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反家暴紀實》千萬女性遭受家庭暴力,拒絕家暴實用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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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暴致死占婦女他殺原因的40%以上,我國每年有15.7萬婦女自殺,而其中60%的動因是家庭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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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演員蔣勁夫家暴前女友一事引發廣泛關注。蔣勁夫女友曬出多張受傷照片,疑似指控其家暴。

隨後,蔣勁夫的朋友爆料事件內幕,稱蔣勁夫女友私人生活混亂,曾經以假懷孕欺騙蔣勁夫的感情,之後又找來黑社會威脅。

事件不斷翻轉,真相撲朔迷離。但無論如何,蔣勁夫暴力對待女友是認定的事實。

家庭暴力的保護對象也包含同居女友嗎?

此女作風有問題,就該打。。。

清官難斷家務事,法不入家門。

無論如何都不應該採取暴力的行為。。。

一時間,「家庭暴力」一詞重回人們視線,網友議論紛紛。

11月25日恰逢聯合國確立的「國際反家庭暴力日」。

我們的公號之前撰寫過多篇與家庭暴力相關的文章,總結在文末,大家可以閱讀了解。

今天,讓我們從法律以及具體應對方式的角度來談一談,遭遇家庭暴力怎麼辦?

2014年,一部源自真實生活的紀錄片《中國反家暴紀實》,讓我們看到了無數遭受家庭暴力的悲劇人生。

這部紀錄片沒有靈異或驚悚的故事情節,卻被無數人視作「恐怖電影」。

2008年末,25歲的北京姑娘董某,和王某登記結婚。沒想到的是,這不是她步入幸福的起點,而是噩夢的開端。

結婚後第五個月,董某帶著一身傷跑回了娘家。只過了三天安生日子,就被丈夫強擄回去。

她多次試圖逃跑,試著離開親人在外租房居住,都被抓了回去。

她和母親先後八次求助,得到的回應只有:「夫妻不好管」、「都是家事」。

母親哭訴:是不是早晚有一天我閨女被打死了你們才會管?

除此之外,丈夫還強迫她一絲不掛地站在窗前,揚言「如果再逃跑,就殺了她和她的家人。」

2009年8月11日,董某逃回奶奶家,又住進了重症監護室。

圖片來源 / 《今日說法》

10月19日,董某因搶救無效死亡。死因是多發傷、多臟器功能衰竭。

後來,王某向警方描述他最後一次毆打董某:「用拳頭打,用腳踢,從卧室門口踢到床上,也不知道踢了多少腳……」

而在送進醫院之前,董某已經被確定患有嚴重的抑鬱症和重度焦慮。

婚姻於她而言,就是一場無法醒來、無法自救的噩夢。

湖南的周某,父親早逝,孤兒寡母經常被人欺負。

20歲那年,鎮上一個以鬥狠出名的男人,替她出頭,教訓了經常欺負她一家的人。

嫁人時,她以為自己終於找到了一個頂天立地的男人,可以保護她和家人。

然而,婚後的丈夫,整日遊手好閒、好吃懶做。

她辛苦賺來的錢,被丈夫全部偷走;

懷孕後,她為孩子偷偷存錢,丈夫發現後對她拳打腳踢:

他抓著周某的頭髮撞玻璃,然後按著周玉茹的頭,往地上的碎玻璃上壓。

拿刀子,一刀一刀割她的手,逼她把錢交出來。

《中國反家暴紀實》

她提出離婚,丈夫威脅她:「你要離婚,那我就賣掉你女兒,讓你永遠也見不到她。

我不會讓你死,我會讓你看著,你家裡人一個個地死。」

居委會上門勸架,丈夫拿著刀把人趕走,到後來,沒有人敢幫她。

無路可走的周某,最終在丈夫舉起刀砍向她時,拿過刀,砍殺了他。

而這些也只是冰山一角。

一、什麼是家庭暴力

我國於2016年3月1日頒布實施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法律對家暴的定義是:在家庭成員之間以毆打、捆綁、殘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經常性謾罵、恐嚇等方式實施的身體、精神等侵害行為即為家庭暴力。

