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評價王思聰連發三條微博怒懟吳秀波?


為什麼王思聰會幫陳呢?主要原因就是

知乎早有人發過這個消息

這不是渣男啊……這是人渣啊



切瓜吃瓜,女的是11月被抓的!

但是!早在去年9月,就有知乎答主爆出男方公司已經報警,要抓女方,吃牢飯。這知乎帖子爆料的太超前了!!

不管怎麼說,從這個爆料帖子的編輯時間是2018年9月28號,但是女方父母的公開信說是2018年11月5號女方回國被抓的,說明這事早提前預謀,說明這個爆料人確實是知道一些乾貨的,因為應驗了,說明這個帖子爆料的很有可能都是真的!

說真的,如果女方當初能提前兩月上上知乎,看看有帖子爆料吳秀波公司已經報警,準備預謀抓她,要讓她坐十年牢,就不會白白被套路。

上刑事手段,不是一般人能做得出來的。吃瓜群眾被這震驚了。有點下作…

這個律師聲明牛逼了,抓了女的不說了,現在這意思是還準備抓女的父母啊。吳秀波官背景可真強硬。做事留一線,做的太絕就失人心呀!

不過這律師聲明是怎麼回事,語病?!上熱搜了不能請個專業點的律師嗎? 丟人

有沒有人知道,吳秀波死過兩個前女友,英年早逝的那種。(微博看的瓜)

在渣這件事上,終於有人贏過薛薛了。。。

雖然江湖還是那個江湖,王思聰算不上多怎麼的人,但這事兒還挺有幾分俠感的…~~


只有我一個人注意到蔥哥說的是「公安部」不是「公安局」?這是順便還反了個腐的節奏?

以及,吳秀波發律師函的事務所居然沒通過年審?


吳秀波竟然設圈套讓小三坐牢,還遭王思聰瘋狂diss:真是壞得讓人害怕。

網友們也紛紛譴責吳秀波行為卑鄙。

面對洶洶眾意,吳秀波的妻子站出來澄清了。

心疼吳秀波妻子一秒鐘。

男人的罪,總要女人來背鍋。

結果陳昱霖媽媽再次發聲,否認吳秀波的說法:我們說的都是事實。

這個瓜,越來越狗血,到底是什麼情況呢?我們詳細來扒一下。

吳秀波,你就是司馬懿本尊!

本來我是很佩服吳秀波的。

中秋節一場彌天「大瓜」,被他高情商地化為無形。

小三陳昱霖和「疑似小四」張芷溪的網上撕逼,牽出吳秀波這深情大叔背後的種種不堪入目的「黑料」,然後吳秀波公司又惹上大麻煩,虧錢無數,但他在浙江台的綜藝是「歌照唱,舞照跳」,小三居然也從此銷聲匿跡,一場滔天大禍,化為無形,也許過上一段時間,他又可以出山,繼續發光?

我真覺得這吳秀波是司馬懿上身,情商高到匪夷所思。

但昨天晚上這一波新聞,讓我對他的「崇拜」化為烏有。

周五晚上21:50分,吳秀波出軌事件女主(木木)的父母發微博稱,自己女兒被吳秀波起訴,可能面對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劃重點:

1.中秋節木木曝光和吳秀波情史後,吳秀波和木木協商願以分手費為賠償。

2.此後,吳秀波以銀行凍結為由,支付了木木一部分賠償。

3.11月4日,吳秀波要木木回京商量補償餘款事宜,11月5日,木木剛到機場就被警方帶走。

4.吳秀波起訴木木,罪名是:敲詐勒索罪

5.木木可能面臨十年以上徒刑

真是一出好戲,簡直就是《司馬懿》續集!腦洞真大!

23:07,王思聰站出來,轉發微博,評論:「吳秀波,你可真夠壞的!」

3分鐘後,又發怒斥——真幾把渣男了。

23:39分,吳秀波工作室發表硬核聲明:木木確實因散布不實謠言被抓。

同時開始控評,撤熱搜

00:48王思聰再次追貼:稱吳秀波壞得讓人心驚。

現在我算明白為什麼吳秀波演司馬懿可以演得那麼出色了,當年司馬懿在年老的時候,對陪他一輩子的髮妻不聞不問,髮妻生病了,他還說:她為什麼不去死?

