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男朋友去旅行,在自己不願意的情況下被男友奪走第一次,他誠懇地道歉了,這段感情還能繼續走下去嗎?

十一的時候和男友去旅遊,因為我心裡有些擔心所以和男友說好訂兩間房,男友也答應了。但因為房費較貴,我也覺得彼此之間應該多些信任,就後來就答應男友訂一間兩人間,但在旅行快結束的最後一天晚上,男友忽然鑽到我被窩裡說我要和你睡,我沒拒絕,一開始只是擁抱接吻,但後來我無法控制的局面還是發生了,期間我很害怕也有強烈地反對反抗,以前也有和他說過我想把第一次留到結婚之後,但他還是沒停下來,好像聽不見我在說什麼。旅遊結束後我很絕望地和他提了分手,覺得自己無法原諒他了。他很愧疚,說自己當時一時鬧熱不受控了,也很誠懇地向我道了歉,說要用一輩子彌補我。他說分手的那天晚上,他給我買了禮物還借路邊賣唱的麥克風當眾對我告白了,說會用一生守護我……我當時被感動到了,所以當時就原諒他了,但其實心裡還是有疙瘩的,男友對我挺好的,可以看出他是真心的,但感覺這件事似乎抵消了他的好,我們還能繼續走下去嗎?該不該原諒他?


謝邀。

你年齡25以上,一般來講你男友的年齡也是25上下,那麼這樣來講我看來你男友這次的強制性交行為是經過醞釀的,所謂一時腦熱控制不住是不存在的,不然他應該是個強暴慣犯。之後的買禮物補償顯示出這是他內心裡對這一次侵佔你的身體的代價,你的身體就値這件禮物。

而對你心理的補償就是他滿口的道歉與解釋,滿臉的內疚表情,至於當眾告白在我看來與其說是想穩住你、讓你有他會負責的安全感,不如說是一個顯示出他心裡有「佔了你的身體就等於得到了你這個人」、「我得到了主權」的想法的信號,同時也是一種藉由這種公開的方式來強迫你接受並且容許這件事情的行為。

為了滿足自己的慾望而可以不顧你感受,從男人的角度來看不管怎麼想都沒辦法覺得你有被愛。

還有,「因為得到了你的身體所以我會更珍惜你」這種事在我的人生裡還沒見過,對於處女的第一次給了自己這件事,對我見過的男性來講,所謂的「珍惜」其實是出於一種負罪感與責任感,然而人都是健忘的,尤其是男人。


不要繼續下去。

沒人規定戀愛就一定要啪啪啪,這是你情我願的事。

自我舉例,我和很多男人上床,但只擁抱接吻,他們會尊重我的選擇,一方面我自身散發出絕對不許的信號,一方面我的情緒很平穩,如果一個男人連下體慾望都剋制不住,你覺得他還能成什麼事?和動物有啥區別呢?或許以後他會成熟,但顯然現在不合適了。

我不願意啪啪啪,很簡單,戀愛是戀愛,責任是責任,我只願意對負得起責任的人有啪啪啪的感覺,所以很多年來我一直很理智,也有碰到過要硬上的,但我總能有辦法化解。

像你這樣,還覺得需要訂兩間房的,就更不適合和異性一起出去旅行,還年輕,就當買個教訓吧。


一個真的把你放在心尖尖上疼愛的男人,會在你哭出來的那一瞬反應過來,然後退出。


在你不願意的時候那叫強姦謝謝


有很多不理解樓主的點:

1.既然思想上那麼反對婚前性行為,為什麼要同房最後又同床?如果同房是在意房費的問題,同床是因為什麼?_?

2.不懂樓主的「明確反抗」是什麼程度,哭著喊著表示拒絕和不要嗎?如果是這樣的話,正常的愛你的男朋友都不會再繼續吧?如果依然繼續,那樓主竟然還在問的「要不要原諒男友」顯然是讓人無奈的可笑。

最後…我覺得是否接受婚前性行為確實是戀愛初期就該嚴肅的討論好的事情,尤其是當你堅決反對的時候。樓主說自己在戀愛初是討論過的,OK。然而樓主你的言辭和行為實際上在男友或者我們看來卻是相反的…


看你怎麼想吧,我個人覺得被強暴應該是非常不好的性經歷,特別還是第一次。以後很容易有心理陰影,夫妻生活可能會不和諧。

不過,如果你只是糾結第一次的話,我覺得沒這個必要。無非就是早晚要發生的事情,提前了而已。


如果有有效證據都可以起訴強姦了這種情況下不起訴就算了還不分手?

