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結婚後,買了套房子,寫的是我的名字,全部是用我個人的錢買的,離婚時,應該全部是屬於我個人嗎?
04-02
我記得以前被某位律師大神科普過。
婚前買房。全款的話。房子都是你的。即使後面加上了女方的名字,甚至是把你的名字去掉,完全改成女方的名字。後期如果有什麼問題的話,你也是有可能全部拿回來的。
婚前買房貸款的話。會按照一定比例,婚前你出的那部分完全是你的。婚後共同還貸款的部分,是兩個人的共同財產。哪怕婚後所有的貸款全部都是由你一個人出的,那也是兩個人的共同債務,也是需要平分的。
婚後買房。不管是寫沒寫雙方的名字,不管是帶沒貸款。都是兩個人的。
法律界小白。只是聽聞別人講解。
之前中國房產方面的法律沒有十分健全,近年來越不是注重房產證上的名字,而是直接查看買房資金的來源。
還跟我說了好幾個qs律師,利用這些東西,坑了好多「有理想的」女大學生。。。。
婚後你所有收入都是共同財產,所以婚後你說的所謂的你的錢也是共同收入,所以這個房子屬於共同財產。
瀉藥,結婚後買不起房子,離了沒有這些困擾,幫不到你
應該不是 在結婚後買的東西都是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的 而且你說的個人的錢應該也屬於夫妻共同的
不屬於,婚內購置的任何財產都屬於婚內財產,婚內財產是夫妻間共有的財產
只要領了證之後夫妻倆掙錢就分不了你我了,都屬於共同財產。不過具體房產分割時也不一定就是完全對半平分,比如說買這房子時你受到了父母的資助,份額什麼的就不是簡單平分的,而且還得有各種證據。具體建議諮詢專業律師,千萬不要在自己不清楚的情況下和對方談,被對方坑了就不好了。
我想你應該是一個偏向物質的人 ,比如說如果你是一位相信愛情的人,你會稍加思考或是毫不猶豫的加上愛人的名字。
說的有點直 樓主莫怪
婚後買的話是共同財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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