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台梭利教育理念
蒙台梭利認為干涉兒童自由行動的教育家太多了,一切都是強制性的,懲罰成了教育的同義詞。她強調教育者必須信任兒童內在的、潛在的力量,為兒童提供一個適當的環境,讓兒童自由活動。她特製了很多教具,如小型的傢具、玻璃、陶瓷等小物件,供兒童進行感官練習。
重要教育理念:
(一)兒童獨立性的尊重:只有獨立的人才能享有自由。兒童的好動性是他的特色,大人不要橫加干涉或禁止,師長千萬別「指揮」或「命令」孩子,要讓他自己指揮自己,自己聽從自己的命令。尊重兒童的獨立性,兒童就能自然的活動他的筋骨,健康的身體隨之而至。
(二)肅靜與活動:尊重兒童的獨立性,並非讓他為所欲為,且不可讓孩子以為安靜、順從、聽話、被動就是好事;而活動或工作就是壞事。蒙台梭利的教學法強調兒童主動探索,並著力於設計啟發性的教學情境和教具,讓兒童藉由具體操作來學習,不只是聽講。
(三)精神勝於方法:蒙氏希望她的學生不要「主動」的想去「教」孩子,應該做個「旁觀者」來注視孩子的一切行為。唯一必須人為的就是設計或製作許多教具,甚至鼓勵孩子盡情的遊玩及操弄,就是對兒童最大的尊重。因為蒙台梭利方法的真正老師,就是兒童本身。
(四)個人自由先於社會紀律:自由第一,秩序只是其次。傳統教育強調「群性」,而蒙氏注重「個性」。蒙台梭利在1932年向英國的蒙台梭利學會發表的文章當中強烈痛責孩童受束於大人,比奴隸及工人都不如。蒙氏畢生心血強調:「解放兒童,是教育工作者的使命;因此,兒童個人自由,應列為優先考慮。」
(五)童年期的秩序感:蒙台梭利發現兒童的行為特徵之一,就是秩序感。一般人都認為孩子的房間或遊樂場一定亂七八糟,把玩具或紙屑丟的滿地都是,大人也因此相當頭疼,並認為這是孩子的嚴重教育問題,想辦法要及早培養孩子整齊清潔的習慣。然而蒙氏相信,小孩之所以無法將屋內安排得井然有序,始作俑者是大人。兒童本有順乎自然的秩序感,只是大人以「權力」予以弄壞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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