而今吳秀波這波操作,真讓人看得毛骨悚然。

也許從法律上他是對的,毫無問題,但對於對曾愛過的人,有如此「雷霆手段」,確實讓人心寒。

更熱鬧的來了:

吳秀波事件另一個女主角也在今晨發聲。

雖隻字片語卻頗堪咀嚼:「鬼可怕嗎?我帶你看看人心。你什麼時候感受到過來自這個世界的惡意?生活原本就如此艱難,世界如此險惡,要內心強大。」

陳昱霖去年9月份曝出吳秀波出軌門時,她也被牽涉其中。

當時,張芷溪態度強硬,堅決否認和吳秀波的私情,還說吳秀波經常騷擾自己。聲稱我還沒追究呢。

另外,她一句「人在做,天在看,人設崩塌也不稀奇」 更是似乎頗讓人有回味的空間,似乎有故事……

其實吳秀波還不算是老男人中的極品。

他可以贏得公道,但卻最終失去了人心。

像他這樣靠人設吃飯的人,這樣的操作,其實毀的不是這個小三,而是他自己後半輩子的事業。

比他更極品的,還有一位:

郎咸平,說到儒雅,他簡直就是經濟學家裡的「吳秀波」,在和年輕的「女友分手「後,憑過硬的專業素養,硬是讓前女倒賠自己900萬。

他先是想辦法起訴對方索賠900萬,然後又讓自己的第六任前妻子起訴自己——追回夫妻共同財產(也就是郎教授在出軌期間送給小三的豪宅)。

難怪有網友驚呼:女孩啊,千萬別和老男人談戀愛!

其實,愛情不是伊甸園,它也可能是無間道。

它和世界上任何的關係都是一樣的,最終靠的是實力,而不是幻想。

為什麼女孩不要惹老男人?

靠實力,還是靠幻想,這就決定了一個女人在情感中的命運。

所謂幻想,就是想佔便宜;所謂實力,就是憑本事吃飯。

比如年輕的女孩,遇到又儒雅又有情趣又有顏值擔當的大叔,可能就會有如下5種想法:

有了他,我就能有錢了,有錢了,就能吃香喝辣,給我媽買房了。

有了他,我就有了一輩子的依靠,不用工作,多舒服?

有了他,我就可以有個家了,這個男人是我心靈的港灣。

有了他,這麼優秀的男人喜歡我,我也會覺得自己特別優秀。

有了他,我會增長無窮智慧,懂得人生一切道理……

那麼沒有他呢?

沒有他,我就什麼都沒有了。

這就叫做佔便宜,因為我自己沒有生產力,所以我要寄生在一個男人身上。

那麼這個男人憑什麼會給我錢,給我安全感,給我心靈雞湯,給我自尊,教我人生道理呢?

我有什麼呢?

我有肉體,我有青春,我把我整個人都獻給你,

我還有忍耐,可以忍受小三這個地下關係,

我還願意冒風險,因為小三可能不一定會被扶正。

……

她會安慰自己:萬一有一天,我能等到他離婚呢?

對不起。你可能永遠等不到。

為什麼?

因為當你成為第三者的時候,你的結局就往往被註定了。

1.你什麼都沒有,只有自己的肉體和傻白甜和青春做抵押,而對方則是買方市場,也就是說,有的是像你這樣的姑娘等著被「寵幸」,你沒有「可比較優勢」,你隨時可以被替換。

2.老男人給你定的遊戲規則,就是「出軌關係」,這個關係最誘人的地方就是「免責」。

婚姻是有責任的,所以出軌才會誘人,他已經有要負責的人,他現在要的就是「不負責的關係」,你要想上位,那就等於退出這個遊戲了,退出這個遊戲,你就毫無價值了,把你變成另一個妻子,對他毫無意義,對你才有意義。

吳秀波說起自己的情史,連高曉松都艷羨不已,吳秀波公然說,我在情感中就是三不男人:不主動,不拒絕,不負責。

3.你最大的優勢就是「傻白甜」,就是沒心計,一張白紙,而老男人前半生都在算計和被算計中度過,是風月場上的老手,所以他們最喜歡的,就是這種情感菜鳥,他們不會找那種情感老手的女人的,這樣的女人,他們惹不起。

這種「老狐狸」在下手的時候,都會評估,你是不是可以得手,日後會不會有麻煩,你有多少攻擊性。換句話說,你走的每一步都在對方的算計里,你根本和對方不是一個等級的對手,所以你就很有可能成為一個「情感被操控者」。

如果吳秀波不是明星,靠名聲吃飯,其實他這波操作是毫無瑕疵的。他如何處理名聲問題,這是我拭目以待的,我還是等著他更驚艷的「危機公關」。

4.但從另一個角度上講,往往,老狐狸會毀在「傻白甜」手裡。

因為傻白甜足夠純情,也足夠認真,所以像木木曝光戀情的朋友圈裡說的那樣:曾在劇組呆了333天,為吳秀波煮粥、煲湯、洗衣服,淘寶養生照顧他……那麼當她發現這個男人另一張面孔的時候,她們會寧為玉碎不為瓦全,這會讓老狐狸也難以招架。

但就是如此,對小女生又有什麼好處呢?毀掉多少老男人,你自己的青春也一去不返了。

真正的感情,永遠屬於勢均力敵者

大家都知道不要佔便宜,為什麼還是會有那麼多人「飛蛾撲火」呢?

