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圖預警。。。2016年10月5日,我在杭州臨平南苑地鐵站附近買了號稱」樂齡養老公寓」的華元尚峰軒5號樓。。。附上當時的宣傳海報如下: 看了以後覺得還行是吧,讓我們來看看樣板房。。。還可以是吧,麻雀雖小,五臟俱全。而且啊,樣板房是30個平方,我買的可是45個平方呢,還上下兩層呢,loft公寓是吧。那還猶豫啥?買!然後我從此刻開始,就走進了開發商精心設計的圈套。我:我要買一個朝南的公寓!開發商:可以!先把首付交了吧!我:購房合同是不是先給我看一下?開發商:合同現在不夠了呢,你先把首付付了,我這邊趕緊催人給你列印,你放心啦,這麼多人買房,你不趕緊買,後面可就搶先了!我:那好吧。。。首付款付完,這個時候終於看見了合同。開發商指著合同上各個地方:這些地方簽字就好了!我想仔細看一下合同,但開發商又催了,這合同那麼多頁,你看到什麼時候去?你只要看一下面積對不對就好啦!我簽完了合同,仍然沒有感覺到有什麼不對,還沉浸在買房的喜悅中。後面才發現,這合同大有文章。其一,買房時所說的45平,並非你的房間就是45平方大,而是包含了公攤面積在裡面,也就是說,我買了房子45平,實際只有27平,百分之六十的得房率! 其二,購房合同上籤的房屋用途是辦公,而據銷售人員忽悠,商品房就是這樣的,你買的不是住宅所以這麼寫。其實這還不是最恐怖的,最恐怖的是,購房合同後面居然有一份附加協議,將開發商的責任可謂是推的一乾二淨! 然而發現這些問題的時候,已經是2018年11月20日。我已經交了房,交房現場也是坑,一環套一環。 交房過程不是先驗房再辦理收房手續,而是先辦理手續再收房。呵呵,也就是說,辦理了手續,那麼我就收房了,即使我還沒看到我的房子。而且後面我了解到,如果你想要先看房,人家物業還不願意給鑰匙,一直強調交了房就能看房!這個時候,我已經交房了,拿到了鑰匙,看看我的新房! 怎麼這麼小?不是說45個平方嗎,哦,室內才27呢。可是我量過了,室內才25個平方啊,小老弟,牆也是要算的,一面牆要算12公分,長寬總共各要多算24公分。 等等,這個廚房是咋回事? 下面放著電磁爐,上面怎麼沒有油煙機呢,難道我用電磁爐燒水喝?原來我的合同里沒有寫有油煙機呀!但我們有別的業主有寫油煙機!他們的油煙機長這樣。 哇,這個油煙機好!油煙從左邊出來,然後仍然排在室內,好一個」內循環」,小夥伴們都驚呆啦! 於是我們發現了世紀難題,沒有煙道!可是我們買的是樂齡養老公寓呀,怎麼會沒有煙道呢?我們於是去查了設計圖。 觸目驚心,原來圖紙上寫的全是商務辦公。我們買的商品房,原來是」樂齡養老辦公室」。後來我們了解到,開發商擅自改變了房屋用途,把辦公樓做成了公寓,開發商欺上瞞下,撒了一個天大的謊。事情還不止如此,所有樓層的公用面積都被開發商佔用做成了保安居住的房間。 中間的黑色區域就是被佔用的空間,被做成了保安室。門把手上用小紙貼著房號。這裡先看看,後面有伏筆。 我們義憤填膺,請人民政府為我們做主。好不容易政府調解,我們坐下來心平氣和的談。開發商代表只說了這麼幾句話:1.我們沒有樣板房,你們看的樣板房是銷售誤導你們的;2.你們的精裝修簽的是委託裝修協議,不是跟我簽的;3.每層被佔用的空間確實屬於違建,會在2018年12月20日之前整改到位。開發商開始推卸責任了,底氣不知道從何而來,是因為我們簽的那份購房合同嗎?一方面,市場監督局說已經立案調查,但針對我們給出的證據,只說違反了廣告法。而我查閱消費者保護法得知,應該退一賠三的處罰才對。 消費者保護法第二十六條經營者在經營活動中使用格式條款的,應當以顯著方式提請消費者注意商品或者服務的數量和質量、價款或者費用、履行期限和方式、安全注意事項和風險警示、售後服務、民事責任等與消費者有重大利害關係的內容,並按照消費者的要求予以說明。經營者不得以格式條款、通知、聲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費者權利、減輕或者免除經營者責任、加重消費者責任等對消費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規定,不得利用格式條款並藉助技術手段強制交易。格式條款、通知、聲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內容的,其內容無效。誰能告訴我為什麼不能按照這個罰,感激不盡!就在昨天,我們發現開發商在要拆除的違建房屋上貼上了廁所的標誌,我的小夥伴們又驚呆了: 既然每家每戶都有廁所,那這個公用廁所幹嘛用呢?末尾附上媒體採訪視頻:你說我後悔嗎?啊?(手動沮喪) —————二更分割線—————評論裡面有些關心目前的情況的,統一回復一下。年前我們跟開發商鬥志斗勇,大規模的信訪局上訪就有三次。前兩次一次是去了餘杭區政府,還有一次是去了杭州市政府。