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寫了公婆老公三個人的名字的婚前房產,婚後我們有理由還貸款嗎?

所有的事情我會在這裡說清楚,罵我也好,總之不能由著男方這樣的人說什麼就是什麼。

1、(男方)上我家提親是我們家要了6萬元彩禮,當時他們什麼都沒說同意了;

2、 家裡提出結婚裝修房子,當時也什麼沒說就答應了;

3、 因為婚後住在他家之前買的房子里,但是房產證寫了他和他爸媽三個人的名字,要我和男方一起還剩餘所有貸款,所以家裡提出加上我的名字,他們也答應了。

關鍵在於,他們答應的一切回家後全部反悔,第二天肖打電話氣勢洶洶給我說彩禮高,憑什麼要裝修房子,說他家裡沒錢,我愛怎麼辦怎麼辦,當時很生氣,電話里吵了幾次之後,我覺得不值要求分手,隨後他們不知道怎麼想的又來我就道歉,也怪我當時傻逼,都這樣了,他道歉,我就原諒了。然後繼續訂婚的事情,他這麼一鬧爸媽心裡不舒服,彩禮我家退了他們一萬。房子是裝修了,可是都鬧得很不愉快。

結婚後住在他家婚前買的貸款房裡,為了還貸款的事情我一直不鬧得不開心,他們答應加名字因為還貸中做不到,也沒有給我們家任何解釋,所以我不同意繼續還貸款,我的原則是你要想把這房子當做婚前財產,就別讓我們還貸款,愛怎麼處理或者不住都可以,這房子和我真的一點關係都沒有,我也不要求你寫名字。但是他們家的態度是,我住了這房子就和我有關係,我嫁給他們家就得和她們一起還貸款。補充一點,他家還貸款的方式是男方把貸款打在公公的卡上,銀行每月從公公的賬戶扣取費用。

4、 我最無法容忍的是男方一二再再而三的在單位同事面前說我和爸媽的不好,說我父母在教我和他分房,我想問問大家是個有腦子的人選擇這樣的房產去分房嗎,為了分房我會選擇這樣的家庭嗎。我為此找了他父母兩次,甚至當著他父母的面說過他沒教養這樣的話,他父母也當著我的面批評了他們兒子,可他依然屢教不改,繼續在別人面前不停說我爸媽壞話。

5、 還整天在單位裝可憐,讓別人覺得都是我的錯,每次和我吵架期間就說我為分房和他結婚,為了錢;還說他家房產證寫三個人名字就是為了防騙婚。我真的覺得我眼瞎啊。

我最後都說了從家裡搬出去,租房住,這房子願意怎麼處置都是他們家的事情,只要不還貸款我不管,男方還是不同意。我把這些事情發出來我就想問問我這麼做錯在哪裡了,說實話我鬧了快一年,自己也累了,我現在提出離婚,分文不要,就是為了擺脫這樣一個人。

作為女方就是要一個安全感,他們家房子這種,如果有一天男方要求和我離婚,房子不在我們名下,我也拿不到還款的證據,我就只能凈身出戶,與其這樣,不如早點分開,我只想經營自己的小家,不是給別人無私奉獻。我寫這些出來,我都不怕丟人,就是想問問大家,到底是不是我的錯。


婚內老公還貸,配偶是有權利享受還貸部分及對應的增值部分的。不過,你老公如果拿現金給你公公的話,存在要隱瞞參與還貸嫌疑。如果查賬,從資金流上就看不出你老公參與還貸的痕迹了。


離婚,沒什麼好說,房子你一分錢都拿不到,因為貸款是從你公公卡里出去的,就這手看出男方根本就在防著你,你搞不過他們。以後嫁人眼睛睜大點


這樣的婚姻有意思嗎?折騰真累⊙﹏⊙,還不如我這個剩女。一個人自由自在愉快,沒煩惱。


你沒錯,就是腦瓜子進水了,稍微有點常識就應該知道婚前房產歸個人。我在知乎上面遇到問題我都是勸和的,但這回我勸分,第一男方出爾反爾不守信用,其二背後說你家人壞話破壞家庭和睦而且還被你知道了,智商情商雙殘疾,第三房產寫三人名是防止騙婚這種這麼白痴這麼傷人的話都能說出來。而且根據你的描述可以推斷對方家境很是一般,一家人都不會做人,在這種大背景下我想婚姻除了煎熬真不剩啥了。但我給你提個建議,永遠不要冒犯長輩,即便理直氣壯有天大的委屈,就像別人家的熊孩子再不懂事兒也不能上去給一巴掌一樣,這是禮。


就看到一點,男的說怕你騙婚!!!!!!女人會拿自己後半輩子幸福開玩笑嗎?勸樓主三思,這麼不開明的父母和奇葩的男人,已經會很累很累,本來答應的事沒辦到,最後你讓步了,他們不會感恩,卻會更得寸進尺。


好複雜,還是請法律專業人士來回答,據我有限的知識所知,婚前房子加了你名字也沒用吧,要還貸讓你老公用自己的錢還,你把你自己的錢存好,使勁摳他的錢來用。為一個房子搞出這麼多事哎,大家都有自己的小心思。


謝邀,求求你們這些拎不清的都別結婚!我都替你們累得慌


感覺不是房子的事,是你老公的態度問題,從婚前就跟你打著算盤,婚後種種更是惡劣,不說房子了,就他這個人還值得你繼續跟他過下去么,趁沒孩子,想好了啊!


你公公很年輕嗎?貸款對貸款人年齡有限制的啊。如果你老公可以貸款30年,你公公可能就可以貸款個10年左右吧。

都是房子惹的禍。感覺都有道理。


謝邀。一般來說,婚前不高興,婚後會更加不高興。我總覺得男方不厚道。先緩緩,別急著結婚


你沒錯。男方出爾反爾,一定是和他父母的意見有關係。而且從這一家人的品行來說,不見得特別好。如果要嫁,一定要加上名字。並保留好你存款轉賬的證據。

婚前不談好錢的,一定是耍流氓。


emmmm?你這是哪裡人?當今社會,大江南北都是一個男多女少的局面吧,部分適齡女性有恃無恐就不說了,起碼受氣的也少多了啊。

然後說下你這個問題,你嫁入的這家條件是有多好,還是你家條件有多差?結婚之前鬧這麼一通,你原諒了繼續嫁過去無可厚非,退一萬彩禮是什麼操作?有什麼說道么?

再說下婚後要求你還房貸的問題,從你的描述中,能看出的就是對方在榨取你的錢財。以及其做派,只能表明這是一家子傳統的重男輕女的貪婪小人。

最後,你沒有做錯什麼。房產證沒你的名字,你卻還貸了,說明了你這是缺心眼,三番五次要求署名被拒的情況下,就應該請求司法介入了,或者說就該知道對方有什麼想法了。

說下解決方法,離婚是肯定要離的,你第五條的描述里。。。這算啥,搶劫么。然後關於要回你那一部分錢,這也有律師回答了,機率不大,畢竟你這沒有證據。所以呢,上法院起訴離婚吧,離婚理由可以寫明白了。

而且這個事情上,男方的做法至少是違背了社會公德的,也就是說這件事傳開了,只能讓人去鄙視歧視他家裡。

最後的最後。。。我還是納悶,你這怎麼就嫁了呢?


就這幾萬元的事情,把自己的精神成本,時間成本,機會成本全耗在這,不值得


不要還貸款,房子跟你沒關係的。別傻了。


儘早離吧,明顯不把你當自己人,占你便宜哪。女人真的要多為自己打算。


如果你覺得他們在消耗你,你就離開。


軟飯硬吃的典型案例,火速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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