因為所有活在「幻想」里的人,都是一個「不自信主義者」。

我們的「不自信」來自兩個方面。

一個是對自己不自信:

一個是對他人不自信。

這兩個不自信,其實是硬幣的兩面。

比如有的女孩跟我說:我對同齡人沒有興趣。只有成熟男人才能吸引我,可是男人成熟了,往往就有家室,於是我就很容易被老男人騙……

老男人那裡有什麼呢?

他懂得特別多,和他在一起,世界很精彩。

那你原來的世界呢?

我的生活一直無人指引,我的父親永遠都是我們家的黑洞,賭博、酗酒,闖禍,一事無成,我們都要給他收拾爛攤子。

所以你從小最大的渴望就是有一個好父親去愛你去心疼你,而你可以像一個小公主一樣被寵愛著長大。

是的,這是我最大的夢想,而當他把大衣披到我肩膀上的時候,我立刻就融化了。這就是我想要找到的感覺。

為什麼那麼多女孩喜歡吳秀波?

記得在《我們來了》裡面,大家都在忙著吃核桃,墊子上全都是核桃的碎,只有他和宋茜關注到了地上的核桃碎,可能會把人扎到,然後細緻地蹲著將核桃碎撿起~

這樣細膩的老男人,怎麼不會讓女人動心?

這就是我們人生的第一個階段,原生家庭中失去了一個好父母的時候,總是幻想著在外面再去找個「再生的爹娘」。

這個「再生爹娘」負責償還我小時候所有缺失,實現我最大的渴望。

這就愛情「幻想」最迷人也是最危險之處,你把自己的所有希望放在別人手裡,那麼別人為什麼要為你的夢想買單呢?

當你想像嬰兒一樣相信一個人的時候,那麼這個人就有了任意處置你的權力,你就成了一個「徹底被動的人」。

我們終其一生,都是在尋找一句話。

這句話可能是這樣的(陪伴):沒關係,有我在,不用怕。

或者是這樣的(接納):你做什麼,都是可以的,你無論做什麼,你是誰,我都愛你。

或者是這樣的(信任):你可以成為更好的自己,我相信你。

或者是這樣的(指導):你看看如果這麼做會不會更好?

但是你要負責找對人,然後和這個人用正確的方法說下去,一直說下去,直到這句話變成你內心的聲音。

而這才是真正的長大。

有一個女孩跟我說,她從高中談戀愛,談了快15年,換了10個男朋友,有一個現象:她從來沒有「空窗期」!往往是這個快要結束了,她就開始有意無意地散發信號,開始準備「下家」。

做了心理諮詢,她才明白,其實她根本不相信自己可以獨自活著,她必須身邊有強大的男人,才能讓她安心。

然後她開始學會和內在的小孩對話,去學會安撫自己,去學會相信自己,去學會表達自己的脆弱需要,在諮詢中,她做了幾十年都不敢做的事兒,去拒絕,去打斷別人的話,甚至和我爭論,然後她忽然發現,已經有半年,她沒有再找男朋友了,還是有很多桃花在身邊,但她已經不再動心了,因為她越來越知道自己想要的是什麼樣的人,而她也可以一個人活,活得很好,甚至很精彩。

「我20歲的時候,最大的渴望是,有一個男朋友,送我一個軟軟的玩偶。那時候,我是個塑料花,天天開放,可是內心很空。

而現在,我30歲,最大的渴望,是先抱住自己,去走遍世界,與發現,去探索,去體驗人生所有值得,我知道一定會有個人在轉角等著我,因為我已經盛開,而且散發芬芳。」

這是她最後一次諮詢,跟我說的,最後一段話。

所以,老男人教會你的,你一定要記住,為自己負責,別人永遠都是你人生的配角做主角才是最重要的,找對路,找對人,是我們一生的功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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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說的話,被人提前說了……


