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媽借錢給男友出首付,婚後共同還貸還首付,男友不寫我名字,我該繼續嗎?

由於男友家沒錢,我爸媽說借錢給我們出首付,我們婚後共同還貸和還首付,男友確覺得我一分錢沒出,不寫我名字。我覺得我願意陪他過還房貸還首付的生活,以後還要給他生娃顧家,他確不願意在房子上寫我名字,說首付是跟我爸媽借的,以後結婚後他自己供房子,自己還我爸媽錢,所以我一分錢沒出。 我也跟他說過,首付款是我爸媽的血汗錢,我們現在借了也不知道什麼時候能還上。他給的理由是,我們談了六年,我26歲了,還是個老處女,他怕以後結婚了我是性冷淡,會離婚,所以寧願讓他爸媽把鎮上的房子賣了再一個人買房子,婚後也不讓我給錢還貸,總之就是不寫我名字。這段時間我真的心寒又絕望,感覺走不下去了,說了很多次分手,他都不同意,先答應我買房,然後又變卦不買,沒有信用可言。去年成都房子均價七八千的時候,我爸媽讓我去買房子,算是我們家買,他非要插一腳說想跟我一起買房,我從去年上半年開始看房,大夏天都跑去看,因為等他從外地回來做決定,去年九月房價長到一萬多一平。。。不是因為等他我們家早就在成都買房了,弄得現在買就成接盤俠了,而且城南限購買不到。總之感覺堅持不下去了,希望有人把我罵醒。


自己出錢買一套吧。女生有房了站直了有姿態講話。

哪怕以後分手了,也有房在,可以找個有房的,或者更好的。

你男朋友完全沒為你考慮過。建議分手。

你爸媽出錢付首付,他都不願意寫你的名字。等於想白借你爸媽的錢給他買房子。然後以後還你爸媽。明白了嗎?!

可是你爸媽的錢投資在你自己身上,不是更好。

你名下有房,你男朋友還不得更努力?

給個建議,你可以先買下來,寫你的名字,自己還貸。

現在買,也不遲。加油。


首先兩個人在一起就不應該分彼此,如果總是計較這個錢是誰花的那份力是誰出的,那這就不叫愛情,愛情是沒有理由的更不應該用錢來衡量,如果他真的想和你在一起那麼就不會擔心你是性冷淡,就算你是同性戀他也會一樣愛你,這只不過是他的一個借口罷了。說白了就是在為自己的私心找理由,這種就是純渣男,不要猶豫的甩了他,不然浪費的是你自己的青春。


你父母借給他的錢已經確定是你們婚前借的嗎?有沒有匯款憑證或者借條?我覺得你可以果斷離開這個男的了,因為他如果真的愛你就會站在你的角度考慮問題,而現在卻是用著你爹媽的錢買著屬於自己的房,而你以後跟他結婚一起啥都沒得到,還付出青春還得跟他生兒育女,你這都還沒有跟他結婚,他都想著以後會離婚的事情,總感覺怎麼這麼不靠譜的男人呢,這樣的渣男你還打算留著過年嗎?如果你是獨生子女就不要找這樣的渣男了,不然你的父母該靠誰呢?靠他養老基本可能性不大


這樣的男生顯得太自私,感覺他心裡並沒有把你當做他想要與之共度一生的那一半。


不談房子,單說這個男人的性格和對你的態度就不值得和這種人交往,更別說結婚了。


好姑娘,你已經26歲在他身上浪費了那麼多好時光,為什麼還要和他在一起?這麼自私的人,戀愛的時候都算得這麼清楚,以後感情盡了,還能指望他什麼?


您好,對於您這種情況,您父母是以為你們以後要一起過日子才肯借錢給你們供首付的,既然男方擔心您以後不能懷孕,為什麼現在要用您爸媽的借來的錢供首付而且不寫您的名字,根據婚姻法,男女雙方離婚,房產證只有一個名是不能合理判定夫妻共同財產的,所以以後您將會處於被動,如果單純沒有感情而只是為了這套房的首付,建議您可以利用您爸媽借來的錢,自己供套房,相比之下,您到頭來還有一套房的權利,以上只是我客觀的解釋,請合理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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