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尚解析--交通事故(1)
交通事故,俗稱「車禍」,是指引起人身損害賠償的交通事故,而不包括僅僅引起財產損害賠償的交通事故及其他概念的交通事故,包括以下五個層面:
車輛
交通事故中必須有車輛即機動車或非機動車的參與,否則就不是交通事故。機動車,是指以動力裝置驅動或者牽引,上道路行駛的供人員乘用或者用於運送物品以及進行工程專項作業的輪式車輛,常見的有各種汽車、摩托車。非機動車,是指以人力或者畜力驅動,上道路行駛的交通工具,以及雖有動力裝置驅動但設計最高時速、空車質量、外形尺寸符合有關國家標準的殘疾人機動輪椅車、電動自行車、自行車等交通工具。
場所
發生交通事故的地點是供機動車或非機動車行駛的道路及與此相關的道路,也包括廣場、公共停車場(含地下停車場)、社區等用於公眾通行的場所。
人員傷亡或財產損失
人員傷亡或財產損失是形成交通事故的必然構成要件。我們主要闡述的是引起人員受傷、甚至死亡的交通事故情況,如是單純的財產損失的交通事故,只需打個電話要保險公司來處理即可獲得賠償,沒有必要四處翻書查閱,因而我們不在此講述。
過錯或意外事件
在一半民事侵權案件中,致害方一定要有過錯。但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行案件,不要求致害方一定要有過錯。致害方有過錯造成的交通事故或因意外事件造成的交通事故,都應對受害方進行賠償。
在實踐中,許多司機或車主都覺得很冤,因為他們毫無過錯,但法律規定是,只要是他們的車輛造成人員傷亡,他們都得進行賠償。
需要法定認可
對於什麼是交通事故,還需法定認可,通俗地說,傷亡一方必須要有公安交警部門送達的《交通事故認定書》或者《交通事故證明書》在實踐中,我們配到許多被車輛撞傷的人,由於他們在發生交通事故後沒有馬上報警,或者受害人送進醫院蘇醒後也沒有馬上報警,因而在治療結束後,也無法從有關公安交警隊處獲得交通事故認定書,因而在賠償上存在重重障礙。他們或許通過一般的民事侵權糾紛案件中獲得賠償,但案件的難度非常大,特別是要保險公司賠償更是難上加難。
因此,對於因交通事故受傷的人而言,什麼是交通事故,你可以不去理解,你需要做的就是從公安交警部門獲得一份《交通事故認定書》。在實踐中,我們碰到不少這樣的人,他們不明不白地被車撞了,然後又莫名其妙有人給其付錢治病,傷好後受傷什麼資料都沒有,最後接受車方几千元錢賠償了事。沒有交通事故認定書,車方及受害人都不能從保險公司獲得賠償,對雙方而言都損失慘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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