謝邀。

這個事兒容我吃個瓜,根據吳秀波工作室的發聲,可以知曉女方已經被公安刑事拘留,檢察院批准逮捕,可能真的有女方索要錢財的相應的聊天記錄。

1.如果女方的陳述屬實,那麼男人的嘴,騙人的鬼,千千萬不要為了所謂的愛情,放棄自己的事業和夢想。

2.我這些天也是在忙於撈人,一個朋友因為犯事兒被抓了進去。說實話,面對公權力機關,在自己在乎的人失去自由的情況下,那種焦急的心情,或許只有經歷過才明白。

3.公安拘留,檢察院逮捕的案件偵查期間,家屬是無法見到嫌疑人的,只能委託律師會見。父母對女兒在裡面的未知,可謂牽腸掛肚,心疼不已。

4.男女感情或許是真實的,最終到這個結果不是大家想看到的。唯一的擔心無非是,女方真的開口要了錢。這好好地一個人,因為愛情,讓自己遍體鱗傷。

司法和法律不能為個人私用,看王校長的微博,直指吳秀波找了公安部的人。之前最高院都是卷宗的事情已經鬧的司法沸揚,作為法律人,其實非常不希望這是女方進去的原因。


依法diss老男人:

半夜看了陳昱霖父母的聲明,吃了吳秀波的瓜,忍不住感嘆三點:

1.渣男真壞;2.小三真魯莽;3.可憐天下父母心。

還是根據單方聲明,儘可能的從法律上分析相關案件吧:

一、糟老頭子壞的狠。

大致的故事,其實明眼人看得出來,陳曝光好男人,為避免人設崩塌,吳假裝拿錢封口,然後以敲詐勒索罪的手段,送人進去。

有趣之處,在於拿「隱私」相威脅,而不是稱對方編造虛假事實,使之產生了恐懼心理。

說明啥?很簡單,曝光極有可能屬實,萬一對方有實錘,可不就尷尬了。不過,即使是真的,也要鐵了心送對方進去。

且不說出軌一事在道德上的污點,把一個陪自己七年的情人送進去,在感情上可謂拔屌無情,冷酷至極。

出於人道主義,還是給女方提供一些簡要的辯護思路:

(1)分手後的經濟補償,雖可能於法無據,但情有可原,未必具有非法佔有的目的。應結合數額、感情狀態(是否有私生子)、抑鬱症的來歷等因素,去綜合判斷其訴求的合理程度。恕我直言,敲詐勒索「數額特別巨大」的標準,也不過30萬以上,對於男方的身價來說,九牛一毛罷了。

(2)男方報案後的假意補償,屬於犯意引誘,並沒有產生實際的恐懼心理,從而交付財產,不符合敲詐勒索罪的構成要件。

(3)理清好補償交付的時間線,儘可能的收集好雙方達成《補償協議》合意等證據,將其引申為民事糾紛,而非刑事犯罪。

二、陳昱霖魯莽之處,在於感情問題處理不當,失德、失智、失法。

做小三,首先在道德上就陷入了不利地位,公眾不會覺得她被大叔騙炮七年,產生同情共鳴,而是覺得丫撕破臉的反撲,吃相難看,喪失了輿論基本盤。

上位不成,抑鬱致疾,曝光男方,人設崩塌,將雙方置於魚死網破的地步,屬於失智,對方不把你送進去,怎麼能證明自己是潔白無瑕的呢?

感情不再生意在,真要補償,方法也不該如此魯莽。雙方請個律師坐下來好好談嘛,合法的手段能解決的問題,何必冒如此之風險,一步一步掉入男方設計好的陷阱?

三、可憐天下父母心,冒著刑責發聲明。

很多人可能不知道陳昱霖的父母發這個聲明有多偉大,將會付出多大的代價。

若聲明屬實,案件尚在偵查階段,案情極有可能涉密,貿然曝光極有可能涉嫌泄漏國家機密罪。

若聲明不屬實,對吳秀波的聲譽造成了巨大的影響,以男方的殺伐果斷,極有可能提起刑事自訴,告他們誹謗,試圖將其送進監獄,一家團圓。

不信,你看吳秀波《律師聲明》發的多及時?

而陳昱霖父母發聲明的意圖,其實也不難看出,不過是輿論造勢施加壓力,爭取男方的諒解書,在量刑上獲得從輕處罰。

所以,作為一名吃瓜看客,我有什麼想說的呢?

很簡單,血緣關係,有時比枕邊人靠譜多了,父母坑人的可能性小於配偶坑人,不要被老男人的花言巧語迷失心智。

最重要的是,遇事請律師,至少有法律做武器去博弈去diss去梭哈一波。壞逼不可怕,可怕壞逼迷人懂法有文化。


關於吳秀波出軌門女主被拘捕一事,我就以下幾個問題和大家分享一下自己的看法。

一、什麼是敲詐勒索罪,認定敲詐勒索罪最重要的因素是什麼

在正式講吳秀波案前,我想先和大家分享另一起曾經轟動全國的案件。

不知道諸位是否記得六年前轟動全國的李天一案。2013年,李天一等五人因輪姦案被提起公訴,最終法院以強姦罪分別判處被告人李天一有期徒刑10年。在案件審理過程中出現了一個小插曲,那就是由於女方在報案前有向男方提出賠償,所以13年7月份,李天一的母親夢鴿在律師參謀下,以酒吧領班和經理涉嫌敲詐勒索和賣淫為由向公安局提供了相應材料。

