡便而易記。
1、器質性精神病(包括老年期痴呆、軀體疾病所致精神病)。特徵是:
(1)自知力缺失;
(2)意識障礙,或記憶障礙、智能減退。
2、精神分裂症。特徵是:
(1)自知力缺失;
(2)意識清晰,但有幻覺妄想等精神病性癥狀。
3、情感性精神障礙。特徵是:
(1)具有自知力;
(2)一般沒有幻覺妄想;
(3)主要表現為周期性情緒障礙。
4、神經症。特徵是:
(1)具有充分自知力;
(2)沒有幻覺妄想;
(3)表現為強迫,或焦慮、恐懼。
5、人格障礙。特徵是:從小就有,越來越嚴重的性格和行為的異常,往往能夠認識錯誤,但卻屢教不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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