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一人失信全家遭殃 千萬不要再逾期了
2018年,國家多部門頻頻簽署聯合懲戒備忘錄,並推出多項聯合懲治措施,失信被執行人變得寸步難行。2019年,國家將加大對失信被執行人的懲治力度,不僅失信被執行人個人受限,連其家人也要受到限制,可謂「一人失信,全家遭殃」。
一、失信被執行人將受到哪些限制
1、唯一住房法院可拍賣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辦理執行異議和複議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條的規定,符合條件,唯一住房仍然可以執行,而且實務中,已經出現了大量執行唯一住房的案例,以後肯定會越來越多。
比如說,被執行人50歲,其子25歲且有房產,即便被執行人只有一套房屋,也可以被執行;
被執行人名下只有一套100平方米的房屋,申請執行人按照廉租房標準,為被執行人提供一套小面積房屋,用於維持其生活必需,那麼被執行人名下這套100平方米的房屋就可以被執行;
申請執行人按照當地平均租房價格,為被執行人提供5到8年的租房費用,則被執行人名下這套100平方米的房屋也可以被執行。
2、虛擬賬戶法院可查封、凍結
支付寶、移動支付、微信支付等網路虛擬交易賬戶中的資金,也屬於法院可執行的被執行人財產範圍。
3、法院可網上凍結、劃扣失信被執行人財產
2016年2月起,人民法院和金融機構將通過網路方式發送電子法律文書,接收金融機構查詢、凍結、扣劃、處置等的結果數據和電子回執。
執行法官足不出戶,滑鼠一點就能對被執行人在全國4000多家銀行業金融機構的金融財產查得到、凍得住、扣得了。
4、限制支付寶,芝麻信用等網路支付工具和授信
2015年7月24日,最高法與芝麻信用簽署對失信被執行人信用懲戒合作備忘錄,最高人民法院官方授權第三方商業徵信機構通過互聯網聯合信用懲戒。
芝麻信用會同淘寶、天貓、神州租車、趣分期、去哪兒旅遊、我愛我家相寓等各應用平台在消費金融、螞蟻小貸、信用卡、P2P、酒店、租房、租車等場景全面限制失信被執行人,壓縮失信被執行人生存空間。主要措施有:限制失信被執行人申請貸款、融資等金融行為;限制失信被執行人通過淘寶或天貓平台購買機票、列車軟卧、保險理財產品及非經營必需車輛、旅遊、度假產品等;限制預定三星級以上賓館、酒店;限制失信被執行人在互聯網的奢侈品交易等高消費行為。
5、不能擔任企業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等
2014年3月中央文明辦、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國務院國資委、國家工商總局、中國銀監會、中國民用航空局、中國鐵路總公司關於印發《「構建誠信懲戒失信」合作備忘錄》的通知(文明辦[2014]4號),明確失信被執行人為自然人的,不得擔任企業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等。《關於加快推進失信被執行人信用監督、警示和懲戒機制建設的意見》中用的是「限制」,當然也包括禁止。
6、禁止失信被執行人上高速
2015年1月,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聯合重慶高速執法一支隊在重慶市高速路部分主線收費站嚴查失信被執行人,失信被執行人的車輛只要行駛上了高速,就將被現場扣留,由高速執法移交法院處理。
7、限制乘坐火車、飛機!