均沒有太大的變化,都是政府出面開展協調會,我們業主們和開發商在會上開始扯皮。直到第三次上訪,我們分了好幾個小隊,去了各級部分,全部爆發,上面才開始重視起來。中間的過程曲折離奇,不細說,大家都懂,我就說說結果。開發商同意幫我們業主改造出具備廚房使用功能的設備,注意煙道還是沒有,但是用的其他方案。方案就是,每家每戶都有一個浴室排氣道,把這個氣道用作油煙管道,然後再新做一個氣道直接明管對外進行排氣,其中也有一些本來就不具備氣道的戶型,比如我,因為是邊套。不具備氣道的戶型將跟鄰居共用一個氣道排油煙。這是年前的方案,終於可以讓我們業主安心過一個年了。現在已經年後了,開發商動作遲緩,還需要我們簽一個要求函才肯幫我們動工。 什麼意思呢,意思就是,這個改造的責任是我們業主的,跟開發商無關。這個意思是不是我們業主已經承認了這就是辦公樓,然後我們希望變成居住功能呢? 拉鋸戰再次開始。。。然後我們又找了政府,在大家的努力下,開發商要我們簽的文件又做了修改。我們業主當然還是不簽啊,你得出個樣板房我看看行不行,行了我才簽。現在在做樣板房了,希望開發商動作快一點吧,唉。我在34樓,我也不知道要等多久,唉。 推薦閱讀:
多圖預警。。。
還可以是吧,麻雀雖小,五臟俱全。而且啊,樣板房是30個平方,我買的可是45個平方呢,還上下兩層呢,loft公寓是吧。那還猶豫啥?買!然後我從此刻開始,就走進了開發商精心設計的圈套。我:我要買一個朝南的公寓!開發商:可以!先把首付交了吧!我:購房合同是不是先給我看一下?開發商:合同現在不夠了呢,你先把首付付了,我這邊趕緊催人給你列印,你放心啦,這麼多人買房,你不趕緊買,後面可就搶先了!我:那好吧。。。首付款付完,這個時候終於看見了合同。開發商指著合同上各個地方:這些地方簽字就好了!我想仔細看一下合同,但開發商又催了,這合同那麼多頁,你看到什麼時候去?你只要看一下面積對不對就好啦!我簽完了合同,仍然沒有感覺到有什麼不對,還沉浸在買房的喜悅中。後面才發現,這合同大有文章。其一,買房時所說的45平,並非你的房間就是45平方大,而是包含了公攤面積在裡面,也就是說,我買了房子45平,實際只有27平,百分之六十的得房率!
然而發現這些問題的時候,已經是2018年11月20日。我已經交了房,交房現場也是坑,一環套一環。
交房過程不是先驗房再辦理收房手續,而是先辦理手續再收房。呵呵,也就是說,辦理了手續,那麼我就收房了,即使我還沒看到我的房子。而且後面我了解到,如果你想要先看房,人家物業還不願意給鑰匙,一直強調交了房就能看房!
等等,這個廚房是咋回事?
,小夥伴們都驚呆啦!
於是我們發現了世紀難題,沒有煙道!可是我們買的是樂齡養老公寓呀,怎麼會沒有煙道呢?
消費者保護法第二十六條
誰能告訴我為什麼不能按照這個罰,感激不盡!
既然每家每戶都有廁所,那這個公用廁所幹嘛用呢?
末尾附上媒體採訪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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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裡面有些關心目前的情況的,統一回復一下。
年前我們跟開發商鬥志斗勇,大規模的信訪局上訪就有三次。前兩次一次是去了餘杭區政府,還有一次是去了杭州市政府。均沒有太大的變化,都是政府出面開展協調會,我們業主們和開發商在會上開始扯皮。直到第三次上訪,我們分了好幾個小隊,去了各級部分,全部爆發,上面才開始重視起來。
中間的過程曲折離奇,不細說,大家都懂,我就說說結果。
開發商同意幫我們業主改造出具備廚房使用功能的設備,注意煙道還是沒有,但是用的其他方案。
方案就是,每家每戶都有一個浴室排氣道,把這個氣道用作油煙管道,然後再新做一個氣道直接明管對外進行排氣,其中也有一些本來就不具備氣道的戶型,比如我,因為是邊套。不具備氣道的戶型將跟鄰居共用一個氣道排油煙。
這是年前的方案,終於可以讓我們業主安心過一個年了。
現在已經年後了,開發商動作遲緩,還需要我們簽一個要求函才肯幫我們動工。
什麼意思呢,意思就是,這個改造的責任是我們業主的,跟開發商無關。這個意思是不是我們業主已經承認了這就是辦公樓,然後我們希望變成居住功能呢?
拉鋸戰再次開始。。。
然後我們又找了政府,在大家的努力下,開發商要我們簽的文件又做了修改。
我們業主當然還是不簽啊,你得出個樣板房我看看行不行,行了我才簽。
現在在做樣板房了,希望開發商動作快一點吧,唉。
我在34樓,我也不知道要等多久,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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