語言訓練的內容

一、 聽的能力:指「理解性語言」 ,兒童應具備以下三種能力才可以達到理解聽到的話:

1. 能注意聽別人說話(注意力) ;

2.能辨認、識別人、地、物;

3.能按指令行事。

如何訓練注意力:

z 說話時靠近兒童,與兒童的高度盡量一致;

z 眼神與兒童接觸,叫其名字;

z 用兒童聽得懂的語句,簡明扼要地說;

z 用語前後一致,並配合手勢加強表達;

如何訓練辨別人、地物:

z 多用照片、圖片教學;

z 配合實物;

z 利用剪貼簿;

如何訓練兒童按指令行事:

z 先給兒童做示範;

z 引導兒童模仿;

z 觀察兒童做的過程,及時給予適當輔助;

z 反覆練習;

二、 說的能力:即表達性的語言

1.觀察與評量:先觀察兒童的說話,評量其發音現狀,找出問題在哪裡,對目前水平等加以記錄,了解其起點行為;

2.設定適當的期望值:終點目標的擬訂不可過高或過低;

3.訓練發音器官:如做舌頭運動(操) ,吹、吸運動,以模仿遊戲的方式進行

4.教材方面:

(1) 發音練習:先從孩子已會的開始以減低難度,增強參與興趣;

(2) 日常用字:以功能性用字為主,配合圖片,多用增強原理;

(3) 說的引導:以日常生活經驗為主題,引導、示範孩子表達感受;或以情景教學的方式,增進其生活體驗,從而擴大其辭彙;

(4) 詞、句的練習:運用剪貼簿、照片,逐步增加字詞、短句的練習;

三、 閱讀與書寫

1. 閱讀的基本目標:

(1) 能辨別或記住特定的事物或意思;

(2) 能根據說明達成目標,如會看食品的包裝說明;

(3) 能娛樂自己;

2. 書寫的基本目標:

(1) 能填寫個人的簡單資料; (2) 在某些情況下,會表達需要;

3. 閱讀方面的教學內容:

(1) 校園內的標誌、符號;

(2) 教室的標誌、符號;

(3) 社區內的主要標誌、符號;

(4) 在家裡或街道上常見的標誌、說明:如請勿走近、入口、出口、通知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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