加害人實施家庭暴力,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根據法律規定,就蔣勁夫一案來說,雖然與女友未結婚,非家庭成員關係,但同居伴侶也同樣受到法律的保護。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附則第三十七條明確規定:『家庭成員以外共同生活的人之間實施的暴力行為,參照本法規定執行。

也就是說在中國,戀愛同居關係中的暴力,與婚內暴力相似,隱蔽性高,公權力不易察覺,也是被納入家庭暴力,均受法律約束。

二、大數據說明家暴有多嚴重

據全國婦聯2016年11月統計的《中國家暴現狀》數據顯示:中國2.7億個家庭中,有30%的已婚婦女曾遭受家暴,平均每7.4秒就會有一位婦女受到丈夫的毆打。

家暴致死占婦女他殺原因的40%以上,我國每年有15.7萬婦女自殺,而其中60%的動因是家庭暴力。

近三年的涉家庭暴力糾紛中,施暴對象擴大到了配偶之外的其他家庭成員和同住人員,包括父母、子女和同居生活伴侶等。

其中,夫妻一方或雙方為家暴受害方的佔88%,受害方為同住父母、子女等近親屬的佔10%,同居生活伴侶約佔2%。

今年4月,最高人民法院發布了離婚糾紛司法大數據專題報告,數據顯示:因家庭暴力申請離婚的佔全部案例的14.86%,是除感情不和的第二高發原因。其中,91.43%為男性對女性實施家暴,以毆打、辱罵的形式。

三、遭遇家庭暴力怎麼辦

受傳統思想影響,人們一貫主張「家醜不可外揚」。很多時候將在家庭內發生的暴力行為歸為道德範疇,認為只是夫妻吵架中的「不冷靜」、家庭成員間的「小矛盾」「家務事」等。還有人認為只要違背了道德、犯了錯就該打。

在老舍的短篇小說《柳家大院》中,有這樣的描述:「在我們的柳家大院,揍兒媳婦是家常便飯。誰叫老婆吃著男子漢呢,誰叫娘家使了彩禮呢,挨揍是該當的。」

《呼蘭河傳》中,剛剛嫁過去沒多久的團圓媳婦,才十二三歲的小姑娘,便受到婆婆的毒打,說是「要給她一個下馬威」。

在蔣勁夫事件中,就有網友質疑其女友作風不正,撒謊騙人,欺騙感情,有網友就說:『女人有作風問題,不是該打嗎』。

據錢江晚報報道,家住浙江省杭州市的小敏是年薪200萬的企業高管,丈夫是散打教練,兩人結婚10多年來,老公只要心情不好,就會向她施暴。每次挨打,小敏都不會報警,也不會去醫院,輕傷就任它自愈,重傷就在家休息幾天。

2016年3月,小敏終於帶著5個小本子找到律師,本子上面記錄著小敏每次被打的細節。因證據充分,在律師的幫助下,小敏終於擺脫了10多年的噩夢。

人們很難想像,年薪200萬的公司高管為什麼會選擇忍受這樣的婚姻。事實上,像小敏這樣遭受家暴的高知女性並不鮮見,如四川廣安市一女副區長被男友施暴致死、內蒙古女記者遭丈夫家暴致死……

而普通女性遭受家暴的情況更是嚴峻。

高鐵上,一對夫妻發生口角。隨後,男方揮起拳頭就開始毆打妻子。

女人想反抗,被老公一腳踹中肚子,蹲在地上半天沒法起身。

男人不依不撓的蹲在地上扇著自己妻子巴掌,列車員看不下去上前勸阻,也被一聲怒斥嚇得不敢靠近......

