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審死刑!「殺妻藏屍冰櫃案」兇手上訴,改判死緩的幾率有幾分?

昨日上午九點半,備受關注的上海「殺妻藏屍冰櫃」一審宣判,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被告人朱曉東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判決結果一出,受害人楊儷萍的父母可謂終於稍得安慰,第一時間到女兒墳前告慰亡者。

昨天下午,朱曉東方上訴了,稱「自首」情節未被考慮,應判死緩而不是死刑(立即執行)。那麼他究竟有幾分可能被改判死緩呢?小編今天大膽分析一下。

案件前情後果

2015年12月31日,被害人楊儷萍與朱曉東結婚,共同居住於上海市虹口的家中;

2016年8月25日,夫妻二人鬧離婚,但因楊儷萍以自殺相威脅而作罷,當天朱曉東去中信銀行借了4萬4千元;

8月28日,朱曉東在網上購買了兩本書——《死亡哲學》與《死亡解剖台》,疑似從書中學到的後來的殺人藏屍手法;

9月4日,朱曉東去紋身「美杜莎」圖案;

9月14日,在丈夫稱「到香港工作生活」的鼓動下,楊儷萍從任職的學校辭職;

9月20日,朱曉東以「到香港工作」為由辭職;

9月22日,朱曉東以「凍爬行寵物的飼料」為理由,購買了一台冰櫃,也就是後來殺死妻子後藏屍的冰櫃;

10月14日,楊儷萍正式從原任教學校離職;

10月15日,朱曉東帶楊儷萍到杭州遊玩,16日回到上海,而這是楊儷萍活在世上的最後一天了。

10月17日,朱曉東在家中,用手,掐死了妻子楊儷萍。

之後,朱曉東用妻子的支付寶轉賬4.4萬元還了中信銀行的借款,之後將楊儷萍的遺體以紅布包裹藏入冰櫃。當晚網購了攝像頭,專用於監控藏屍冰櫃。

10月18日,朱曉東離開上海前往南通,24日去了韓國。

接下來的105天,朱曉東四處旅遊,購買奢侈品,乃至與多名女子開房,同時不忘使用妻子手機誤導親人朋友,使他們認為楊儷萍還活著。

醉生夢死106天之後,朱曉東回到上海家中,因岳父50壽宴將至,楊儷萍的死亡再也無法隱瞞,他在母親的陪同下向公安機關自首。

經過一年多的偵查、審判,2018年8月23日,朱曉東被一審判決死刑。

是否還有緩刑機會

最高人民法院在《全國法院維護農村穩定刑事審判工作座談會紀要》中明確指出:

對於因婚姻家庭、鄰里糾紛等民間矛盾激化引發的故意殺人犯罪,適用死刑一定要十分慎重,應當與發生在社會上的嚴重危害社會治安的其他故意殺人犯罪案件有所區別。

對於被害人一方有明顯過錯或對矛盾激化負有直接責任,或者被告人有法定從輕處罰情節的,一般不應判處死刑立即執行。

從這個角度來看,朱曉東殺害妻子案因婚姻家庭矛盾引起,應適用上述《紀要》的要求;

另外,一般情況下,犯罪分子有自首、積極賠償並獲得受害人家屬諒解,可從輕、減輕量刑。

楊家父母已明確表示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賠償,也不會諒解,只求判處朱曉東死刑,因此以賠償表示悔罪態度這條路是走不通了;

至於朱曉東的自首行為,法官認為他並非出自悔罪,而是畏罪自首。並且參考他在殺妻前後購書買冰櫃,之後瘋狂花錢享樂的舉動,認為其並無悔罪。同時自首情節可以從輕,卻並非應當從輕量刑的情節。

綜合以上所述,小編認為朱曉東上訴後被改判的可能性並非完全沒有,但幾率非常小,除非有新的證據能夠證明他確有深刻悔罪。

題外話:相對於其他殺害妻子卻只判處了死緩或無期徒刑的同類案件,朱曉東作案後的種種行為才更讓人覺得恐怖。他不像是逃命,反而更像是計劃學習所購書中的做法,伺機拋屍擾亂破案視線,達到逃脫法網的目的。

然而法網恢恢,疏而不漏,他終究要為自己的所作所為付出應有的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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