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心比萬物都詭詐,壞到極處,誰能識透呢」——《聖經舊約·耶利米書》
多數宗教都習慣於將人類視為罪惡和敗壞的,因此才急需得到所謂神明的救贖。可以相對肯定的是,
人類有其自身獨有的黑暗面,這一點就算是那些自詡為好人的人也很難去否定。
翻開美國的犯罪史,上面的一些事實羅列讓人觸目驚心,卻也很能說明這個問題。
根據1971年美國《全美犯罪數據報告》的統計:
——光1971年一年,美國就發生了11400多起謀殺案,到1976年這一數字飆升到了16600起。這些數據反映了一個基本事實——
謀殺在當時的美國是非常普遍的。更讓人驚訝的是,
那些被「毫不認識」的犯罪人殺害的人數也在變多。
據《全美犯罪數據報告》的統計資料顯示——從1968年到1985年之間,兇殺案接近翻了一倍,而這中間因為陌生人所為的謀殺案也翻了一番。
就像1993、1994、1995年聯邦調查局的《全美犯罪數據報告》所顯示的數據變化那樣:1993年:約3053起陌生人謀殺1994年:約3259起陌生人謀殺1995年:約3521起陌生人謀殺·······一直以來,
謀殺案一般發生在家人、朋友熟人之間,而發展趨勢卻演變成了
任何一名陌生人也會像一名家人或朋友一樣對我們大開殺戒。
就像1995年FBI的數據分析報告結尾說的那樣:
——現在,每個美國人都有被謀殺的「實際危險」,防不勝防。殺掉一個毫無關聯的人,兇手到底可以收穫什麼呢?有著「
BTK殺手」之稱的連環殺手
丹尼斯·雷德(Dennis Rade)會告訴你:「
那是一種快感、一種滿足和歡喜,以及一種尊嚴的獲得。」
一·案件全貌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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