他們為什麼會這麼做呢?因為在他們看來,女方是以報案作為要挾向男方家庭索取財物,其行為具備脅迫性,且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因此警方應予立案。同時,他們也可以藉機把案子的水攪渾,表明本案一切都是女方有組織,有預謀的敲詐策劃,進而為強姦案創造辯護更大的辯護空間。

針對夢鴿的這一行為,當時中央民族大學的田小穹教授曾經作出如下反駁:在學術上,一般認為,敲詐勒索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對他人使用威脅或要挾的方法,強行索要公私財物的行為。其中,「非法佔有」是指佔有取自他人財物的非法性。這個非法性不是指後面所說的作為索要方式的「威脅或要挾」非法,而是指法律否定這種佔有的合法性。

換言之,法律之所以否定這種佔有的合法性,並不是因為否定「威脅或要挾」這種索要方式,更在於這種佔有是沒有法律根據或合同依據的。否則,如果行為人索要財物本有法律根據或合同依據,即便行為人採用了「威脅或要挾」方式,該行為也不構成敲詐勒索罪。

所以,大家明白了嗎?

你侵害了我,我要求賠償是有法律依據的,所以儘管我在找你賠償的過程中有「威脅」的行為,我依舊不構成敲詐勒索罪。

如果不確定這一點,那以後所有的協商賠償都將具備敲詐勒索的嫌疑:刑事諒解、刑事私了還是別做了,因為被害人一說給足賠償就不報案,那不好意思,你敲詐勒索,我倒打一耙;商家產品質量有問題,消費者協商賠償還是別做了,因為你一說不給足賠償就把此事公之於眾,那不好意思,你敲詐勒索,我反將一軍。

並不是存在「威脅」行為以索要財物就是敲詐勒索,要構成敲詐勒索罪,還要看行為人索要財物是否有理有據,是否合法。

二、所以我們回到本案本身,陳昱霖到底是否涉嫌敲詐勒索?

我們沒有看到案件的詳細材料,無法給出準確判斷,但我可以給大家提供審題思路,那就是女方威脅要曝光的內容是否屬實,且是否侵犯了吳秀波的合法權益。

什麼是合法權益?個人隱私(感情糾葛之外的個人隱私)、商業秘密這些都在隱私權的保護範圍之內。如果只是就感情糾葛本身索取財物,那構成敲詐勒索是有爭議的,畢竟吳秀波本身私德有虧,又和女方瓜葛多年,在此情形下,女方要求一定的經濟補償並不過分,畢竟事情是你做的,你做的時候怎麼就不怕別人說了?

你要真覺得給自己的名譽和經濟上都造成了損害,你當初就別脫褲子啊。

可如果陳要暴露其它信息,那就不好說了。比如她長期作為吳秀波的枕邊人,倆人耳鬢廝磨之間難免說些工作和生活中的悄悄話,其中如果把有些和感情糾葛無關的話如果拿出來作為威脅,那就反而給了司馬懿一個機會。

協商賠償這種事是個技術活,大家在行事前最好和律師妥善協商,或者直接委託律師辦理,不然到最後一個不小心把自己折進去,那就得不償失,悔不當初了。

我之前在看《大軍師司馬懿》的過程中產生了一種非常少見的觀劇體驗,那就是,我不想看到男主角成功。

為什麼呢?因為司馬懿這個人我無論如何都喜歡不起來:心機深沉、老謀深算,處處為己,如狼如蛇,對他人窮盡利用,人生就是費盡心機地一點一點往上爬。這樣的人充滿危險氣息,不討喜。

吳秀波把這個角色演得很好,好到我已經分不齣戲里戲外,好到我一想到司馬懿便會想起吳秀波,一看到吳秀波,便會想起司馬懿。

對於司馬懿這種類型的人來說,人生沒有對錯,只有利弊,因此他們在決策的時候,通常不談感情,只看效果。

所以,當吳秀波動殺心的那一刻,他有想到如今的輿論風波嗎?

我不知道。但我猜,他一定沒想到。


沒幾個人關注王思聰爆料吳秀波部里找人啊……

最近中央發文,政法口要開展「刀刃向內,刮骨療毒」的整風運動……

經過王思聰爆料,這事算撞到槍口上了吧……


支持吳秀波同志的騷操作。

我認為,作為藝人,他對全國人民做了三件好事。

1、告訴大家,公檢法是為什麼人服務的,不要對此有任何幻想。

2、告訴大家,當小三會有什麼樣的下場,不要對此有任何幻想。

3、告訴大家,娛樂圈人是什麼樣的嘴臉,不要對此有任何幻想。


小三:和明星分手不都可以拿一筆巨額分手費么?