2018年5月1日,發改委、鐵路總公司、民航局等部門聯合發布意見。意見指出,在一定期限內適當限制特定嚴重失信人乘坐火車,在一定期限內適當限制特定嚴重失信人乘坐民用航空器。
不僅如此!意見甚至細化到了具體行為。其中,行為責任人發生在動車上吸煙等4種行為,各鐵路運輸企業限制其購買車票,有效期為180天。
8、限制高消費
根據2015年7月22日起施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限制被執行人高消費及有關消費的若干規定》第三條規定,限制如下高消費:乘坐交通工具時,選擇飛機、列車軟卧、輪船二等以上艙位;在星級以上賓館、酒店、夜總會、高爾夫球場等場所進行高消費;購買不動產或者新建、擴建、高檔裝修房屋;租賃高檔寫字樓、賓館、公寓等場所辦公;購買非經營必需車輛;旅遊、度假;子女就讀高收費私立學校;支付高額保費購買保險理財產品;乘坐G字頭動車組列車全部座位、其他動車組列車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
9、限制失信被執行人炒股、買房、出境
由國家發展改革委和最高人民法院牽頭,人民銀行、中央組織部等44家單位聯合簽署的《關於對失信被執行人實施聯合懲戒的合作備忘錄》對外發布。備忘錄限制失信被執行人炒股、出境及購買不動產等。
10、被執行人養老金可被劃扣
2014年6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能否要求社保機構協助凍結、扣劃被執行人的養老金問題的復函》(2014)執他字第22號,明確確認社會保障機構作為養老金髮放機構,有義務協助人民法院凍結、扣劃被執行人應得的養老金。
11、失信被執行人最高可判7年
《刑法修正案(九)》第三十九規定:「對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一個人活在社會上,最基本的就是「衣、食、住、行」,而從上可看出,一旦失信,將無法乘高鐵、坐飛機、買房、消費,甚至工作中涉及招標投標也被受限。來到2019年,連其家人也將受到限制。
二、失信被執行人家人將受到哪些限制
1、子女不能上私立學校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限制被執行人高消費及有關消費的若干規定》第三條規定,被執行人為自然人的,被採取限制消費措施後,子女不得就讀高收費私立學校。但請注意兩個關鍵詞「高收費」和「私立」,即如果子女就讀公立學校或雖為私立學校但收費並不高,不屬於限制範疇。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在《關於加快推進失信被執行人信用監督、警示和懲戒機制建設的意見》中進一步明確,限制失信被執行人以其財產支付子女入學就讀高收費私立學校,即如果子女就讀高收費私立學校的錢不是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父母出的,也不屬於限制範疇。
最近,河北正式打響第一槍!向衡水第一中學、衡水中學實驗學校等7所私立學校發出通知,限制失信之人的子女!通知明確載明:
1、各私立學校的招生簡章,需載明報名學生家長必須沒有被人民法院列為失信被執行人的相關記錄;
2、凡被人民法院列為失信被執行人者,一律不得錄取」;
3、對已招錄學生,有上述情形者,一經發現,應責令退學或轉校到公辦學校」;
2、子女考大學可能被拒絕錄取。
據報道,浙江溫州饒先生的兒子今年參加高考,考上了北京某知名大學。正當一家人沉浸在喜悅之中時,卻接到了報考大學的通知,「我校在資格審查時發現您存在失信行為,請立即處理,否則我校將不予錄取您的孩子原來,饒先生之前欠了銀行20萬貸款至今未還,得知此事後,饒先生馬上聯繫銀行,立即還清了貸款。一位一線執行法官認為,「從構建社會誠信大格局來說,對失信被執行人子女入學的相關限制,恰恰是對申請執行人權益的保護,因為失信被執行人子女上學的費用,很大程度上是拿著申請人被拖欠的費用。」
3、子女考公務員、軍校、航空院校等政審無法通過
在公務員政審中,有一項是審查考生的直系親屬是否有刑事犯罪記錄,如果直系親屬有刑事犯罪記錄的,則孩子公務員政審不通過。
如果父母是失信被執行人,那也將嚴重影響子女公務員、軍校等政審!
2018年5月24日,被執行陶某某因兒子報考航空院校,在《招飛對象及其家庭成員政治考核走訪調查材料》中,要求招飛對象及其家庭成員所在地的法院出具相關證明,但由於其父母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故難以通過招飛單位審查。
4、未成年子女名下的房產可強制執行
有些失信被執行人為了躲避債務,將房產都登記在未成年子女名下,這種方法是行不通的!法院會綜合分析房屋購買時間、產權登記時間、負債情況及購房款的支付,認定案涉房屋所有權屬於失信被執行人,就可以強制評估拍賣!前法院已經出現相關案例,強制執行被執行人未成年子女來歷不明巨額財產,以後也將得到普遍認可。
5、夫妻共同房產可執行
共同共有的房產並不能排除法院的強制執行,即使被認定為夫妻個人債務,但存在夫妻共同房產的情形下,法院也能夠依法評估拍賣夫妻共同的房產!拍賣後將一半預留給夫妻一方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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