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午九點半,備受關注的上海「殺妻藏屍冰櫃」一審宣判,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被告人朱曉東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判決結果一出,受害人楊儷萍的父母可謂終於稍得安慰,第一時間到女兒墳前告慰亡者。
昨天下午,朱曉東方上訴了,稱「自首」情節未被考慮,應判死緩而不是死刑(立即執行)。那麼他究竟有幾分可能被改判死緩呢?小編今天大膽分析一下。
案件前情後果
2015年12月31日,被害人楊儷萍與朱曉東結婚,共同居住於上海市虹口的家中;
2016年8月25日,夫妻二人鬧離婚,但因楊儷萍以自殺相威脅而作罷,當天朱曉東去中信銀行借了4萬4千元;
8月28日,朱曉東在網上購買了兩本書——《死亡哲學》與《死亡解剖台》,疑似從書中學到的後來的殺人藏屍手法;
9月4日,朱曉東去紋身「美杜莎」圖案;
9月14日,在丈夫稱「到香港工作生活」的鼓動下,楊儷萍從任職的學校辭職;
9月20日,朱曉東以「到香港工作」為由辭職;
9月22日,朱曉東以「凍爬行寵物的飼料」為理由,購買了一台冰櫃,也就是後來殺死妻子後藏屍的冰櫃;
10月14日,楊儷萍正式從原任教學校離職;
10月15日,朱曉東帶楊儷萍到杭州遊玩,16日回到上海,而這是楊儷萍活在世上的最後一天了。
10月17日,朱曉東在家中,用手,掐死了妻子楊儷萍。
之後,朱曉東用妻子的支付寶轉賬4.4萬元還了中信銀行的借款,之後將楊儷萍的遺體以紅布包裹藏入冰櫃。當晚網購了攝像頭,專用於監控藏屍冰櫃。
10月18日,朱曉東離開上海前往南通,24日去了韓國。
接下來的105天,朱曉東四處旅遊,購買奢侈品,乃至與多名女子開房,同時不忘使用妻子手機誤導親人朋友,使他們認為楊儷萍還活著。
醉生夢死106天之後,朱曉東回到上海家中,因岳父50壽宴將至,楊儷萍的死亡再也無法隱瞞,他在母親的陪同下向公安機關自首。
經過一年多的偵查、審判,2018年8月23日,朱曉東被一審判決死刑。
是否還有緩刑機會
最高人民法院在《全國法院維護農村穩定刑事審判工作座談會紀要》中明確指出:
從這個角度來看,朱曉東殺害妻子案因婚姻家庭矛盾引起,應適用上述《紀要》的要求;
另外,一般情況下,犯罪分子有自首、積極賠償並獲得受害人家屬諒解,可從輕、減輕量刑。
楊家父母已明確表示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賠償,也不會諒解,只求判處朱曉東死刑,因此以賠償表示悔罪態度這條路是走不通了;
至於朱曉東的自首行為,法官認為他並非出自悔罪,而是畏罪自首。並且參考他在殺妻前後購書買冰櫃,之後瘋狂花錢享樂的舉動,認為其並無悔罪。同時自首情節可以從輕,卻並非應當從輕量刑的情節。
綜合以上所述,小編認為朱曉東上訴後被改判的可能性並非完全沒有,但幾率非常小,除非有新的證據能夠證明他確有深刻悔罪。
題外話:相對於其他殺害妻子卻只判處了死緩或無期徒刑的同類案件,朱曉東作案後的種種行為才更讓人覺得恐怖。他不像是逃命,反而更像是計劃學習所購書中的做法,伺機拋屍擾亂破案視線,達到逃脫法網的目的。
然而法網恢恢,疏而不漏,他終究要為自己的所作所為付出應有的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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