渣男:什麼玩意?警察叔叔,你聽聽她說的什麼,我沒聽見……

王校長:泡妹子的是你,卻讓警察來擦屁股,你咋這麼會玩呢。


沒有人關心吳秀波找的公安部的誰嗎?這麼能辦事,回頭咱們想辦法巴結一下以後給孩子辦個戶口啥的不就方便多了嗎?


司馬懿不愧是拖死了諸葛亮的男人,深得兵法精要。

生動演繹了虛與委蛇、引蛇出洞、誘敵深入、十面埋伏。


這小姑娘以前年紀特別小,一心想往娛樂圈裡面轉,虛榮心讓她自甘墮落成小三,吳秀波這人真正的社會底層爬起來的,各種污穢難堪的事情不少,為了上位拉關係泡富婆的事情也沒少干。

吹噓自己家裡多麼厲害,有文化底蘊,結果酒吧駐唱,為了多賺錢,天天趕場,名氣不大吹噓自己出身書香門第,成名之後賣凄慘,真是打臉

他對這個叫木木的小三呢,也是不錯的,曾經砸過錢為她鋪路,趙麗穎女二號,她是女一號,結果撲街了,演戲不行就花錢買歌給她唱,結果這姑娘天資一般,只有情婦這條路走得久遠,說白了,就是幹啥啥不行,捧都捧不起來,只適合賣身的女子。

這姑娘一開始就要過一筆錢,結果不知道二人之間發生了什麼事情,導致這姑娘在朋友圈爆料了,隨後姑娘躲到國外去了,在此期間吳秀波是真憤怒了。

公安部那是什麼地方啊,下屬三十五部,正部級,而且GA部長要由國 務委 員兼任(副國級)

這麼一件事情,能找到GAB出馬,證明了兩件事,第一,這姑娘開口要錢的數額八成過億,實際到手可能沒這麼高,但索要的數額巨大,第二,吳秀波憤怒了,豁出去也要弄死小三了,就問你們服不服,吳秀波這怒火燃燒的旺不旺。

估計王思聰是很能理解這小姑娘的作為的,他那些女朋友有外貌,沖著他首富之子而來,撈點好處,他也是默許的。

他覺得女孩是弱勢群體,屬於明知道這姑娘有心計,有小算盤,他也不在乎,無所謂的程度,而且他也沒有什麼大事被人捏住把柄。

站在這個立場上來看,他是無法理解吳秀波這陰損毒辣,對一女孩用盡全力去報復的姿態的,因為王思聰他雖然個人修養有問題,但是對等價交換這種事沒意見,也不會多次毆打自己女朋友,至於被小情人三番兩次勒索錢財這事也輪不到他身上,這就導致了王思聰在不知道事情全部之前,是偏向小情人,無法理解吳秀波拚死弄人的情況。

就像王思聰無法理解吳秀波一樣,吳秀波這種底層爬起來的下三濫也肯定沒辦法理解那個圈子人的消費模式。

大劉給女朋友買愛馬仕能買四千多萬,分家產,為了護住小老婆,直接準備了一百億現金讓她隨後用。

王思聰跟大劉屬於一個圈子的人,這種人自然理解不了吳秀波這種吃干抹凈還不付錢的姿態。

再有,圖片我放下面了,有吳秀波追女三步走,但凡對明星有點崇拜,小門小戶出身沒見過大世面的姑娘,就吳秀波那三步走睡到手的套路,沒人能抵擋得了。

他專挑那種主動送上門,或者有可能被他拿下的小演員下手,精確撒網,肆意捕撈,這也是他能屢屢得手的原因。

不信,你讓他套路一下劉亦菲,章子怡,鞏俐或者劉詩詩這種類型的女生,他根本就拿不下來。

他這種人啊,對那種內心世界完整,見過世面,自己有實力,不需要靠他吳秀波上位的姑娘沒轍

吳秀波的獎盃還是有幾個能當排面的,大家說他演技是公認的好,這點我無法苟同,半路出家,天賦一般,他那西雅圖跟四大名鋪,我就沒發現他多有演技,尤其是四大名鋪,拍的跟串場玩票似的。

大家自己想想,吳秀波為了設套,周圍一幫人幫他出謀劃策,自己老婆還參與其中,圍一起,商量著怎麼對付小三,讓她後半生玩完,以絕後患。

最後吳秀波在幾個月里,不停跟小三虛以委蛇的搞柔情攻擊,估計還甜言蜜語了一陣,要不小三怎麼會在明明有人提醒她,別回國,別主動提賠償,估計是個套的情況下,毅然決然的回國了。