不分手已經很神奇了還能原諒?

想過愛你的人么?想過你倆未來可能會有的孩子么?想過不能在一起的話你未來的愛人和他可能傷害的其他女孩么?


我覺得應該分手,不尊重你的表現,在明知道你不願意的情況下,還要強迫你,很明顯,他不在意你的感受和想法,喜歡你,應該尊重你,而不是為了滿足自己的慾望,傷害不願意的你,個人意見,謝謝。


拜託~這都強行上了……你很傷心,提出分手也是正常啊。

但是為了挽留你,還當眾表白這是什麼鬼操作?

直接用當眾告白,來掩蓋自己精蟲上腦嗎?

難道不是應該默默走開,然後展開重新去守護你追求你嗎,用真情感動你嗎?

但是不管怎樣,你心裡這個疙瘩是結上了,至於怎麼解開,我認為你還是需要他用實際行動來證明的。

你默默觀察他一段時間,但是不可以在和他同房。你看看他到底是為了什麼跟你在一起。

如果,我說的是如果,他再次想辦法,還要帶你去開房,或者藉機找理由上你,說明他腦子裡只有你的身體,而覺不在乎你的感受。但是這個考驗要有上限,最好是3個月到6個月。你看看他能不堅持,如果堅持了,說明當初這事確實是一時衝動。

當然,如果你實在躍不過去這個坎,還是跟他分手為好。畢竟,只有全心的互相尊重的愛,才是真的情啊。


這件事你也有一定的責任,太天真了。情侶一起旅遊,你還讓他不要碰你,這可能嗎?我敢說他說出去旅遊的目的就是醉翁之意不在酒。

但是事情已經發生了,第一,趕快吃事後葯,如果懷孕了,打胎對身體的傷害更大。第二,從小事分析他的人品,是否有責任心,善良,有擔當,上不上進。如果人品還不錯,那也沒有必要因為這個分手。


謝邀。

說不好啊,感覺親密關係是自然而然的。你拒絕的情況下他還…他沒有尊重你。

其實這段感情你應該好好回憶一下,值不值得原諒並一起走下去。

不要因為這次糟糕的性經歷而難過。


分吧分吧,這種男的還留著幹嘛。

我看了其他答案,有些人說對你好就行不用分手,呵呵呵,那是三觀不正的人在跟你放屁,不用理會。

你要是膽子大,我建議你去報警,畢竟這是強暴,別以為是男女朋友就不算犯法了。膽子小了,就分。


其實這個問題要看你自己怎麼想了。

你提過你是不想要婚前性行為的,而你也反抗過,也是害怕的,在這種情況下已經不是正常情侶生活而是性侵了。你也因為這件事絕望提分手了,他道歉了,你就原諒了他。

但是你後面還是會想起來這件事的,畢竟你已經表達過了你的不想婚前性行為,也拒絕了,但是他沒有因為你的不情願而停下來,無論是不是你男朋友,在你不情願的情況下硬要和你發生性行為,都是性侵。


你潛意識並不認可和接受他,所以才不願意

所以應該分

下次找個一看就想睡他的人當男票吧。


對你好就行,不用分手,但他如果控制不住自己就早點結婚吧!婚前試愛也是必要的,否則婚後發現生理功能有問題就被動了。


遲早的事嘛,對你好就可以了……

老給我一單身狗撒狗糧知乎你這是要氣死我嘛!


好複雜的問題……其實真正的答案在你自己心裡……


男:「我就蹭蹭不進去~」

女:「行,那你蹭吧~」

男:「誒呀我一不小心進去了,抱歉啊真抱歉……」

女:「你居然進去了,你傷害了我,你真可恨!」

建議你找個心理醫生看看。

在心理諮詢中,不但要療愈這次創傷,還要徹底顛覆對社會和對自己的認知。

當你構建起了新的三觀,類似的悲劇就不會重演了。

祝好。


不能啊,不管愛還是喜歡都應該建立在尊重的基礎上


男人的承諾你會輕易相信,看來你們年紀還是挺小的。算了吧,第一次奪走就奪走了,倒是你千萬不要相信他什麼,看他之後怎麼對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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