這場在公眾場合發生的家暴,整整持續了半個多小時,女人到最後只能蹲著埋頭痛哭,小聲的求饒。

據解放日報2015年報道的一項全國婦聯統計數據顯示,家暴受害人平均在遭受35次家暴後才會選擇報警。

家暴受害者往往在家暴剛開始發生時,不會選擇向外部求助,致使施暴者越來越肆無忌憚,而自己因此也陷入被家暴的困境無法自拔。

收集和保留證據

再次呼籲,受到侵害的時候,請馬上離開施暴者,並一定要做好取證:

1、馬上離開施暴者,尋找支持力量。如果在施暴行為發生時被害人的呼救能被第三方聽到或知曉。

包括鄰居及雙方的同事、朋友、親戚等,一定要找到他們的援助。他們也可以作為家暴的證人,提供證詞。

對此,法律也有相關規定,如果這些人明知周圍發生家暴而不報案,是要承擔法律責任的。

2、要及時報警。這非常重要,因為日後進行訴訟時,你可以請求公安機關調用出警記錄。這就是家暴的證據。

如果是輕微家庭暴力或不宜直接作出行政處罰的家庭暴力行為,不用擔心,公安機關對此類家暴行為也會做出的書面告知文件。即告誡書,也是家暴的有力證據。

3、如果受傷,一定要去醫院治療,保留診斷證明、病例本、醫療費的票據等。如果可以,還要拍照,就像中浦悠花。如果傷得很嚴重,可以在報警後,由公安機關委託進行傷情鑒定。

4、如果家裡或者身邊有條件的,可以錄音、攝像等,保留好原始的視聽資料,以此來證明家庭暴力的存在。

向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

人身安全保護令,是人民法院為保護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子女和特定親屬的人身安全而做出的民事裁定。

《反家暴法》第二十三條規定:當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臨家庭暴力的現實危險,向人民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人身安全保護令可以包括下列措施:

(一)禁止被申請人實施家庭暴力;

(二)禁止被申請人騷擾、跟蹤、接觸申請人及其相關近親屬;

(三)責令被申請人遷出申請人住所;

(四)保護申請人人身安全的其他措施。

截至2018年6月底,全國法院共計發出3563份人身安全保護令。民政部門也會為離家的家暴受害者提供短期的臨時庇護場所。

尋求相關心理支持

在遭遇家暴及家暴處理的過程中,以及家暴事件結束之後,可能你和家人都需要一定的心理支持和疏導。才可以真正的走出家暴的影響。

根據美國家暴熱線的統計:一個受害者平均要經過7次的努力嘗試離開,才能真正離開一個家庭施暴者。

每一段家庭暴力都分為四個階段:出現摩擦→發生暴力→施暴者道歉並尋找借口→重歸於好。

因此,一旦發生暴力事件,你可能還有很長的路要走。在此過程中,找到專業的機構和人士幫助度過難關,及時提供心理支持非常重要。

並且,家暴影響的不只是家庭中單獨的個體,還包括家暴的當事人及家庭中的孩子。

匹茲堡大學的心理學教授蘇珊·坎貝爾表示:

家庭暴力和父母的心理壓力會影響孩子,受到影響的孩子心理上有一段較為艱苦的過程,他們難以和其它孩子很好的相處,在學校也表現的更加糟糕。

經常發生家庭暴力的家庭,對孩子的身心健康有著嚴重的影響。特別是直接對孩子施暴時,更容易使孩子的情緒產生恐懼、焦慮、厭世的心理,輕者影響孩子的情緒,他們自卑、孤獨,影響學習和生活;嚴重者時,孩子們會離家出走、荒廢學業,甚至還走上犯罪的道路。

此外,對於一部分遭受家庭暴力的女性來說,她們並不想離婚,也不想讓丈夫入獄,只是想在家庭生活中結束暴力。

因此,干預對象不只是受到家庭暴力的受害者,有包含那些家庭暴力的實施者。

法律可以懲治罪犯,停止家庭暴力,但根本上解決問題,還需要從人心入手。

美國在反家暴運動中提出,女性防止遭遇家暴有七個關鍵點:

拒絕辱罵

不要對家暴習以為常

多交朋友

不酗酒

獨立自主,不要放棄工作

多關心孩子

大聲說出來請教專業機構幫忙

冷漠=幫凶,不要視而不見

家暴不是家務事,停止家庭暴力,你我能做的,還有很多。我們希望更多的人,在保證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參與到反家暴中來,敲門、報警、止家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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