太貪心了,以為自己拿著把柄就是護身符了,被忽悠的飄飄然了,想想咱倆以前的情誼,你回來好好過日子,你爸媽都在國內呢,我肯定不會對你怎樣,然後來套佛學,念念舊情。

反正他是忽悠成功了,小三相信了,然後被拘了,一氣呵成啊這技術。

這事大家接受不了的地方在哪裡,就是吳秀波比小三更渣,更損,更壞,所以大家罵小三活該的時候,也忍不住在罵一嘴吳秀波,這傢伙居然能奪得郎咸平的王冠!

你就說他厲不厲害,太厲害了,這姑娘後面一次要錢,純粹就是個套,姑娘中套了,結果被抓住了,兩人之前有協議,怎麼這姑娘會放棄協議非得把自己推上死路呢,因為這就是引誘你入套的局。

也不知道是吳秀波看人眼光准,還是小三聰明過頭了就是蠢,反正事是實打實的敲詐了,沒跑。

難怪吳秀波給她改名字叫木木,說她看起來很木納呆萌,你是真木頭啊姑娘,這時候還敢一次又一次開口談錢呢?以為手裡有把柄,就能對付吳秀波?胃口太大,人家覺得不值,寧可豁出演藝生涯,也要弄死你,現在你咋辦?

以後的女孩子啊,也別太虛榮了,靠自己好么,一不小心就是郎咸平跟吳秀波的玩物,不僅負債還坐牢,要麼就是薛之謙的小三,不僅打胎還賺錢給他倆夫妻花。

時代在變遷,小三這行也不好乾了啊,還不如充實一下自己來的實在,最起碼,你既不用打胎,也不用賺錢倒貼男人,還不用負債跟坐牢,小三這行業高風險

而且下面洗白的套路我都能想到了,肯定說女方貪得無厭,破壞他人家庭,對吳秀波造成嚴重的精神性損害,吳秀波被刮的一乾二淨,實在受不了了,因此怒而報案。

我個人懷疑,那小三手裡有的東西,肯定不止吳秀波私生活混亂這事,這張牌打出去了,這女生手裡八成有吳秀波私刻公章侵吞他人利潤,要麼是XD,要麼是偷稅漏稅之類的,肯定有一項在裡面。

而且是比出軌更讓他無法翻身的東西,再有這姑娘的父母,也不是實誠人,你閨女沒學歷,沒作品,花錢卻大手大腳,經常滿世界閑逛各種玩,你們是真不知道你女兒當小三這事么,還是知道之後也挺開心的,自己這小縣城出身的女兒可抱住一條金龍魚了。

現在出事了,知道自己女兒被抓了,這才痛哭流涕,也是活該了,讓監獄教育教育你女兒吧,八年之後出來,贓款沒有了,青春沒有,當了小三七年滿世界閑逛買買買,卻毀了一輩子,這智商也是厲害了。

再有,這姑娘能在吳秀波這私生活昏天暗地的男人身邊待著7年,沒被提前甩掉,就證明這姑娘不是傻乎乎,天真無邪,純潔不拜金那一掛的女生。

她本身也是腐臭難聞的下三濫,不過是吳秀波乾的太狠了,反倒襯托她還好點罷了。

誰比誰乾淨啊,小狐狸精碰上了大毒蛇,沒幹過人家那點事


吳秀波,一個壞得讓王思聰害怕的男人


只能說,這「波」操作「秀」的「吳」人能及啊!!!直接把女友安排的明明白白的。

微博上看到個很有意思的評論:

看似臨家大叔, 拔吊無情冷酷。

巧施計中計, 且將女友抓捕。

官注,官注, 掀開娛圈黑幕。

小和尚問老和尚:「師傅,那兩個鐵缽有一個生鏽了,我要不要扔掉啊?」老和尚搖搖頭:「不,有銹的缽是好的,無銹缽才是壞的。


男方不是啥好東西

女方也不是啥好東西,什麼一大筆一小筆呢為啥不把金額寫清楚了讓吃瓜群眾判斷判斷是不是慾壑難填,敲詐罪判10年我覺得應該不是個小數目。

吳秀波這波操作盡顯渣男本質,但是這一巴掌能扇醒一部分想當小三上位的傻姑娘,對凈化社會風氣有積極的意義。

至於王大少,打波落水狗而已穩賺不賠的生意還能賣波人設,這種好事當然


再補點圖,吃瓜群眾也是看熱鬧不嫌事大2333


恭喜渣男隊再得一分!!!

大家都是吐槽小能手啊23333


原答案:

是連發三條,題主少說一個,幫他補個圖

豆瓣有帖子詳細扒的

https://m.douban.com/group/topic/131573118/?from=groupmessageamp;dt_platform=com.douban.activity.wechat_friendsamp;dt_dapp=1?

m.douban.com

以及女方父母公開信

https://www.douban.com/group/topic/131569354/?

www.douban.com

老吳也是騷操作,撕蔥都驚呆了


沒有看到案件的具體材料,但這個案子並不像很多網友認為的那麼悲觀,女方仍有很大概率無罪,希望女方父母可以委託優秀的刑辯律師為其辯護。(此處應有@鄧學平律師 @平驤)

1、渣男滿滿的套路

去年群眾吃了一波瓜,後來聽說雙方和解了,然後就沒了下文,現在看起來,渣男從一開始就在玩套路。

根據爆料,兩天雙方就和解了,看看隔壁老薛,到現在都談不攏,不但和解了,而且還馬上給錢了。

但是給錢就給錢吧,突然又說自己銀行卡被凍結了,只給了一小部分,剩下的要等女方回國再給。

然後女方回國了,落地就被公安抓了,顯然在女方落地之前,早就都安排好了,這充分說明所謂談判都是釣魚執法,從一開始就是套路,只是為了坐實女方的罪名。

2、法律不保護小三

這個事情很多人都在同情女方,以至於很多人忘了,女方是一名「小三」,而法律是不保護小三的,這註定了女方從一開始就很有可能什麼都拿不到。

送給小三的錢,是可以要回來的。

在教授和空姐的案子中,教授送給空姐500萬,玩了空姐好幾年,後來教授的老婆起訴空姐,法院判決:合同無效,立即返還!

給小三的遺囑,法院是不支持的。

在四川瀘州案中,妻子長年不照顧卧病的丈夫,小三卻一直不離不棄,可以說是真愛了,丈夫立遺囑把遺產給小三,丈夫死後妻子起訴小三,法院判決:違背公序良俗,遺囑無效!

至於什麼青春損失費,我就不想說了,不要說是小三了,就是合法的夫妻、男女朋友,法律都是不支持的。

總而言之,小三想要錢,必須要懂法。

而這一次,女方被氣昏頭的水平,沒有做任何的規避措施,她的訴求(分手費or封口費)沒有法律上的根據,哪怕不被刑事立案,原配也可以通過民事訴訟討回。

3、失控的公權最可怕

這個案子里最可怕的,不是渣男,不是小三,而是「敲詐勒索」這個罪名本身。

根據法律規定,敲詐勒索=「威脅」的行為+「非法佔有」的目的,然而什麼是「威脅」?什麼是「非法佔有」?法律並沒有明確規定,導致這個罪名爭議案件極多,比如:

「華碩電腦」案

消費者黃某購買華碩電腦後,因質量問題與華碩公司多次交涉,未果後索賠500萬美元,華碩果斷報案,黃某被警方以敲詐勒索罪逮捕。

警方認為:黃某索賠數額巨大,遠超合理範圍,違法意圖明顯,構成敲詐勒索。

經過200多天,黃某被無罪釋放,並獲得國家賠償。

「三聚氰胺」案

三鹿奶粉受害者父親郭利,堅持索賠500萬元。

法院認為:郭利曾獲得50萬元賠償,此時再度要求賠償,構成敲詐勒索罪,一審判處有期徒刑5年=。

二審維持該判決。

經過申訴,廣東省高院改判郭利無罪。

「職業打假」案

深圳有一批職業打假人,嚴格遵守消法及司法解釋規定,僅針對超市販賣過期以及成分漏標產品,索取10倍法定賠償。

經過超市舉報,有關部門認定:頻繁維權,顯然不符合消費者的概念,系以法律為擋箭牌,掩蓋其非法佔有的目的,構成敲詐勒索罪。

目前,本案還在審理中,但對於手段和金額都符合法律規定的維權定敲詐勒索,實屬聳人聽聞。

總之,敲詐勒索罪的現狀是:罪與非罪的界限十分模糊,甚至司法機關都常常搞錯。而這一切,都是因為有人公器私用,違背刑法的謙抑性,公器私用,公報私仇。

為什麼本案會引起這麼多的關注?

西政的@重慶陳忠林 教授說過,法律也要符合常識常理常情,這個案子就違背了常情,一男一女鬧分手吵架,要個分手費很正常,有的給有的不給,怎麼就上升到刑法了?

希望女方的父母可以請到靠譜的律師作無罪辯護,某些公權力部門可以收起自己的爪子,因為這個案子真的很有可能是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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